6勞動保護用具品發放管理制度

2021-03-04 02:28:07 字數 1634 閱讀 5592

1. 目的適用範圍

為了加強公司勞動保護用具(品)和保健品發放管理,制定本標準;

2. 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公司各單位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

3. 職責

3.1 安全部負責勞動保護用品的綜合管理。

3.2 物資**處負責勞動保護用品的採購。

3.3 各基層單位負責統一辦理本單位勞動保護業務。

4. 管理要求

4.1 根據勞動條件對人身危害情況來區別發給不同勞動保護用品。全身需防護的,發給全身防護用品;區域性需要的,發給區域性勞動保護用品;工種相同的發給相同的勞動保護用品;但工種相同而勞動條件不同,應發給不同的勞動保護用品。

4.2按「公司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執行,如超過標準規定,需經主管副總經理或安全部經理批准後發給。

4.3各單位領導應教育職工愛護和節約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不得將勞動保護用品**或贈送親友,使用期間如丟失應酌情賠償,到安全部辦理賠償手續,否則不補發。如因生產工作中發生特殊損壞,不能繼續使用時,由公司批准後進行補發。

4.4如執行臨時任務,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需主管領導批准後辦理發放手續。

4.5職工因調動工作調離公司,勞動保護用品根據使用時間折價交款,到安全部辦理手續。

4.6 勞動教養、離公司學習、休十八月產假的職工,勞動保護不予收回,但使用時間要相應順延。

4.7本公司調動時,新崗位(工種)不需要的勞動用品交車間原崗位使用,新崗位需要的隨身攜帶,以前崗位沒有的、新崗位必需的,可持勞動保護證,按新工種補發勞動保護證崗位變動欄,必須填寫新工種,由主任蓋章,方可生效,否則按原工種標準執行。

離開生產崗位乙個月以上者,一切勞動保護用品停發。

4.8對各種特殊的防護器材,如:防毒面具、安全帶、安全網、安全絕緣用品等在使用前要進行檢查,以防失效,發生意外。

4.9 從事多種作業的,應按經常從事作業的工種發給勞動保護用品。

生產管理人員發給必需的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期限比生產崗位工人的要適當延長,也根據勞動保護發放標準參照執行。

4.10車間班組的備用勞動保護用品,(安全帶、安全繩、用品、防毒器具等)由車間指定專人統一領取與保管。

4.11 個人領用勞保用品,由車間(處室)設代辦員收,記勞保證,開領料單,到安全部統一辦理手續。

4.12 領用勞保用品的領料單,要有領料人所在單位的領導章、領料人名章和安全部勞保安全員的名章三章具全,方可付貨,否則,倉庫拒絕付貨。

4.13 新調入(或新分配)來的人員,憑組織部或勞資處的分配介紹信到安全部接受**教育後, 辦理「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登記手冊」後發給勞保用品。

4.14 其他單位委託代培、實習人員,由委託單位負責發給勞保用品。外包工由承包單位負責,臨時工種崗位發給計畫外用工每月發給一付手套,一塊肥皂。

操作環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質發給防毒器具。

4.15 臨時性勞保(大、小修期間勞保用品等),批量性勞保(每年的單、棉、絕緣鞋、涼帽、拖鞋)由安全部負責編制計畫,進行質量驗收,由物資**處購進,物流中心負責保管、發放。

4.16 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由安全部負責按公司有關規定考核。

根據公司發展的實際情況,「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標準」以外增加的工種(崗位)按相近工種標準,經主管領導同意後發給勞保用品。

5 附則

5.1 本制度由安全部負責解釋。

5.2 本制度由辦公室歸口。

5.3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為保證從業人員在生產過程中安全生產,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根據 安全生產法 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做到 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 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一 本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的計畫 審批 購買 驗收 發放 使用和監督管理適用本制度。二 各車間 辦公室 庫房統計各工種從業人員數量,根據相關規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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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則合理發放和使用員工防護用品,是黨和國家對企業員工的關懷,有利於員工的安全生產及健康。在貫徹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檔案的原則精神參照原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的基礎上,根據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1勞動保護用品發放 1.1勞動保護用品是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輔助措施,它不能替代機械裝置的安全防護及對塵毒有...

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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