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2021-06-04 21:26:59 字數 2014 閱讀 6830

總則合理發放和使用員工防護用品,是黨和國家對企業員工的關懷,有利於員工的安全生產及健康。在貫徹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檔案的原則精神參照原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的基礎上,根據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勞動保護用品發放

1.1勞動保護用品是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輔助措施,它不能替代機械裝置的安全防護及對塵毒有害物質的治理。

1.2員工發放的勞動防護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據不同工種及不同的勞動條件按照安全生產的需要,按照標準規定發放,工種未列入及超出標準規定的領用需經資產運營部批准。

1.3員工對領用的防護用品要本著節約的原則,不多領、冒領、不送人、不變賣。

1.4為更好的開展勞動保護,預防工傷事故及職業病,工作時間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護用品,是安全操作規程中首要規定,經安全檢查在上班時間未使用相應規定的防護用品,按違章作業處理辦法進行處罰。

1.5培訓人員、代培實習人員、參觀人員在生產現場所需用的防護用品,由負責單位按防護安全要求標準規定自行解決,不屬公司發放範圍。各分公司經資產運營部審批可領、買一部份需備借用的防護用品並自行管理。

2防護用品使用標準及其它規定

2.1領用防護用品按不同工種、不同工作環境、不同勞動條件及不同勞動強度,規定發放標準及使用期限。(詳見各工種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及使用規定)

2.2根據公司生產情況,在使用期限上要有所區別,不能強求統一,做到基本合理,特殊情況按「1.2」執行。

2.3因病、事、工傷、產假、專職上學、下崗乙個月以上,一般勞保用品停發。退休、退職或離崗生產半年以上者,工作服停發或順延,其它防護用品一律停發。

2.4新調入本公司員工依據調令,由本單位安全員帶領至資產運營部,由資產運營部對其進行**安全環保教育後,方可納入本單位管理,辦理個人領用防護用品。第一次按標準規定發放,下次發放超過半年的隨本單位統一發放,不超過半年的隨下一次統一發放。

3賠償辦法

3.1凡屬個人保管不當,丟失和損壞防護用品者一律折價賠償(包括借用的);

3.2屬特殊情況,損壞防護用品者根據情節,折扣賠償費比例,但不得低於20%;

3.3賠償**按公式計價:提前領用月數/規定使用月數×現行**=賠償費

3.4需補領的防護用品經本人申請,本單位領導審批,交賠償費後,由本單位安全員或專職人員向**分公司領買補發。

4防護眼鏡的發放範圍及其規定

4.1防護眼鏡發給在生產過程中對眼部有危險的工種。

4.2機加工、固定砂輪磨工發平光眼鏡,汽車司機發墨鏡,使用期限為五年;電、汽焊工發放電氣焊防護眼罩,一般使用期限為三年。

4.3因公損壞或屬個人不慎丟失損壞者一律按賠償辦法執行。

4.4使用平光眼鏡的工種,由於使用者有眼疾,可到指定眼鏡店持驗光證明及**分公司開據的證明辦理配鏡手續,單位只報銷20元(司機防護鏡只報銷30元)。不得配製眼疾專用鏡,不得購買怪形眼鏡,否則不予報銷,不屬上述工種不予配鏡。

5其它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及其規定

5.1凡屬有關設計、工藝、試驗人員等非實際經常性操作的人員,經單位申請部門領導批准及資產運營部同意後可作為一次性審批發放。

5.2每月發放的肥皂、洗衣粉、手套等勞保用品缺勤乙個月者不發,新調入崗位的人員超過每月10日後只發肥皂一塊。

5.3每年統一發毛巾一條,缺勤三個月者不發。

5.4公司員工內部調動,除專用崗位防護用品外,一律不補發一般勞保用品。

6防護用品的採購、領用、發放程式

6.1防護用品的採購,原則上由**分公司負責,公司其它單位不予分散採購。

6.2防護用品的採購,**分公司按公司比價採購及招標採購相關的管理制度執行。

6.3**分公司做好防護用品發放的服務工作,按購入成本價(不含稅)由各分公司每月二十日前按內部購銷合同及提製單專案與**分公司簽定下月需領買專案。

6.4按照公司「管理重心下移」及「分灶吃飯」的原則,各分公司及領、買單位,設專人負責勞保用品的領、買及發放管理,對員工按崗位標準規定建立領用、發放個人臺帳。

6.5**分公司按月度內部購銷合同、提製單專案,在每月10日前完成採購工作。各單位開具防護用品領用單辦理領買發放工作。

6.6各分公司財會人員、公司資產運營部及財務部有權監督各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發放、使用管理的執**況,加強成本管理。確保員工生產安全。

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為保證從業人員在生產過程中安全生產,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根據 安全生產法 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做到 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 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一 本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的計畫 審批 購買 驗收 發放 使用和監督管理適用本制度。二 各車間 辦公室 庫房統計各工種從業人員數量,根據相關規定和...

勞動保護用品發放管理制度

在使用期限內因勞動保護用品質量問題致使無法使用或損壞的,發現人員及時向車間反映 車間將情況調查清楚後向公司安全環保科匯報,公司安全環保科接到匯報經核實後及時將情況反饋到公司人力資源部予以處置,在處理過程中車間要採取有效的臨時性防護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凡因工作變更,特殊防護用品未到使用期限的,一律移交...

勞動保護用品發放制度

一 發放原則 1.為了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衛生和健康,發放勞動保護用品。2.根據勞動條件,本著最低的需要和節約使用的原則,根據不同的工種崗位,不同的工作環境,發放相應的勞保用品。3.凡從事多工種生產作業的職工,按其擔負的主要工種的標準發給。4.標準規定的雖有,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