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幹部月度考核管理辦法

2021-03-04 02:25:15 字數 4002 閱讀 6928

檔案編號: ncgz/cz-xz-041

總版次: a/0

制訂部門: 行政部

制訂日期: 2023年9月1日

1 目的

為了加強對公司中高層幹部的管理和考核,加強幹部之間、幹部與員工之間的溝通與交流,特制定本規定。

2 範圍

本規定主要適用於公司中高層(部門負責人以上)管理幹部的月度考核與管理。

3 管理職責

行政部負責組織對管理幹部的月度考核,並負責對考核結果的統計和製作工資表。

4 管理內容與要求

4.1 月度考核的目的

4.1.1 加強公司幹部隊伍的監督、管理與考核,使幹部能切實履行好職責,加強學習、提高技能,為企業的發展做出自己的貢獻。

4.1.2 加強幹部隊伍的培養,通過月度考核,發現幹部工作中的優缺點,從而加以指導、培養,提高其能力。

4.1.3 加強內部溝通,通過考核的實施過程,加強企業內部幹部之間、幹部與員工之間的溝通,促進企業的團隊建設。

4.2考核的內容:幹部月度考核的內容主要從工作態度、管理能力、工作業績與學習能力等四個方面進行考核。

4.2.1 工作態度:態度決定一切,公司的幹部必須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工作勤奮,服從管理與安排,並且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4.2.1.1 工作責任心

4.2.1.1.1 善於發現企業中存在的不易發現的問題及不良現象,並提出正面意見、採取正確的做法;

4.2.1.1.2 在降低成本、增加效益效率、提高企業內部管理、增加企業聲譽等方面存在主動、非職務行為;

4.2.1.1.3 在工作中,能積極、主動完成工作任務,且行為與結果比要求或比預期更好;

4.2.1.1.4 在管理的幅度裡,對部下能嚴格要求、常管理、監督檢查;

4.2.1.

2 工作勤奮: 上班時間工作任務安排飽和,節奏效率高,而且存在經常性加班加點的工作與學習,公司要求幹部每週的工作時間在50小時以上。每週工作時間在45-50小時屬於較勤奮,每週工作時間在51-55小時屬於勤奮,每週工作時間在56小時以上屬於非常勤奮。

4.2.1.3 服從管理與安排

4.2.1.3.1 服從領導的管理及任務安排;

4.2.1.3.2 對待工作,能做到不講條件,不刻意強調客觀原因,不找理由與藉口,能積極主動地、毫無怨言地高質量完成工作。

4.2.1.4 團隊與合作精神

4.2.1.4.1 在工作中不斤斤計較,無任何的幫派主義、小集團意識,具有大局意識,不過分強調部門利益;

4.2.1.4.2 在同級之間,不同部門之間具有配合態度,在部門配合之間積極、主動、熱情、負責;

4.2.1.4.3 主動、善於與其它部門做好溝通,與同級之間能建立良好的工作關係。

4.2.2 管理能力:當前公司幹部的管理能力,側重在考核幹部的計畫能力、執行能力、部門建設,領導力等方面進行考核。

4.2.2.1 計畫能力:能夠根據公司的工作重點、部門的階段性工作目標,制訂本部門的月度工作計畫。

4.2.2.2 工作計畫要求:

4.2.2.2.1 能體現管理與工作思路,涵蓋本部門或工作領域的各工作重點;

4.2.2.2.2 能依據企業與部門的年度目標,提出階段目標,目標既要實際也要有挑戰性;

4.2.2.2.3 在形式上具有明確的內容與措施,有時間截點,落實到人。

4.2.2.3 領導能力:

4.2.2.3.1 工作指導:要求在工作中能夠對下屬的工作進行指導,對下屬加以培養、鼓勵與激勵;

4.2.2.3.2 溝通協調:經常性的對部下進行溝通,做好上傳下達,協調內部關係,內部關係和諧,團隊精神好;

4.2.2.3.3 領導本部門完成目標、有迎接挑戰方面的魄力與作風。

4.2.2.4 部門管理

4.2.2.4.1 部門人員能自覺的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沒有出現違反公司紀律的行為;

4.2.2.4.2 部門工作態度和工作狀態很好,能相互協作完成部門任務與目標;

4.2.2.4.3 在部門內部管理方面,能採取科學合理的管理方法,並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4.2.3 工作業績

4.2.3.1 完成部門月度目標的情況;

4.2.3.2 完成公司布置任務的情況。

4.2.4 學習與創新能力

4.2.4.1在當月是否完成一本以上與工作有關或提高自身素質有關的書籍,並做讀書筆記,

或在企業的學習與考試中取得較好的成績;

4.2.4.2 在工作中有無提出新的工作意見與建議,提出並實行該工作與管理方法。

4.3 考核的指標及其評定方法

4.3.1 考核指標:

依據考核內容,公司中高層的考核指標為:四個大指標十乙個小指標:工作態度(責任心、工作勤奮、服從管理與安排、團隊合作精神);管理能力(計畫能力、執行力、領導力、部門管理);工作業績(完成部門計畫情況,完成公司布置任務的情況);學習與創新能力(學習指標、創新指標),具體的指標名稱與佔比例下表:

4.3.2 考核指標的評定等級劃分:

每個指標劃分為四個等級,分別為很好,好,一般,較差,差,對應的得分係數分別為1、0.8、0.6、0.

4、0.0,各指標的得分為該指標的占分比值與所得的等級係數相乘。

4.4 考核評價指標的評定方法與程式

4.4.1 評價主體

4.4.1.1 對於中高層幹部的評價主體分別為總經理、分管領導、非分管領導與同級、部下、及職工代表;

4.4.1.2 不同的指標採用不同的評價主體,而且所佔比重也不一樣,詳見下表:

4.4.2 考核評價程式:

4.4.2.1 每月25日,被考評人員交納述職報告到行政部;

4.4.2.2 月末每個被考核人進行述職,由行政部人員發放測評**。述職每人限時10分鐘,要求製作***,匯報本月的工作及下月工作計畫;

4.4.2.3 述職完後給2-3分鐘給有關人員進行打分,如附表,每人對所有的專案進行打分,包括未佔比例的專案(主要起參考作用);

4.4.2.4 測評結束後,由行政部負責績效測評人員進行統計分,分別由績效管理人員、人事負責人,分管領導、總經理簽字後存檔。

4.5 考核結果的應用

4.5.1 幹部的培養

4.5.1.1 企業根據幹部的績效考評結果,分析幹部的長處與不足,從而為培訓、培養方向提供依據;

4.5.1.2 行政部績效管理人員應該根據考核結果,週期性(半年)提出幹部考核分析報告,反饋到個人,並進入幹部檔案;

4.5.2 績效工資的發放:幹部的月度績效考核結果是幹部月度績效工資發放的標準。

4.5.2.1 考核分數在85分以上為優秀,75-80分為較好,70-74分表現為一般,65-69分為表現較差,60-65分以下這為表現差,60分以下為很差;

4.5.2.2幹部的月度考核成績直接關係到幹部的月度績效工資和崗位績效工資的發放。

4.5.3 幹部的月度績效根據以下進行發放:

4.5.3.1 80分以上,績效工資按1.0發放;

4.5.3.2 75-79分之間,績效工資係數=1-(80-實際得分)×0.02;

4.5.3.3 70-74分之間,績效工資係數=1-(80-實際得分)×0.04;

4.5.3.4 70分以下, 績效工資係數=1-(80-實際得分)×0.06。

4.5.4 幹部的崗位績效根據以下進行發放:

4.5.4.1崗位績效考核根據每月考核的平均分,每三個月評定一次。

4.5.4.2 90分以上,績效工資係數按1.2發放;

4.5.4.3 80-89分之間,績效工資係數按1發放;

4.5.4.4 70-79分之間,績效工資係數按0.8發放;

4.5.4.5 70分以下,績效工資係數按0.6發放;

4.5.4.6公升職三個月內,係數不高於0.8,部門負責人係數不高於0.7。

4.7 幹部的任職考核

4.7.1連續兩個月排名末位的,自動下降一級工資(部長降為副部長,副部長降為負責人,負責人降為主管)。

4.7.2連續兩個月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自動下降一級工資(部長降為副部長,副部長降為負責人,負責人降為主管)。

4.7.3 連續三個月排名末位或考核得分70分以下者,經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後將其免職。

5相關檔案與記錄

5.1《管理幹部月度考核表》

5.1《管理幹部績效考核得分統計表》

管理幹部考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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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對本項工作的支援,本評價採用無記名方式,行政人事部為評價者保密,考核結果對評價者無任何影響。請將您選擇的答案填入下表,或將您認為更加確切的答案描述在 e 後。第20題可以由員工自由發揮,行政人事部綜合考慮。1你們部門的考核工作實 況如何人事考核 a考核按時進行,結果客觀公正 公開。能促進個人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