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職責

2021-03-04 01:57:25 字數 3224 閱讀 2551

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職責及監察事項

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本行政區域內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二、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部門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規定的情況;(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三、投訴人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投訴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投訴時投訴人應遞交投訴文書,投訴文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①投訴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②被投訴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絡**。

③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和投訴請求事項。對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體投訴,投訴人可推薦代表投訴,代表人數最多不超過5名。)

2、投訴人應提供能夠證明與被投訴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勞動合同等證據材料,並提供權益受到侵害的相關證據材料。

3、投訴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籍證明。

四、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受理舉報、投訴案件的受理條件:

1、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發生在2年內。自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2、有明確的被投訴用人單位,且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造成的。

3、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權範圍並由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五、群眾舉報、投訴後的辦事程式:

1、勞動者遞交投訴文書。

2、在接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法受理,並於受理之日立案查處;

3、指定承辦人員,進行調查取證,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情況特殊經批准後可延長30個工作日。

4、對事實確鑿,當場作出限期改正或作出行政處罰。

5、對不能當場作出處理的,經調查取證後填寫案件處理報批表,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處罰(行政處理或者責令改正)或者撤案決定。

6、在7日內將行政處罰(行政處理或者責令改正)送達當事人。

7、在90日內對行政處罰、行政處理不履行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六、勞動保障監察原則

勞動保障監察應遵循公正、公開、高效、便民的原則,在勞動保障監察實施過程中,具體做到:

一、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二、堅持群眾舉報、群眾監督與依法監察相結合;

三、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

四、堅持監督檢查與指導服務相結合;

五、準確、及時地糾正和查處各種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

七、勞動保障監察員準則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依法監察、執法嚴明,嚴格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及時查處和堅決制止違法行為;

三、忠於職守,服從領導,認真做好勞動保障監察工作;

四、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執行公務出示證件,說明身份,不超越職權,不在非公務場合使用監察證件;

五、遵守紀律、廉潔奉公;

六、嚴格執行罰款規定,不准侵占、截留、挪用罰款;

七、保守監察秘密,為舉報者保密,不准洩露被檢查單位的商業秘密;

八、文明執法,儀容整潔、尊重被檢查單位;

九、熱情接待群眾,做好法律宣傳、諮詢服務,積極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問題,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八、保障監察員廉政規定

一、勞動監察員應努力提高政治和業務素質;

二、嚴格執法程式,規範執法行為,正確使用法律法規,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杜絕違法行為;

三、儀表端正,文明禮貌,接待他人熱情不厭,解釋政策清楚準確,工作語言文明簡潔;

四、勤政為民,接受群眾舉報不推諉,案件調查不拖拉,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

五、嚴格遵守黨紀政紀,堅持原則,作風正派,廉潔奉公,不以權謀私,徇私舞弊;

六、不准侵占、截留、挪用罰款和暫扣款物;

七、不得接受被檢查單位的錢物、宴請、娛樂活動等。

九、群眾來訪、投訴舉報制度

一、為了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應公布投訴舉報**、地點,要設立投訴舉報箱,落實專人負責。對投訴舉報的問題要及時查處,對上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轉入或受理的群眾舉報案件,應及時查處。並將處理結果報告上級或有關部門,做到件件有結果,要求投訴舉報處理率在96%以上。

二、對待群眾來訪要做到熱情接待、細心聽取、明確答覆、認真處理。接待人員必須對來訪群眾抱著滿腔熱情的態度,細心聽取來訪群眾的反映,在《受理投訴舉報案件登記表》中詳細記錄,以便處理。答覆群眾來訪、投訴舉報要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原則和《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要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做到及時準確,不得推諉、塞責。

三、來訪人員應當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

四、來訪人員進行口頭和書面投訴舉報時,應講明投訴舉報人和被投訴舉報人的姓名、工作單位、職務或家庭住址以及被投訴舉報人的主要違法事實。

五、投訴舉報必須實事求是,如實提供情況,不得虛構捏造,對誣告或作偽證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六、來訪人員要自覺遵守機關工作秩序,講究文明禮貌,聽從接待人員的詢問、解釋、答覆和法制宣傳教育。如有不同意見可以反映,但不得無理取鬧。群體性案件推選3~5名代表來訪。

十、勞動保障文明執法服務承諾

一、為服務物件提供優質高效服務。做到文明禮貌、熱情接待、服務周到。無償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諮詢服務,提高用人單位的守法意識和管理水平。

二、依法監察,文明辦案,秉公執法。對用工單位以宣傳教育為主、以批評處罰為輔,堅決做到不以罰代管,不亂檢查、不亂罰款。

三、嚴格執行限時辦結制度。在接到用人單位報送年度審查書面材料後,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凡符合規定的投訴及舉報案件,從接到舉報或投訴之日起在5個工作日內立案, 60個工作日內結案,對情況複雜的案件經批准,90個工作日內結案。

四、重大案件24小時內展開調查。

五、維護舉報人合法權益。為舉報人保密,以鼓勵和保護與勞動保障違法行為作鬥爭,營造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社會氛圍。

六、樹立公僕意識,嚴格遵守廉政規定。對被監察單位和相對人做到不吃、不拿、不卡、不要、不接受饋贈。

七、投訴**:89675812

勞動保障監察職責和內容

一 工作職責 1 宣傳勞動保障法律 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2 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 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3 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 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 投訴 4 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 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二 監察內容 1 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2 ...

勞動保障工作職責

一 勞動保障基本工作 1 開展轄區內人力資源和用人單位基本資訊採集 建檔繪圖並實施動態管理 2 對轄區內就業 勞動關係和社會保障工作情況分類統計管理,建立臺帳和基本資料庫 3 建立基礎臺帳,做到就業 勞動關係和社會保障工作情況清楚。二 就業再就業工作 1 及時掌握轄區內人力資源和就業崗位變化情況,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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