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

2021-03-04 01:43:03 字數 510 閱讀 8756

第五條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未滿,工傷醫療機構證明已**或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後,應當終止停工留薪期。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延長停工留薪期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延長的停工留薪期從期滿之日開始計算,不能延長的從期滿之日終止停工留薪期。

第六條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已滿,工傷職工仍需繼續**的,工傷職工或用人單位應出具工傷醫療機構證明,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第七條工傷職工傷情穩定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停發停工留薪期待遇。評定傷殘等級後按照《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八條按照先**後鑑定原則,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的工傷職工,在**期停工留薪期已滿的仍視為延長停工留薪期,延長時間至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明確的**時間結束或傷殘等級鑑定為止。

第九條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或者尚未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用人單位不得與之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

第十條工傷職工舊傷**,需要重新確定停工留薪期的,按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目錄

一 目錄說明 1 本目錄所確定的停工留薪期參考了有關省市的目錄,所確定的停工留薪期,在 工傷保險條例 規定的期限內作了相對寬鬆的設定。在目錄制定中徵詢了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 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 大連市中心醫院 大連大學附屬中山醫院 大連市第三人民醫院 大連市友誼醫院 大連市口腔醫院 大連市...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的確認

一 停工留薪期概念 停工留薪期是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期限。停工留薪期含不穩定期和恢復期。不穩定期是停工留薪期的前期階斷,指工傷或者患職業病人員在初診醫院搶救 時間內傷情尚未穩定,可隨時發生影響癒後變化的時期 恢復期是指工傷或者患職業病人員經 傷情平穩,逐漸恢...

湖北省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暫行辦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範全省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的管理,切實保障工傷職工醫療 的合法權益,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和 湖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後,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繼續享受原工資福利待遇的期限。第三條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