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社會矛盾糾紛的防範化解

2023-02-11 01:51:03 字數 938 閱讀 7421

作者:蔣成會徐建鋒

**:《重慶行政》2023年第05期

化解社會矛盾是一項長期性、基礎性的工作,事關黨的執政根基、國家的長治久安、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是公安機關義不容辭的固有職責。如何把矛盾糾紛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保證社會持續穩定,是當前一項極其重要的工作,也是落實依法治區、維護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性工作。

一、社會矛盾糾紛的特徵及誘因分析

當前,長壽區社會總體保持穩定,但是影響社會和諧的因素仍然大量存在。2023年至2023年,長壽區發生各類矛盾糾紛19460餘起,範圍涉及人事勞動、土地徵用、城市房屋拆遷、三農問題、移民問題等9大類,涉及金額累計達12.9億餘元。

對這些矛盾糾紛進行認真分析,其主要呈現以下特點:

一是人員呈現多元性。在矛盾糾紛產生的當事人中,有工人、農民、拆遷戶、下崗分流人員、退伍軍人等,呈現出主體多元性。二是領域呈現複雜性。

當前長壽區的社會矛盾糾紛所涉及的領域中,領域不斷擴大,層面也不斷加深。三是規模呈現群體性。目前長壽區很多糾紛,由於主體的利益糾紛要求相似,很容易形成****件。

四是處置呈現對抗性。許多矛盾糾紛多由利益衝突引發,情緒容易失控,行為較為激烈。

導致矛盾糾紛的原因是很多的,但總體來講,主要有以下因素:

一是利益格局發生深刻調整導致矛盾糾紛產生;二是經濟社會發展不協調引發矛盾糾紛產生;三是部分部門和行業履行職責不依法導致矛盾糾紛產生;四是少數基層及部門領導不重視導致矛盾糾紛化解不力;五是糾紛調解部門調處不細緻導致矛盾激化;六是相關部門不合力導致矛盾激化;七是群眾片面維護自身權益造成矛盾糾紛事態公升級。

二、化解長壽區社會矛盾的路徑及對策

近年來,長壽區公安部門堅持「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解不可結」的原則,努力做到對社會矛盾糾紛「早發現、早控制、早解決」。2023年以來,長壽區公安局積極排查調處各類矛盾糾紛調成率達98.15%,在維護了全區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收到了明顯的社會效果,但要進一步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仍需繼續努力。

社會矛盾化解工作計畫

一 堅持經常性排查 集中排查相結合的方式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重大節假日和重大活動期間重點開展排查。二 矛盾糾紛排查要堅持抓早 抓小 抓苗頭,及時發現問題,全面掌握本地區矛盾糾紛的具體情況。在排查中做到實事求是,不弄虛作假,對排查出的問題不誇大 不縮小,尤其對可能引發重大治安問題和 件的苗頭高度警惕...

關於社會矛盾糾紛的調研報告

構建和諧社會已成為當前主導我國國家建設和人們生活的主旋律。其目標是要形成一種 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互動行為方式 的社會狀態。而改革開放主導的社會急劇轉型使我國社會主體間的關係正處在歷史上最為複雜的狀態之中,各種觀念與利益正發生著激烈的碰撞,社會糾紛主體及其內容更加多樣及複...

社會矛盾糾紛定期排查制度

一 街道調解中心每月召開一次辦公會議,分析排查矛盾糾紛和治安重點地區及治安突出問題。重大節假日 特殊時期隨時開展重點排查。二 抓住影響社會穩定的重點問題,對敏感時期進行難點 熱點矛盾糾紛的突擊排查 對事社會影響力大 人民群眾反映強烈以及突發性的重大矛盾糾紛實行重點排查。三 街道調解中心領導每月至少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