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科物業管理檢查標準 新

2023-02-04 01:09:06 字數 4322 閱讀 1525

1、 萬科物業管理標準安全管理

2、萬科物業管理標準管理服務類

3、萬科物業管理標準環境管理類

4、萬科物業管理標準裝置管理類

萬科物業管理標準安全管理

1. 目的

建立萬科物業統一的管理標準,進一步規範衡量物業公司業務體系。

2. 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集團下屬各物業公司。

3. 職責

集團物業管理部負責本檔案的編寫、修改、發布;並在vps活動中作為評比依據開始運用。

各地物業公司負責本檔案的具體實施,並可提出動議修改的意見或建議。

4. 方法和過程控制

本標準包括四部分:《萬科物業管理標準管理服務類》(vkwg08-16-1)、《萬科物業管理標準環境管理類》(vkwg08-16-2)、《萬科物業管理標準裝置物資類》(vkwg08-16-3)、《萬科物業管理標準安全管理類》(vkwg08-16-4)。

1.人員素質

1.1安全員崗位人員按照萬科企業形象策劃手冊統一著裝(地方**有明確限定的除外),各崗位按照工作要求統一配戴值勤用具,並符合應急要求;私用物品的配帶不得影響統一形象;站立時至少保持跨立姿勢。

1.2安全員應熟悉社群的環境,熟悉社群的消防設施位置,熟悉本崗位工作方法和流程。

1.3安全員行為言語規範、作風嚴謹、值勤文明、訓練有素、認真負責。

1.4安全員具有使用消防器材、撲滅初始火災、人工呼吸、外傷包紮、火災救援、處理自然災害等技能。

1.5安全員每週必須進行身體素質訓練和業務素質的培訓,訓練應達到以下標準:

2.內務管理

2.1安全崗位所用器具保持完好,擺放整齊,標識清楚,電器裝置電力充足,不影響正常使用。

2.2集中住宿房間應保持乾淨、整齊、無異味、無亂掛亂放亂貼等現象,並具有完善的監督制度。

2.3每週至少安排一次內部溝通,並儲存記錄。

2.4每個專案須儲存足夠處理突發事件的力量,原則上安全員外出人數不超過不當班安全員總人數的50%(不含50%)[未安排集體住宿和社會警力及時可除外]

2.5安全員宿舍應配備有效的緊急召集設施,如**、警鈴等。

3.綜合安全

3.1安全崗位實行24小時值班及巡邏制度,並有交**記錄。

3.2根據社群狀況實行至少二級監控安全保衛工作,整個社群安全防範有乙個較封閉或有效的管理體系。

3.3危險作業行為應符合相關危險作業安全要求。

3.4對危機人身安全處應設有明顯標識和具體的防範措施。

3.5可控事件年發生數0。

4.治安管理

4.1有效控制外來人員,確保形跡可疑人員或無明確目的的探訪人員不逗留社群。

4.2對外來施工人員或供方人員需進行登記、配戴明顯標誌,對其行為舉止進行有效管理。

4.3對大型物資搬運要做到責任可追溯到使用者本人。

4.4社群公共區域無易爆、劇毒、強腐蝕、放射性物品、嚴重危害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危險品存放。

4.5對危險物品有明確的管理辦法,並落實。

4.6對突發事件如偷盜強、搶劫、意外傷害、非法集會、在逃通緝犯等應有行之有效的處理辦法和處理技能。

4.7在社群範圍內若發生緊急事件至少應作如下有效反應:

4.8每個社群應具有兩套以上的巡邏路線圖,巡邏簽到週期與規定週期差誤不能超過整個週期時間的20%,特殊原因有註明的除外。

4.9對保姆、鐘點工等做到人人有記錄的管理。對租戶、公司戶、商鋪做到戶戶有登記的管理。

社群專案管理面積在20萬平方公尺以下登記率為100%,管理面積在21萬平方公尺以上的登記率至少控制在90%以上。

5.交通管理

5.1經營性停車場具有當地**頒發的合法證照和手續。

5.2停車場應有清晰、有效、規範的安全、交通標識。

5.3小區內嚴禁機動車鳴笛,有明顯的限速標誌。禁止通車的道路應有禁行標誌或措施。

5.4所有機動車施行一車一單據[紙製憑據(牌)或電子憑據]、進出有憑據或車輛進出要登記的封閉管理,對紙製憑據和電子憑據的至少保持1個月的追溯根據。

5.5對車輛進出敬禮且動作標準、規範。(智慧型化管理除外)

5.6機動車出入口設有減速裝置和防強闖設施,並能有效發揮功能。

5.7機動車停車場地應有標識明顯的車位線,車位、交通線路、出入口規劃合理。

5.8機動車停放整齊有序,指揮車輛動作標準規範。

5.9夜晚在機動車場值勤的安全員應著反光衣。

5.10非機動車管理有序,停放整齊,訪問方便,無亂停、亂放、疊放現象。

5.11與機動車車主有明確的車輛及車內物品管理責任關係。

5.12車場現金應和票據相吻合,移交清晰。

5.13惡**通事故發生數為0。

6.消防管理

6.1有效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定期進行檢查,並有儲存相關記錄。

6.2消防裝置設施完好無損,可隨時啟用,嚴禁挪作他用。

6.3消防通道暢通,無阻礙物和無不符合消防規定的門等設施。

6.4對社群使用者每年至少進行兩次消防知識的普及和宣傳。

6.5火警發生通報後緊急救援隊成員應攜帶相應消防器具應在2分鐘內(參照緊急事件處理相關標準)趕到現場,各崗位能熟練地按照規定的滅火流程投入滅火工作。

6.6火警有效控制率為100%。

6.7管理專案備有消防斧頭、消防扳手、鐵撬、鐵鎚等消防工具,以及警戒帶、醫療箱及常用醫藥、防煙防毒工具等。

6.8對燃油(氣)罐儲備時,進行隔離管理,區域內嚴禁煙火,附近配置足夠滅火器材。

滅火器選擇和配置數量標準如下:

補充說明:

a) 保護面積一欄中為不能選用。

b) 保護面積一欄中為可選用,保護面積為7.5×4=30m2,用現場面積除以30即為滅火器個數。

c) 保護面積一欄中為可選用,但由於經濟原因,不建議選用。

d) 地下建築滅火器配置基準數量應在配置基準上增加30%。

e) 設有消防栓的場所,可相應減少30%;設有滅火系統的場所,可減少50%;設有滅火系統、消防栓的場所,可相應減少70%。

f) 乙個滅火器配置場所內的滅火器不應少於2只,每個設定點的滅火器不宜多於5只。

g) 滅火器設定明顯便於拿取,並有明顯標識。

h) 以上未能盡列規範參照《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gbj140—90)要求。

7.技能防範

7.1監視攝像機設定位置、攝影範圍合理、畫面清晰。重要場所停車場和出入口應設有錄影,錄影帶至少儲存半個月。

7.2因採取停車場智慧型管理而無人執守的出入口,監視攝像應能清晰錄製駕車人體貌特徵。

7.3消防中心和監控中心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勤,對訊號隨時作出反應,並做必要記錄。

7.4紅外報警系統等安全防範系統應確保能全天侯布防的需要,訊號接受和反應靈敏。

8. 安全管理監控

8.1公司制訂安全管理工作檢查制度,並予以落實。

8.2管理專案建立對安全各崗位工作檢查制度,並有效落實。

9. 安全管理和職業安全

9.1公司建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緊急安全事務的處理,相關人員責任明確,緊急聯絡**予以公布。

9.2安全管理制度健全。

9.3具有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

9.4員工工作環境符合國家勞動保護有關規定。

9.5危險作業和特種作業管理得當,措施完善。(常見的作業有登高、電工、焊接、機動車等)

10. 裝修管理

10.1裝修審批手續齊全。

10.2裝修施工人員有統一識別標誌。

10.3裝修現場關閉通向公共通道內的門窗,禁止灰塵影響其他業主。陽台禁止堆放裝修物品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裝修現場禁用明火,禁止亂拉電線,特種作業取得相關資質證明。

10.4裝修現場配備一定的消防器材,原則上每50平方公尺至少配備1臺2公斤滅火器,不足50平方公尺的,按50平方公尺計算。

10.5裝修期無破壞周邊環境現象,規定裝修垃圾在指定時間,搬運到指定地點。

10.6裝修監管制度和流程完善,有明確的責任分工和責任人。

11. 鑰匙管理

11.1公司和管理專案指定崗位對公用鑰匙進行管理,對鑰匙有明確標識,分類保管。

11.2鑰匙的領借用履行登記手續。

11.3對公用鑰匙制訂管理清單。

12. 顧客財產管理

12.1對顧客委託管理的資金、資料、物品等辦理相關接收和領取手續,明確責任,妥善保管。

萬科物業管理標準管理服務類

1.目的

建立萬科物業統一的管理標準,進一步規範物業公司服務質量。

2. 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集團下屬各物業公司。

3. 職責

集團物業管理部負責本檔案的編寫、修改、發布。

各地物業公司負責本檔案的具體實施,並可提出動議修改的意見或建議。

4.方法和過程控制

本標準是《萬科物業管理標準管理服務類》(vkwg08-16-1)、《萬科物業管理標準環境管理類》(vkwg08-16-2)、《萬科物業管理標準裝置物資類》(vkwg08-16-3)、《萬科物業管理標準安全管理類》(vkwg08-16-4)系列標準的一部分。

萬科物業管理禮儀禮節手冊

第一章序言 1 第二章萬科物業管理通用行為規範 2 一 儀容儀表 2 二 行為舉止 2 三 語言態度 4 第三章萬科物業管理人員行為規範 5 一 辦公室人員行為規範 5 二 前台接待人員 5 第四章萬科物業服務人員行為規範 6 一 客戶服務人員 6 二 司機 7 三 家政服務人員 8 四 家庭維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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