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公司安全違章處罰制度

2023-01-17 04:54:02 字數 2266 閱讀 1422

1.安全違章處罰是確保安全管理制度貫徹實施的可靠保障,是杜絕違章、消除隱患、防止事故的強制手段,是強化全員安全意識、營造公司安全氛圍的有效措施。

2.安全違章特指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標準和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等法律法規的行為或狀態。

3.安全違章處罰由安全管理部門和各級安全管理職責人員負責執行,凡一案處罰300元以上的,須報公司「安委會」審議決定,決定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執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當事人處以20至50元罰款;如造成輕微安全事故(無人員傷害,直接經濟損失1000元以下,無負面影響)的,對當事人處以50至300元罰款,對管理責任人處以20至100元罰款;如造成等級安全事故的,對當事人處以300至1000元的罰款,對管理責任人處以100至300元罰款:

① 值班人員擅離崗位,或睡崗、不履行崗位職責的。

② 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的。

③ 不按程式辦理申報手續,擅自帶氣動火作業的。

④ 不按規定實施質量安全點檢,空填記錄、補填記錄、不如實記錄的。

⑤不定期檢查保養供氣裝置和施工器材,造成供氣裝置帶故障執行和施工器材帶故障使用的。

⑥ 接到漏氣報告未在規定時間內趕到現場或處置不及時、不得力的。

⑦ 違反車輛使用管理規定的。

⑧ 違反取款送款和現金管理規定的。

⑨ 帶氣動火作業無安全保障方案或組織不嚴密、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的。

⑩ 施工現場管理混亂,未做到文明施工或繁華地段、跨路溝坑未設施工、警示標誌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當事人處以50至100元罰款;如造成安全隱患的,對當事人處以100至500元罰款,對管理責任人處以100至200元罰款;如發生安全事故的,對當事人處以500至1500元罰款,對管理責任人處以200至500元罰款:

①管道安裝工程無設計方案、施工方案或方案不完整,不便於把握質量安全標準的。

② 管道安裝工程竣工驗收不合格或管道安裝不裝堵板的。

③ 安裝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做出「合格」結論,擅自送氣的。

④安裝工程(包括較大的管道維修)送氣前不進行氣體置換或氣體置換組織不嚴密的。

⑤不按規定接電,存在不用插座、不用開關、不用保險絲、不用絕緣膠布或線頭裸露、露芯、超負荷用電、帶電拖線作業等現象的。

⑥對消防器材設施隨意移動位置、隨意挪作它用或使用後不恢復原位、不及時報告補充的。

⑦ 倉庫、辦公場所、生產車間、門市部、場站等部位不落實安全保衛制度,管理措施不得力或檢查督促不到位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責任部門或班組扣年度績效考核成績1至3分,對相應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處以100至200元罰款;留下安全隱患或造成事故的,對責任部門或班組扣年度績效考核成績3至5分,對相應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處以200至500元罰款:

① 同意、默許他人違章作業,或明知他人違章作業不予制止和勸阻,或制止、勸阻不得力的。

② 不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安全管理無安排布置、無督促要求、無總結評比、無獎懲措施、無會議記錄,或安全管理資料、記錄儲存不完整的。

③ 不定期組織法制教育,或人員管理不得力,部門內有人涉及社會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參與非法組織的政治案件,影響公司的社會聲譽和員工隊伍形象的。

④ 不貫徹落實上級安全管理規定或貫徹落實不得力,三分之一的員工對公司安全管理規定缺乏系統了解和對從職崗位操作技術要求不夠明白的。

⑤ 沒有制定搶修搶險應急預案、沒按要求組織演練或在實際工作中搶修搶險組織不嚴密的。

⑥ 對安全管理部門下達的整改通知,拖延整改或拒絕整改的。

⑦ 不執行「安委會」決定或不落實公司安全例會下達的安全工作任務的。

⑧ 沒有做生產與安全「五同步」的。

⑨ 妨礙或故意不配合安全管理部門正常履行安全管理職責,或有組織地拒絕事故調查、不配合事故調查和提供偽證的。

⑩ 安全管理人員不正確履行職權,管理督促措施不到位、不得力,或在事故調查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故意包庇和打擊報復的。

7.安全違章處罰的實施:安全違章處罰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或各級安全管理責任人開具《安全違章處罰通知單》,送達或告知被處罰人,同時抄送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人力資源部負責處罰備案和罰金核算製表,財務部負責從被處罰人當月工資中扣取罰金。

8.安全違章處罰罰金的管理和使用:安全違章處罰罰金由財務部列專賬專案實行管理,作為公司安全生產的獎勵**,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由「安委會」制定使用方案,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員工實行獎勵。安全管理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安全管理責任人不屬於此項獎勵**的獎勵範圍。

9.安全違章處罰的申訴和復議:被處罰人如對安全違章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做出處罰決定的業務管理上級申請復議,具體操作程式是:對班組、部門安全管理處罰決定不服的,可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門申請復議;對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處罰決定不服的,可向公司「安委會」申請復議。

工區違章處罰制度

1 崗位工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落實崗位責任制,否則視其情節,罰款50 200元。2 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違者罰款50元。3 按規定攜帶礦燈 自救器 違者罰款50元。4 下井人員嚴禁進入警示牌所規定的危險場所,否則罰款50元。5 井下施工地點,爆破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 一炮三檢 制度 使用水炮泥制度...

習慣性違章處罰制度

為確保各項施工工作安全有序的進行,專案部現根據相關檔案制定以下習慣性違章處罰實施辦法,請各施工隊伍參照執行。第一條進現場不戴或不正確使用安全帽或將安全帽當凳子使用,每發現一次,處罰責任人100元。在坑內作業時不戴安全帽加倍處罰。第二條高處作業不栓安全帶 繩 或將安全帶 繩 栓在工作點下方或附件安裝不...

施工現場安全違章處罰條例

為了加強專案安全施工管理,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促進生產的發展,經研究決定特制訂如下安全違章處罰條例 1 凡進入施工現場,所有人員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違者罰款500元。2 高處作業嚴禁穿硬底鞋 拖鞋 易滑帶釘鞋,打赤膊 不穿衣服 上班,違者罰款200元。3 高處作業 懸空作業,必須拴合格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