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案例分析

2023-01-17 00:42:06 字數 1536 閱讀 9227

案例分析

第一題:

船a:與他船發生碰撞,玻璃器皿部分損失

船b:遭暴風雨天氣,玻璃器皿部分損失

船c:遭暴風雨天氣,又與他船發生碰撞,玻璃器皿部分損失

船d:與他船發生碰撞,又遭暴風雨天氣,玻璃器皿部分損失

試分析:託運方均投平安險,哪種情況可以獲得保險公司賠付?

答:船a、船c和船d均能獲得保險公司賠付。

四個託運方均投的是平安險,根據保險公司對平安險的承擔責任範圍:

1、由於運輸工具遭遇擱淺、觸礁、沉沒、互撞、與流冰或其他物體碰撞以及失火或**等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險貨物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船a與他船發生碰撞,造成部分損失,屬於這種情況,可獲得賠付。

2、只要運輸工具曾經發生擱淺、觸礁、沉沒、焚毀等意外事故,不論在意外事故發生之前或者以後曾在海上遭遇惡劣天氣、雷電、海嘯等自然災害造成的被保險貨物的部分損失。

船c是在意外事故發生之前,遭遇惡劣天氣,造成部分損失;船d是在意外事故發生之後,遭遇惡劣天氣,造成部分損失。兩者都屬於這種情況,所以船c和船d均可獲得賠償。

船b若要獲得賠付,應當投水漬險。

水漬險的責任範圍除包括平安險的各項責任之外,還負責被保險貨物由於惡劣天氣、雷電、海嘯、**、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的部分損失。而船b符合這種情況,所以投水漬險,可獲賠償。

第二題:

湖北itc公司於2023年12月向英國出口b產品1200件。出口合同的**條件為fob天津新港,支付方式為即期信用證,貨物必須裝貨櫃,裝船期限為2023年12月25日之前。itc公司在天津設有辦事處,12月10日便將貨物運到天津,由天津辦事處負責訂箱裝船。

貨物在天津存倉後,倉庫於12月13日午夜著火,搶救不及,1200件b產品全部被焚。天津辦事處立即通知itc湖北總部並要求盡快補發b產品1200件,否則無法按期裝船。itc公司因貨源不濟,不得不要求英國客戶將信用證的裝期和效期各延長15天。

itc公司不僅自行承擔1200件b產品被焚的損失,而且還要承擔遲交貨罰款。

1)、按照incoterms 2010的解釋,上述合同採用fob條件是否合適?請說明理由。

2)、出口合同採用何種**條件,可以同時滿足:a)出口合同的單價及總價不變;b)在發生上述事故之後,既可使itc公司不承擔貨物被焚的損失、也可使上述推遲裝運不構成itc公司遲交貨?請說明理由。

1)答:不合適。

fob術語下,關於風險劃分點問題,《2010通則》中規定以貨物裝到船上為界限,這時風險才由賣方轉移給買方。

案例中,itc公司採用貨櫃運輸,這鐘情況中貨物在上船前已經交給承運人。而根據《2010通則》,fob條件下,當貨物裝到船上風險才轉移至買家,所以此時雖然貨已交承運人,賣家itc公司仍然承擔風險。因此,不合適。

2)答:應採用fca條件。

fca術語的風險轉移是以貨交承運人為界。也就是說,當itc公司將貨物運到天津,交給承運人,裝入貨櫃時,風險就轉移到買方。買方承擔這之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

那麼案例中,存倉後貨物焚毀的損失以及由此造成的延遲交貨都應由買方承擔。

這樣itc既不用不承擔貨物被焚的損失,又使上述推遲裝運不構成itc公司遲交貨,不用承擔遲交貨的罰款,出口合同的單價及總價不用改變。

國際貿易案例分析

第一章國際 的基本流程和適用的法律 案例討論 1 2001年12月,中國天津a公司與某國設在中國廣州的外商獨資企業b公司在大連簽訂乙份貨物買賣合同,合同規定,由b公司向a公司 一批移動電信裝置,總金額為200萬美元,交貨地點在a公司設在瀋陽的倉庫。合同進一步規定,雙方當事人如因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

國際貿易理論

1 基礎電信協議 正式生效於 1998年1月1日 a.34700 b.35476 c.35796 d.35777 2一國對外國產品進口施行限制往往會導致該商品在進口國 a.國內 b.國內 下降 c.國內 保持不變 3關稅按徵稅的目的分類 a.進口稅和出口稅 b.財政關稅和保護關稅 c.進口附加稅和特...

國際貿易複習

1.出口 是指本國生產或加工的商品輸往國外市場銷售。2.進口 是指將外國商品輸入本國市場銷售。3.轉口 指國際 中進出口貨物的買賣,不是在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直接進行,而是通過第三國轉手進行的 4.過境 是指甲國向乙國運送商品,由於地理位置的原因,必須通過第三國,對第三國來說,雖然沒有直接參與此項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