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2023-01-11 14:42:03 字數 3611 閱讀 6294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節財務工作準則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內部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所屬各單位的財務管理。

建築工程總公司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節財務工作準則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內部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所屬各單位的財務管理。

第三條本管理制度是財務管理、會計記帳、成本核算、材料核算、工時統計的準則。

二、會計人員的行政隸屬關係

第四條子、分公司財務人員均直屬公司財務部管理,向公司負責;財務人員的人事關係、工資、福利待遇等均直屬公司。子、分公司或獨立專案部對財務人員進行使用管理。

三、基本工作要求

第五條本公司會計年度土建自3月1日起至次年2月28日止(會計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其它子公司會計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每三個月為乙個會計季度,從會計年度起始日期確定,如土建的會計年度第一季度為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依此類推。

第六條財務人員在工作中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樹立嚴謹的工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第七條財務人員應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法規和制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開展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資訊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第八條會計報表由各級財務部門每季度編制並上報一次,財務管理部負責管理並編制合併會計報表,會計報表必須由主辦會計、財務主管、行政主管簽名。會計報表應分別送財務總監、總經理和董事長各乙份。

第九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並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條財務人員崗位調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負責的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移交必須在財務總監或分管總經理的監督下進行,沒有辦好交接手續的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扣發當年工資。

第二節資金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資金使用成本,解放沉澱資金,設立公司資金管理中心。

第二條公司資金管理中心是公司資金籌集、資金管理、資金排程、資金決算的職能部門,同時負責稅務、銀行等業務關係的處理,直接由公司財務總監領導。

第三條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設主任一人、出納一人。

二、資金籌集

第四條公司對外籌集資金,包括向金融機構貸款等全部由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辦理,除土建與房地產子公司外,其他子、分公司與公司其它管理部門均無權辦理上述業務。

第五條土建公司和房地產公司如需向金融機構貸款應向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寫出書面報告,經公司資金管理中心授權後方可辦理,其它子公司均無權辦理。

第六條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對外籌集資金應根據公司董事會的決議進行,所籌資金的用途應符合董事會決議的要求,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條融資審批許可權:500萬元以下的融資由資金管理中心決定,500至1500萬元由公司董事長審批,1500萬元以上公司董事會討論決定。

三、資金管理

第八條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的資金管理許可權包括資金籌集、帳戶管理、資金排程、資金決算等各方面。

第九條各子公司和土建、房地產分公司可根據需要開設乙個基本帳戶和若干個一般帳戶,各單位開設帳戶必須由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統一辦理,子、分公司均不得白行設立帳戶。

第十條為減少沉澱資金,各分公司每半年應對現有銀行帳戶進行一次清理,對不再發生資金進出的銀行帳戶要進行銷戶處理,在銷戶前應向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寫出書面報告,經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同意後辦理。銷戶的銀行帳戶資金全部匯入分公司基本帳戶。

第十一條各單位、專案收取的所有款項必須存入資金管理中心帳戶,使用的資金由資金管理中心按計畫調撥;如收取的款項為承兌匯票或現金,應向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報告,按公司資金管理中心的意見辦理。

第十二條各單位應於每月25日前將下月所需資金書面報告報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審批後報董事長批准。資金計畫應按工程專案(單位)、費用類別分別填寫;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審批後,料具租金、應上交的人均利潤、40%的陳欠款和其餘資金全部調入決算中心賬戶,不得留存,其中料具租金、應上交的人均利潤、40%的陳欠款必須無條件確保。

第十三條各單位應嚴格按照審批後的資金計畫使用資金,不得挪作他用;如發現有挪用資金的,將對分公司經理和財務負責人每次分別罰款500元。

第十四條各單位審批後的資金計畫中的支出專案因各種原因未能付出的,應向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報告,公司資金管理中心在下月計畫中調整;各分公司可在需要付出時列入資金使用計畫。

第十五條各單位應於每月5日前將上月資金使用情況和本月資金收款計畫同時報公司資金管理中心,資金使用情況表應按工程專案(單位)、費用類別分別填列,對資金計畫與實際支出的差異做出說明。

四、土建工程要款

第十六條要款責任人

專案經理為專案部要款的第一責任人,分公司經理為分公司要款的第一責任人。專案預算員編制決算書及進度報表並辦理甲方、監理簽字手續,同時協助專案經理參與要款工作,並辦理專案付款手續;分公司經理和經營科長、副科長對專案要款工作提供必要支援並疏通上層關係;財務人員負責要款手續辦理工作,並負責款項**。

第十七條要款程式

1、進度款要款程式

(1)每月專案預算員編制進度報表,提請監理和業主代表審批,根據合同和已**工程款情況提出要款計畫數額,必要時專案預算員可請分公司經營科協助,經營科必須給予支援。

(2)專案經理或預算員與業主(總包)方主管人員溝通和協商,獲取付款承諾並向分公司經理匯報;

(3)分公司經理獲知付款資訊後,應迅速做出同意或要求增加數額的指示,必要時親自或指派經營科長、副科長協助辦理;

(4)分公司財務科長根據專案經理提供的付款資訊,自行或委派財務科其他人員到業主(總包)辦理要款手續,**資金。

2、年終耍款規定

(1)年終根據土建子公司下達的要款指標,分公司經理應在每年 lo月中旬召集生產(副)經理、經營科長、副科長、專案經理、財務科長專門研究,擬定年終要款計畫,明確責任人; .

(2)相關責任人根據分工積極投入要款工作,必須確保工程款**;

(3)分公司經理每週主持召開要款工作碰頭會,將業主承諾、資金動向及要款進展情況相互通氣,並針對要款過程**現的問題研究具體對策,部署下階段要款方案;

(4)年終要款的操作程式參照進度款要款程式。

3、竣工決算要款規定

(1)專案預算員根據工程審計部審計後的決算書與業主(總包)辦理完決算手續,需要社會審計的工程完成社會審計後,方為預算員在本專案的工作完成,在此之前調到新的專案後仍須承擔原專案的決算辦理工作,分公司經營科承擔領導、協助和協調的責任;

(2)專案經理如未調離本分公司,仍為工程決算要款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工程尾款和保修金的**工作;

(3)分公司經理和經營科長、副科長為要款直接責任人,要給專案經理提供必要的支援,在專案經理調離本分公司情況下直接負責要款工作。

4、二年以上陳欠款

(1)二年以上陳欠款由分公司經理制定要款計畫,並親自組織要款工作,分公司經營科長、副科長配合或根據經理要求辦理本項事務0

(2)陳欠款的要款必須制定時間表,每年要回的資金不得少於40%,對正常程式無法**款項的,必要時分公司經理要會同法律服務部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十八條要款工作必須滿足本分公司資金周轉要求,同時滿足公司上交款規定數額,上交款中下列款項必須無條件確保:

1、專案使用的機械、料具,根據公司內部標準計算的租金;

2、根據分公司人數確定的上繳資金;

施工企業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管理制度 一 資金管理 財務處作為資金管理職能部門,要確保分公司資金賬戶不透支,確保分公司生產經營的正常進行,確保職工工資發放,確保職工六金當月繳納,確保100 上繳集團公司應交款項,確保 資金的5 償還內部銀行欠款,確保當月繳納內部銀行貸款利息,確保貸款合同的履約。制定以下資金管理制度 一 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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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 報帳工作。六 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七 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三章財務工作管理得 第七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八條會計憑證 會計帳簿 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 準確 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第九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