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控制管理制度

2023-01-01 02:39:05 字數 2583 閱讀 4173

1、目的

對不合格品進行有效地控制,以實現不合格品的標識、記錄、隔離、評審和處置,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預期使用和交付。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對本廠各環節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職責

3.1質監部負責對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不合格品進行制定和控制。

3.2採購部負責對原材料不合格品按規定進行標識、偏離和處理。

3.3生產部對不合格半成品進行標識、隔離和處置。

3.4質量仲裁小組負責對有異儀的質量問題進行制定、評審和處理。

4、工作程式

4.1不合格的標識

4.1.1原材料的不合格品由倉庫保管員負責標識。

4.1.2生產車間的不合格品由各車間質檢員負責標識。

4.1.3成品庫的不合格品由成品庫保管員負責標識。

4.2不合格品的記錄

4.2.1質檢部負責對原材料不合格品和成品不合格品做記錄。

4.2.2各車間質檢員負責對生產過程中的不合格品做記錄。

4.3不合格品的隔離

責任車間或部門負責人發現的所有不合格品要單獨碼放,明顯標識、隔離、避免混淆。

4.4不合格的評審

4.4.1原材料的不合格品由質監部的外檢員現場進行評審,並將評審結果通知採購部門做處理(退貨、讓步接收、報廢等)。

4.4.2生產中的不合格品由各工序質檢員現場評審。

4.4.3成品中的不合格品由質監部長進行評審。

4.4.4一般情況下產生的不合格品(數量構成質量事故的)由相關部門和相關人員進行評審。

4.4.5構成重大質量事故的不合格品由主管領導組織仲裁小組進行評審。

4.5不合格品的處置

4.5.1原材料不合格品的處置。

外檢員發現進廠原材料不符合規定要求,應監督單獨碼放,並設立不合格區,填寫《不合格品處理通知書》和相關記錄交採購部,由採購部負責退貨或處理,並把有關不合格品情況記入相關的合格供方檔案。

4.5.2生產車間發現不合格品的處置。

4.5.2.1生產車間的不合格品由責任工序負責隔離,返工或報廢等處置。

4.5.2.

2生產過程中不合格品的數量如達到有關檔案規定的質量事故的量時,應將此產品進行標識、隔離、並向質監部門申報、等待處置,質監部門到場進行處置,處置完畢後,由質監部檢驗人員進行複驗,複驗合格按合格品處理,不合格則繼續返工,直到合格或報廢。

4.5.2.3不合格品最終處置完畢後,車間主任或生產負責人應組織有關操作人員和技術人員對不合格品產生的原因進行分析,並制定必要的糾正和預防措施,防止問題重**生。

4.5.3檢驗人員發現不合格品的處置。

4.5.3.1當檢驗人員發現產品不符合標準規定要求時,立即掛牌標識、隔離、並向前追溯,加倍抽樣,直至合格為止。

4.5.3.2不合格範圍侷限在質檢部門規定的不合格品數量範圍以內,由檢驗人員通知不合格品產生的車間工序,操作工對不合格品按規定進行處理,檢驗員在檢驗記錄中予以記錄。

4.5.3.3操作人員對不合格品處置完畢後,應通知檢驗人員對其進行複檢,合格後按合格品處理;如不合格應繼續處理,直至合格或報廢。

4.5.3.4若不合格品數量已達到質量事故規定的量時,檢驗人員應在檢驗記錄上註明並填寫《不合格品處理通知書》,交主管部門,同時應指導有關操作人員採取必要的隔離措施。

4.5.3.5主管部門接到《不合格品處置通知書》後,應及時召集有關人員對其進行處置和質量問題的分析。

4.5.3.6不合格品處置完畢後,由質監部指定檢驗人員進行複檢,複檢合格後方可轉入下道工序或成品入庫合格標識區或掛合格牌。

4.5.3.7不合格品最終處置完畢後,由質監部門將處置結果和糾正或預防措施交並企管部彙總和備案。

4.6不合格的處置方法

4.6.1不合格品的返工

4.6.1.1生產操作人員從生產線上不合格品或自檢中檢查出的不合格品(檢斤、外包裝質量等)可自行處理。

4.6.1.2凡經質檢員或檢驗人員判定為返工的產品由質監部門負責人在「不合格品處置通知書」上簽署返工意見後,交生產部安排責任部門進行返工處理。

4.6.1.3經返工後的產品,應通知質檢員或檢驗人員進行複檢,複檢合理後方可轉序或入庫合格標識區或掛合格牌標識。

4.6.2不合格品的降級

本廠產品不允許降級使用,出廠的產品均為合格品。

4.6.3不合格品的報廢

4.6.3.1規定的報廢品是指不符合廠內控標準或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產品以及不能降級使用的輔助材料。

4.6.3.2半成品的報廢應由責任車間填報廢品**記錄,並經車間負責人簽字後送原料處作報廢處理。

4.6.3.3成品報廢應由質量仲裁小組做出技術判定,並將處理結果填入《不合格品處理通知書》報主管廠長批准,由責任部門實施報廢處理,並採取預防措施,防止再發生。

4.6.3.

4產品批量報廢的重大質量事故,責任部門必須寫出事故的分析報告,並制定相應的糾正和預防措施,交質量仲裁小組進行驗證,並將事故的調查結果及處理意見詳細報告廠長(或公司的主管經理),按廠長(或公司經理)批示的處理意見,相關部門做報廢處置,同時報企管部備案。

4.6.3.5不合格的半成品或成品應申報質監部化驗室進行有效成分檢驗,由技術部按分析檢驗結果作為原料組方,下達生產投料單。

4.6.4不合格品的拒收

已採購入廠的原輔材料或生產過程中的產品達不到規定要求,質檢員或檢驗員應採取拒收的方式進行控制,同時將有關情況進行記錄,並反映給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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