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科集團培訓管理制度

2022-12-31 01:09:05 字數 6019 閱讀 4533

1. 目的

為了提高公司核心競爭力,促進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同時實現員工與企業共同發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適用範圍

2.1. 本制度適用於萬科集團(以下簡稱公司)的全體員工。

2.2. 集團各子公司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的培訓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3. 職責

3.1. 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的相關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3.1.1. 培訓制度的制定及修改;

3.1.2. 培訓計畫的制定及審議、報批;

3.1.3. 各項培訓計畫費用預算的擬定;

3.1.4. 公司年度、月度培訓課程的擬定、呈報;

3.1.5. 聘請培訓公司和培訓師;

3.1.6. 公司通用性培訓課程的舉辦;

3.1.7. 通用性教材、課件的編撰、修改與存檔管理;

3.1.8. 培訓實施情況的督導、追蹤與考核;

3.1.9. 公司外派受訓人員的審核與辦理;

3.1.10. 建立公司培訓工作檔案,包括培訓範圍、培訓方式、培訓師資、培訓往來單位、培訓人數、培訓時間、學習情況等;

3.1.11.

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將員工接受培訓的具體情況和培訓結果詳細記錄備案。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目的、培訓效果自我評價、培訓者對受訓者的培訓評語等。

3.2. 各部門和子公司負責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培訓的實施、評價,同時也要組織部門、子公司內部的培訓。

3.2.1. 全年度培訓計畫彙總呈報;

3.2.2. 專業培訓規範制定及修改,培訓師人選的推薦;

3.2.3. 內部專業培訓課程的舉辦及成果匯報;

3.2.4. 專業培訓教材的編撰與修改;

3.2.5. 受訓員工完訓後的督導與追蹤。

3.3. 受訓者的權利

3.3.1. 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員工有權利要求參加公司舉辦的相關培訓。

3.3.2. 經批准參加培訓的員工有權利享受公司為受訓員工提供的各項待遇。

3.4. 受訓者的義務

3.4.1. 培訓結束後,員工有義務把所學知識和技能運用到日常工作中去並有向公司內其他員工傳授的義務。

3.4.2. 凡公司出資外出培訓進修的員工,須簽訂合同,承諾在本公司的一定服務期限。

4. 程式與內容

4.1. 培訓積分管理辦法

4.1.1. 培訓積分管理指每位員工一年的培訓按規定的計算方法進行累積。

4.1.2. 培訓積分計算方法:培訓積分 =培訓課程係數×該培訓的淨課時數

4.1.2.1. 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的集中授課,培訓課程係數為1。

4.1.2.2. 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內部集中脫產培訓(如拓展培訓),培訓課程係數為0.5。

4.1.2.3. 外出參觀、考察,培訓課程係數為0.25。

4.1.2.4. 進修或業餘攻讀學位、考證,培訓課程係數為0.1。

4.1.2.

5. 集中授課形式的培訓,該培訓的淨課時數為授課時間。其他形式的培訓,半天以內(含)或相當於3小時課程的該培訓的淨課時數為3;1天以內(含)的該培訓或相當於6小時的淨課時數為6。

4.1.2.6. 凡遲到、早退在30分鐘以內,該次培訓積分按一半計算;凡缺席或遲到、早退在30分鐘以上,該次培訓積分為0。

4.1.2.7. 培訓考核不合格者該次培訓積分為0。

4.1.3. 培訓積分的要求和應用:培訓積分主要用於對員工年終的評優、晉公升和績效考核方面。

4.2. 培訓需求分析

4.2.1.

培訓導向分析:分析公司戰略和人力資源戰略規劃,訪談公司高層和重要部門負責人(形成訪談記錄),分析年度培訓需求。培訓需求應充分考慮公司戰略和公司年度工作重點。

4.2.2.

崗位培訓需求分析:根據崗位勝任度(比較崗位任職資格與人才測評結果)、績效評價結果, 結合員工個人的職業發展需要、員工培訓檔案分析培訓需求,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各部門填寫《員工培訓需求表》(見附表1)。

4.2.3. 培訓需求問卷調查:人力資源部根據需求分析擬訂初選課程,發給員工進行初步選擇。

4.2.4. 培訓需求確認:人力資源部根據以上分析調查, 確定員工培訓需求。

4.2.5. 臨時培訓需求分析:由於臨時性、階段性事件的出現引發新的培訓需求,人力資源部組織相關分析,確認臨時性培訓需求並出台相應的臨時性培訓計畫。

4.3. 培訓計畫

4.3.1. 培訓計畫的主要內容有:確定培訓目標、培訓內容和形式、培訓物件、師資、培訓時間、培訓班開班方案、培訓經費等。

4.3.1.1. 培訓目標:通過此次培訓應獲得什麼效果,如學員在本次培訓中應學到或掌握什麼,在培訓結束後應該如何做,應該做到怎樣的標準。

4.3.1.2. 培訓內容:培訓的內容模組及組合。

4.3.1.3. 培訓方式:培訓的方式或每門課程的授課方式。

4.3.1.4. 培訓時間:根據約束條件的分析,確定培訓開展的時間段。

4.3.1.5. 培訓師資:規劃師資的**及數量。

4.3.1.6. 培訓後勤資源:培訓所需要的主要後勤資源,如場地、設施、裝置等。

4.3.1.7. 培訓的經費:培訓費用的概算或預算。

4.3.2.

年度培訓計畫:人力資源部根據培訓需求分析,制定《年度培訓計畫表》(見附表2)初稿,經主管副總裁審核,並上報總裁審批。審批合格後,形成公司《年度培訓計畫表》正式稿,發給各部門和子公司。

4.3.3. 臨時培訓計畫

4.3.3.1. 部門主辦的臨時培訓,由部門負責人填寫《計畫外培訓申請表》(見附表3),報人力資源部,由行政人事副總裁審批後執行。

4.3.3.2. 人力資源部主辦的臨時培訓由培訓主管填寫《計畫外培訓申請表》,由行政人事副總裁審批後執行。

4.3.4. 臨時提出參加各類外派培訓或進修的員工,均要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填報《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見附表4),由行政人事副總裁審批後執行。

4.4. 培訓實施

4.4.1. 培訓前準備

4.4.1.1. 培訓師應於開課前一周將電子版課件送至人力資源部審核並確認。

4.4.1.2. 人力資源部向學員發出正式的培訓通知,並確認參到人員。

4.4.1.3. 發放學習材料:將有關教材、講義發給學員。

4.4.1.4. 後勤準備:人力資源部根據《培訓前準備核查表》(見附表5)逐項完成培訓準備工作。

4.4.2. 培訓過程

4.4.2.1. 培訓師和培訓班學員於培訓班開課當天至培訓地報到,學員填寫《培訓考勤表》。

4.4.2.2. 人力資源部在培訓實施過程中根據《培訓中跟進與支援服務核查表》(見附表6)保證培訓的正常進行,做好培訓員工的食宿安排等後勤工作。

4.4.2.3. 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培訓過程進行記錄,儲存過程資料,如書面資料、電子文件、錄音、錄影、幻燈片等。

4.4.3. 培訓後工作

4.4.3.1. 人力資源部根據《培訓後服務與管理核查表》(見附表7)完成教室清理、資料整理等相關工作。

4.4.3.2. 人力資源部整理學員的出勤記錄、考試成績、培訓總結等,存入員工培訓檔案。

4.4.3.3. 人力資源部整理本次培訓的相關資料,進行歸檔。一般性檔案由人力資源部自行保管,重要檔案由人力資源部完成檔案後交行政部存檔。

4.4.4. 培訓成果呈報:人力資源部在每次培訓結束後一周對該次培訓作出書面總結分析,向行政人事副總裁呈報,並在公司內進行公布。

4.4.5. 培訓出勤規定

4.4.5.

1. 請假規定:學員應按時參加培訓,如因事不能參加,應於開課前及時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一般員工請假應經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源部負責人批准,經理級員人請假應經主管副總裁及行政人事副總裁批准,公司領導請假應經總裁批准,批准結果通知人力資源部備案。未經批准而未參加培訓者,按公司相關工作考勤制度處理。

4.4.5.2. 學員應準時出勤簽到,不能中途離開或早退。

4.4.5.3. 遵守培訓現場秩序,尤其注意將手機調為無音狀態、場內禁止吸菸或吃零食。

4.5. 培訓評估

4.5.1. 人力資源部分別對每次培訓的效果作出相應的追蹤和評估。培訓效果的評估由淺入深可分為四級,分別為反應層級、學習層級、行為層級和結果層級,各級評估的主要內容如下:

4.5.1.1. 一級評估:反應層級,這是培訓效果測定的最低層次。主要利用問卷來進行測定,針對學員對培訓組織、課程及學習過程的滿意度進行評估。

4.5.1.

2. 二級評估:學習層級,為培訓效果測定的第二層級,可以運用書面測試、操作測試、等級情景模擬等方法來測定受訓者與受訓前相比,受訓後是否掌握了較多的知識、較多的技能,是否改變了態度等。

4.5.1.

3. **評估:行為層級,這是培訓效果測定的第三層次,通過上級、同事、下級、客戶等相關人員對受訓者的業績進行評估來測定,主要測定受訓者在受訓後行為是否改善,是否運用培訓中的知識、技能,是否在交往中態度更積極等。

4.5.1.

4. 四級評估:結果層級,這是培訓效果測定的最高層次,可以通過銷售量、成本、技術、利潤、離職率等指標來測定,主要測定內容是個體、群體、組織在受訓後是否改善。

4.5.2. 培訓評估流程

4.5.2.1. 制定培訓計畫時,人力資源部應根據培訓班型別、培訓的內容、目標以及培訓時間等因素確定培訓的評估方法及內容,並組織進行反應級和學習級評估。

4.5.2.

2. 培訓實施結束後,人力資源部按照規定時間調查和收集培訓效果評估資料,進行行為層和結果層評估,內訓講師、學員以及學員的直線經理和下級應積極配合培訓效果評估工作。

4.5.2.3. 人力資源部應及時對收集到的評估資訊與資料進行整理分析,並應在培訓效果調查和收集工作結束後一周內撰寫相應培訓效果評估報告,報行政人事副總裁。

4.6. 培訓經費、設施、裝置的管理

4.6.1.

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經費用於培訓,培訓經費專款專用。公司的培訓經費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管理,預算內培訓經費由人力資源部備案後撥發,超預算培訓經費或預算外培訓經費由人力資源部申請,報總裁批准後撥發。

4.6.2. 凡公司同意參加的各種培訓(進修), 其學費、報名費、資料教材費用由公司承擔。培訓人員發生的交通費、食宿費,按照公司相關規定核准報銷。

4.6.3. 內部培訓師如須支付教材或課件編撰費用(編撰者在編寫教材、製做課間過程中產生的有關費用)時,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經核批後憑此予以支付。

4.6.4. 培訓設施、裝置的建設、購置、維護和管理依照「資源共享、充分利用」的原則由人力資源部統籌管理,可利用現有資源的不再行添置。

4.6.5. 培訓設施、裝置的建設、添置由相關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根據實際需要提出申請,所發生的費用例入專項費用,不列入公司的年度培訓經費。

4.7. 培訓資源的管理

4.7.1. 內部培訓師的**

4.7.1.1. 中高層管理人員:中高層管理人員皆擔負有培養員工的責任,是內部培訓師的主要承擔者;

4.7.1.2. 業務骨幹或專業技術人員

4.7.2. 內部培訓師職責。內部培訓是企業員工內部兼職的行為,不能因為培訓或授受培訓而影響本職工作。內部培訓師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4.7.2.1. 承擔公司相關的培訓教學任務;

4.7.2.2. 負責培訓教學內容的優化、資料的收集,總結本專業領域的管理、操作經驗,編寫教材和提高講授水平;

4.7.2.3. 根據人力資源部的培訓計畫進行培訓,如有改動應事先徵得人力資源部的同意。

4.7.3. 內部培訓師的管理

4.7.3.1. 資格評定與考核

由人力資源部組織有關人員從符合條件的人員中確定,主要考查人員資歷、課件、講授水平等條件,達到要求者聘為內部培訓師。

人力資源部每年對內部培訓師考核一次,不合格的解聘,認為一般的要協助、督促其授課能力的提高。

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內部培訓師的集體學習、提公升活動。

4.7.3.2. 課時補貼:

內部培訓師的課時補貼:

工作時間: 人民幣(元)

非工作時間: 人民幣(元)

內部培訓師的授課補貼由人力資源部提出建議,報總裁批准後執行。

4.7.3.3. 書籍費:

內部培訓師可以獲得一定金額書籍費,同時可以優先參加講授領域的外部培訓。

4.7.4. 外部培訓師的**:高等學校、科研單位、培訓機構、顧問公司、優秀企業高階的高階管理人才和技術人才。

4.7.5.

外部培訓師的資格審查。技術/業務類培訓師:由技術/業務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進行資格審查;其他類培訓師:

由人力資源部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專業背景、從事職位、教學內容、教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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