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

2022-12-25 18:12:02 字數 4710 閱讀 3115

擬制:李廣泉

審核:曲殿國

批准:蘇建剛

肥城通力螢石開發****

發布日期:2023年7月2日實施日期:2023年8月2日

關於成立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

和任命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決定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勞動者的身心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成立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

組長: 蘇建剛

副組長:曲殿國

成員:李廣泉、張忠利、史明水

任命史明水同志為職業衛生兼職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

肥城通力螢石開發****

2013 年7月2日

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

總則一、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加強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的水平,切實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堅持「統一領導、落實責任、分級管理、全員參與」的原則,使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各生產部門和員工明確職業病防治的責任,做到層層有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促進生產經營可持續發展。

三、本制度規定從單位領導到各部門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職責,凡本單位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單位內部以本制度追究責任。

四、為保證本制度的有效執行,今後凡有行政體制變動,均以本制度規定的職責範圍,對照落實相應的職能部門和責任人。

各部門和人員的職責

一、主要負責人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落實各級職業病防治責任制,確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

2、設定與單位規模相適應的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員工代表大會報告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計畫和落實情況,主動聽取工會或員工對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工作的意見,並責成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和解決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和意見。

4、每季召開一次職業衛生領導小組會議,聽取工作匯報,研究和制訂職業病防治工作計畫與方案。

5、組織建立、健全本單位職業病防治責任制、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6、督促、檢查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及時消除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保障單位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投入,並有效的實施。

7、組織建立並實施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和預案。

8、及時、如實報告職業病危害事故,並及時組織救援。

9、依法承擔本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全面責任。

10、每年底以報告的形式向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上報本單位年度職業衛生管理情況及資料包表。

二、分管職業衛生的負責人職責

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根據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在本單位具體組織實施各項職業病防治工作,具體職責:

1、組織制定年度職業病防治計畫與實施方案,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落實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及評價制度,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根據各部門分工,明確各部門、各崗位人員職責並組織具體實施,督促並保證職業病防治經費的落實和專款專用。

2、督促、指導職能部門組織對單位員工進行職業衛生法規、職業衛生知識培訓與宣傳教育,普及職業病防治知識。對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有貢獻的進行表揚、獎勵,對違章者、不履行職責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

3、定期組織職業病防治工作巡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指定部門按期解決,及時消除職業病危害事故的隱患。

4、定期組織職業病防治工作組人員會議,聽取各部門、車間、員工關於職業衛生有關情況的匯報,及時採取措施。

5、如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要科學應對,妥善處理,及時報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和處理,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6、依法承擔單位職業病防治的直接責任。

三、職業衛生管理部門職責

1、在單位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全面負責本單位各項職業衛生管理工作。

2、負責制定單位職業衛生工作方針、規劃和管理制度。

3、負責編制單位年度職業衛生工作計畫和方案,並組織實施。

4、負責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部署、協調、檢查、監督、推進和考核等工作。

5、組織開展職業衛生宣傳培訓教育活動,總結推廣職業衛生管理先進經驗。

四、專(兼)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職責

1、認真履行單位職業衛生管理部門的職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等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彙總和審查各項技術措施、計畫,並且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2、組織參與對員工開展職業衛生培訓教育,檢查督促員工正確使用個體防護用品。

3、組織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登記、上報、建檔。

4、協助有關部門編寫、制定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職業安全健康操作規程,並對這些制度的執**況進行監督檢查。

5、定期組織參與現場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有權責令改正,或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6、配合**行政部門的監督檢查和對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

7、負責建立單位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和檔案,負責統計、登入、存檔、申報等工作。

五、技術部門的職責

1、編制單位生產工藝、技術改進方案,規劃職業安全衛生技術、勞動保護、職業病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員工勞動條件,促進文明生產。

2、編制生產過程的技術檔案、技術規程和操作規程,製作和提供生產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產生部位等技術資料。

3、對生產設施、防護設施進行維護保養,檢修,確保安全執行。

4、對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負技術責任。

六、車間負責人職責

在分管負責人的領導下工作,具體職責:

1、把單位職業病防治的制度、措施貫徹落實到每個具體生產環節。

2、組織對本車間員工的職業衛生培訓、教育,加強生產現場職業衛生管理。

3、督促員工嚴格按操作規程生產,確保個體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嚴格阻止違章、冒險作業。

4、定期組織本車間範圍的檢查,對車間的裝置、防護設施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報告,採取整改措施。

5、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迅速上報,並及時組織搶救。

6、對本車間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全部責任。

七、職業病危害崗位防治職責

1.參加職業病危害防治的培訓教育和活動,學習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技術知識,遵守各項職業病危害防治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發現隱患及時報告。

2.正確使用、維護保養好各種防護用品、器具和防護設施裝置。

3.不違章作業,並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行為,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並及時向單位負責人匯報。

4.當工作場所有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的危險時,應向單位管理人員報告,並停止作業,直到危險消除。

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止發生職業病,切實保護單位員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和《高毒物品作業崗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規範》(gbz/t203)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勞動合同告知

1、單位人事管理部門與新老員工簽訂合同(含聘用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

未與在崗員工簽訂職業病危害勞動告知合同的,應按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與員工進行補簽。

2、單位員工在已訂立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時,單位人事管理、職業衛生管理等部門應向員工如實告知,現所從事的工作崗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並簽訂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補充合同。

二、公告欄告知

在單位門口、作業場所醒目位置設定公告欄,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負責公告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求助和救援**號碼。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結果公布於作業場所,書面告知應該發到每位員工。公告內容應準確、完整、字跡清晰、及時更新。

各有關部門及時提供需要公布的內容。

三、崗位培訓告知

單位應該組織員工進行崗前、崗中職業安全衛生教育培訓,告知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宣傳有關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法律法規,學習本單位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防治知識,開展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練等。

四、現場警示告知

1、單位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應當在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的醒目位置,設定警示標識、警示線、警示訊號、自動報警、通訊報警裝置、警示語句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後果、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警示標識分為禁止標識、警告標識、指令標識、提示標識和警示線。

2、存在或產生高毒物品的作業崗位,應當按照《高毒物品作業崗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規範》(gbz/t203)的規定,在醒目位置設定高毒物品告知卡,告知卡應當載明高毒物品的名稱、理化特性、健康危害、防護措施及應急處理等告知內容與警示標識。

3、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的原材料或產品包裝必須設定醒目的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五、體檢結果告知

如實告知員工職業健康檢查結果,發現疑似職業病危害的及時告知本人。員工離開本單位時,如索取本人職業衛生監護檔案影印件,單位應如實、無償提供,並在所提供的影印件上簽章。

六、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定期或不定期對各項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事項的實**況進行監督、檢查,保持警示標識牌整潔、清晰,至少每半年檢查一次,如發現有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應及時修整或更換。各車間部門根據《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的要求,對本車間的職業病危害進行辨識,並結合實際情況將所需的警示標識報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由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根據各車間部門申報情況,審查核實後,向生產廠家採購合格規範的警示標識等,確保警示與告知制度的落實。

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

編號 aq cysh zh 53 二0一一年一月 1 總則 1.1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的法律 法規 政策和標準,加強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管理,切實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強化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特制訂本制度。1.2企業法定代表人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

01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

1 總則 1.1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的法律 法規 政策和標準,加強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管理,切實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強化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特制訂本制度。1.2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要貫徹 管生產必須管安全 誰主管誰負責 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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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護用品配備標準 試行 企業職工 事故分類標準 本標準是勞動安全管理的基礎標準,適用於企業職工 事故統計工作。名詞 術語 事故 指企業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 以下簡稱傷害 急性中毒 以下簡稱中毒 損失工作日 指被傷害者失能的工作時間。暫時性失能傷害 指傷害及中毒者暫時不能從事原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