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2021-03-03 20:31:35 字數 4683 閱讀 7079

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落實各級職業病防治責任制,確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

2、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體系。辦公室為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機構,並配備專(兼)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具體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3、定期召開職業衛生工作會議,聽取工作匯報,親自研究和制訂年度職業病防治計畫與方案,落實職業病防治所需經費,督促落實各項防範措施。

4、由組長牽頭制訂年度職業病防治計畫與方案,並組織具體實施,保證經費的落實和使用。

5、組織對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法規、職業知識培訓與宣傳教育。 對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有貢獻的進行表揚、獎勵,對違章者、不履行職責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

6、協助上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推動本單位開展職業衛生工作, 貫徹執行《職業病防治法》及配套法規標準。彙總和審查各項技術措施、計畫,並且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7、定期組織現場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情況,有權責令改正,或立即報告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研究處理。

8、依法履行向勞動者提供崗前職業病危害告知。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切實保護職工身體健康及其相關權益,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分類管理, 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1、公司所屬各部門應當為職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採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2、公司與已進、新進職工,簽訂職業病危害勞動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等如實告知職工,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

3、公司職工在已訂立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時,公司辦公室應向員工如實告知現從事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所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並簽訂職業病危害因素勞動變更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補充合同。

4、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場所,應當在醒目位置設定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定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對作業人員進行告知。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後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

5、公司每年對職工進行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的培訓,使每位職工

掌握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預防和控制技能。

6、經常對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監測,定期請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檢測、評價,其結果定期向職工公布。

7、職業病的範圍和診斷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已確診的職業病患者應進行積極**。

8、定期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進行檢測。

9、按規定向職工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防護要求的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積極採用新工藝,選用新裝置,改善工作條件, 實行清潔化生產,從源頭控制職業病危害因素。

1、為了規範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工作,加強職業病危害專案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以下簡稱《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辦法。

2、存在或者產生職業病危害專案,公司應當按照《職業病防治法》 及本辦法規定申報職業病危害專案。

本辦法所稱職業病危害專案是指存在或者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專案。

職業病危害因素按照衛生部發布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 確定。

3、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的主要內容是:

(一)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

(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濃度或強度;

(三)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

(四)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

4、公司應當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申報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時

應當提交《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表》及有關材料。

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專案,應當在竣工驗收之日起30日內申報職業病危害專案。

5、公司申報後,因採用的生產技術、工藝、材料等變更導致所申報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相關內容發生改變的,應當在變更後30日內向原申報機關申報變更內容。

6、公司在終止生產經營時,應當向原申報機關辦理申報登出手續。

7、公司要建立職業病危害專案管理檔案,以備上級部門監督管理。

8、公司嚴格按照衛生部統一格式填報《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 組織職工進行職業衛生法規、職業衛生知識、操作規程、職業病防護裝置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維護的培訓,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管理部門負責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監督管理工作,並指定專業的職業衛生培訓人員,負責公司的職業衛生知識教育培訓。

二、教育培訓內容:

1、職業衛生法律、法規和標準;

2、職業衛生基本知識;

3、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4、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裝置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

品;5、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

6、公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與技能;

為了加強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與職業病防護用品的監督管理,使職業病防護設施和職業病衛生防護用品在使用時符合國家標準和衛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職業病危害因素,保障勞動者的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公司應當建立防護設施管理責任制,並採取下列管理措施:

1、設定防護設施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兼)職防護設施管理員;

2、制定並實施防護設施管理規章制度;

3、制定定期對防護設施的執行和防護效果檢查制度。

一、公司對防護設施應當建立防護設施技術檔案管理:

1、防護設施的技術檔案。

2、防護設施檢測、評價和鑑定資料;

3、防護設施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4、使用、檢查和日常維修保養記錄;

5、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評價報告

二、公司應當對防護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

防護設施正常運轉,每年應當對防護設施的效果進行綜合性檢須!|,評定防護設施對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三、公司應當對勞動者進行使用防護設施操作規程、防護設施效能、 使用要求等相關知識的培訓,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施。

四、公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護設施。如因檢修需要拆除的,應當採取臨時防護措施,並向勞動者配發防護用品,檢修後及時恢復原狀。經工藝改革已消除了職業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護設施的,應當經所在地同級衛生行政部門確認,並在職業病防治檔案中做好記錄。

1、職業病防護用品是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免遭事故傷害或職業危害,保證勞動者安全和健康所必須配備的,帶有防護功能的用品o

2、接觸有害因素的所有人員都應按時發放職業病防護用品。

3、職業病防護用品的選定應遵循「安全、實用、經濟、美觀」 的原則。

4、由辦公室負責,根據不同工種對職業病防護用品的需要制定 《職工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發放標準》,根據發放標準給員工

配備合理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4. 1不得以貨幣或其它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4. 2不得擴大發放範圍和提高標準。嚴格控制計畫外發放職業病防護用品。

4. 3不得隨意延長或縮短職業病防護用品的使用限期,或逾期不發放新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4. 4工種相同且勞動條件相同,應發給相同的職業防護用品。從事多工種作業,按其經常從事或主要從事的工種發給相應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4. 5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視其經常或主要參加勞動的情況, 根據工作需要配備相應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4. 6新增加工種或個別需變動職業病防護用品及標準時,由辦公

室報請分管領導審批,另行發放。

4. 7職工在生產過程中必須按規定使用職業病防護用品,未按規定使用的,應視為違章作業。

5、辦公室負責職業病防護用品的採購、保管與發放工作。

5.1辦公室要建立職業病防護用品釆購、驗收制度,確保勞動防護用品質量的安全性、可靠性。

5. 2職業病防護用品保管、發放和使用部門都要建立職業病防護用品保管、發放臺帳,防護用品的去向、數量、時間均應詳細登記。

5. 3員工脫離生產(工作)崗位三個月及以上者停發或順延勞動職業病防護用品的使用時間。屬按月發放的小型防護用品,員工脫離工作崗位乙個月及以上者停發當月防護用品。

5.4因工作需要改變工種的人員,從調動工作次月起按新工種發放職業病保護用品。新舊工種職業病防護用品相同部分,期限合併計算,新工種沒有的已發放的職業病防護用應予收回。

5. 5故意損壞職業病防護用品者,由員工個人按原價購買。

5. 6計畫外職業病防護用品由使用部門申請,報領導審批後,採購發放。

5. 7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或調離本公司時,職業病防護用品使用時間尚不到規定期限的要**或折價處理。

6、職業病防護用品的採購、保管、發放、使用、維修等記錄要

建檔儲存。

為了做好公司職業衛生檢測工作,使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有效預防職業危害,切實保障員工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職業健康安全部在公司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的領導下, 組織開展對本公司作業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和監督檢測, 設立環保衛生監測站,建立本公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檔案,並妥善儲存;環保衛生監測站具體負責對公司生產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日常監測;監督檢測由公司職業健康安全部每年委託具備法定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

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點的設定和檢測週期的確定應符合gbz 159-《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釆樣規範》等規範要求,由公司職業健康安全部、檢測人員和被檢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共同確定,所有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檢測一次,高毒物質至少每季度檢測三次。檢測方法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要求。

三、檢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主要包括作業場所空氣中毒物氨、氯、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氮氧化物、二甲苯、硫化氫等毒物和粉塵、雜訊、熱輻射、電離輻射等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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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 政策和標準,落實各級職業病防治責任制,確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2 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體系。科辦公室為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機構,並配備專 兼 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具體的職業病防治工作。3 定期召開職業衛生工作會議,聽取工作匯報,研究和制訂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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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員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並享有職業病預防 和 的權利。四 一般規定 1 職工醫院及各生產單位應對員工進行崗前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每年要定期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的培訓工作。對從事有害作業的員工每年進行一次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及時將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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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 為了預防 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企業的經濟發展,實現公司所確定的職業健康安全目標。二 適用範圍 公司內所有涉及職業病危害的場所和專案。三 名詞術語 1.職業健康 分析作業環境對員工健康的影響和危害程度,提出改善作業環境的途徑,從而減少職業病危害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