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2022-10-27 18:06:04 字數 4789 閱讀 533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加強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的水平,切實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職業健康與安全,實現公司所確定的職業健康安全目標,促進企業的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五條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公司各車間、部門

第三條術語\定義

1、職業病:是指企業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職業病危害:是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

3、職業禁忌症:是指企業員工從事特定職業、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在從事作業過程中誘發可能導致對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危害的疾病,及個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狀態。

4、有害作業:是指在生產環境和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影響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學因素、生物因素等)。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組織機構與責任

設立職業健康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衍王勝利

副組長:譚向東張明忠王慶巖

組員:白賀、張勝利、王新華、陶樹東、劉生、查國忠、曹連貴、徐亮、孫慶雁、孫大志、劉亮、**泉

職業病防治組織機構具體組織實施各項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具體職責:

1.組織制定(修訂)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並督促貫徹執行。

2.根據公司機構設定,明確各部門、人員職責。

3.制定公司年度職業危害防治計畫與方案,並組織具體實施,保證經費的落實和使用。

4.直接領導公司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職業健康管理臺帳和檔案。

5.組織對公司幹部、職工進行職業危害防治法規、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培訓與宣傳教育。對在職業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貢獻的進行表揚、獎勵,對違章者、不履行職責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

6.定期檢查公司和各部門職業危害防治工作開展情況,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7.定期聽取各單位、職業健康管理人員、職工關於職業危害防治有關情況的匯報,及時採取措施。

8.對公司內發生職業危害事故採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並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和處理,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9.對公司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負直接責任。

10.各層級職業健康管理工作職責見第三章。

第三章職責

第五條管理職責

總經理職責

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落實各級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確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

設定與企業規模相適應的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職業危害防治專業人員,負責本公司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每年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企業職業危害防治工作規劃和落實情況,主動聽取職工對公司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意見,並責成有關部門及時解決提出的合理建議和正當要求。

每季召開一次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聽取工作匯報,親自研究和制定年度職業病防治計畫與方案,落實職業危害防治所需經費,督促落實各項防範措施。

⑸根據「三同時」原則,企業新、改、擴建或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專案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應由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方可進行建設,切實做到職業危害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參加公司發生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對公司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主管副經理職責:

嚴格遵守職業健康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標準等,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我公司職業危害防治工作規劃;

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職業健康工作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公司存在的職業危害重大隱患和問題,不斷改善勞動作業環境,保證職業危害防治設施經費等投入的有效實施;

保證公司職業健康管理機構的執行所需人力、物力;

及時、如實向市局、區局安全監管局報告職業危害事故。

部門職責:

1、安全保衛部職責(主管職業危害負責人責任制)

安全保衛部負責公司職業病預防、統計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職業衛生健康檔案,制定職業病防治計畫和實施方案,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負責職業危害因素的辨識、評價,開展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定期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從業人員。

對各生產崗位的粉塵、高溫、雜訊等職業危害的作業場所進行檢測,對現場存在的不合格檢測專案,及時通知相關單位落實整改。

2、綜合辦公室職責(人力資源)

負責安排接觸職業危害因素人員的就業(上崗)前體檢和離崗時體檢,對職業禁忌者提出處理意見。

負責退休退養職工的職業病管理工作。

負責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病人,應調離原崗位,並妥善安置。

綜合辦公室負責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如實告知員工,並在勞動合同中寫明。

⑸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從業人員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從業人員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從業人員,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建立、健全公司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3、技術質量部的職責

編制企業生產工藝、技術改進方案,規劃職業健康生產技術等,改善職工勞動條件,促進職業健康文明生產。

編制生產過程的技術檔案、技術規程,製作和提供生產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產生部位等技術資料。

4、裝置管理部的職責

對生產設施、防護設施維護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執行。

5、車間主任職責

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落實各級職業病防治責任制,確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

配備專業或兼職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⑶向主管部門反映匯報職業病防治工作規劃和落實情況,主動聽取職工對職業衛生工作的意見,及時解決提出的合理建議和正當要求。

⑷督促落實職業病防治各項防範措施。

⑸根據「三同時」原則,企業新、改、擴建或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專案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應由衛生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切實做到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親自參加企業內發生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對本車間部門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6、班組長職業健康職責

⑴ 認真執行和模範遵守職業健康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職業健康安全操作規程,根據本班組工人的技術、體力、思想等情況合理安排工作,領導本班組職業健康安全作業。

⑵ 認真執行職業健康安全交底,組織班組職業健康安全活動,開好班前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會;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⑶ 經常組織本班組工人認真學習職業健康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組人員遵章守紀和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⑷ 經常檢查本班組作業現場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要採取臨時控制措施,並及時上報。

⑸ 對新工人(包括調換工種的工人)進行崗位職業健康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健康安全知識教育,新工人未經考核合格不得上崗。

⑹ 支援、接受專職安全員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對提出的改進措施要及時組織貫徹落實。

⑺ 領導並支援班組安全員開展日常工作,及時採納安全員的正確意見,發動全班組職工共同搞好職業健康安全生產。

⑻ 發生工傷事故、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積極配合本工種工傷及其他事故的調查處理。

7、從業人員職業危害崗位員工職責

⑴ 參加職業危害防治教育培訓和活動、學習職業危害防治技術知識,遵守各項職業危害防治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發現隱患及時報告;

⑵ 正確使用、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器具和防護設施;

⑶ 不違章作業,並制止他人違章作業行為,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並及時向單位領導、主管部門報告;

⑷ 當工作場所有發生職業危害事故的危險時,應立即停止作業,並向我公司安環處和公司領導報告。

8、專(兼)職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職責

⑴協助領導小組推動企業開展職業衛生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法規和標準。彙總和審查各項技術措施、計畫,並且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組織對職工進行職業衛生培訓教育,總結推廣職業衛生管理先進經驗。

⑶組織職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並建立健康檢查檔案。

組織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登記、上報、建檔。

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訂制度、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對這些制度的執**況進行監督檢查。

定期組織現場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情況,有權責令改正,或立即報告領導小組研究處理。

負責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負責建立企業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和檔案,負責登入、存檔、申報等工作。

第四章職業病危害種類

第六條根據公司具體情況確定本單位的職業危害為三大類:

1、生產性粉塵的危害:在工作現場中,原材料的搬運使用、原材料的加工,均可產生大量的礦物性粉塵,長期吸入這樣的粉塵可發生矽肺病。

2、高溫危害:在作業崗位中存在多種高溫裝置和環境,如迴轉窯、鍋爐等。

3、生產性雜訊和區域性震動危害:工作中使用的機械工具如鼓風機、球磨機等一些動力機械都可以產生較強的雜訊和區域性的震動,長期接觸雜訊可損害職工的聽力。

第五章防治方針

第七條職業病的防治工作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各車間、部門應當為勞動者創造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並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第六章措施

第八條防護措施

1、作業場所防護措施:

⑴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識別、確定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種類,並制定相應的防治措施。

在確定的職業危害作業場所的醒目位置,設定職業病危害告知警示標誌。

⑶工作現場在進行原材料運輸、加工等生產工藝中,有大量粉塵作業時,應配備行之有效的降塵設施和裝置,保持良好的通風條件。

對原料儲罐和裝置管道加強監測檢修,防治跑、冒、滴、漏,並派專人進行巡視。

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1 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 政策和標準,落實各級職業病防治責任制,確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2 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體系。科辦公室為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機構,並配備專 兼 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具體的職業病防治工作。3 定期召開職業衛生工作會議,聽取工作匯報,研究和制訂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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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 政策和標準,落實各級職業病防治責任制,確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2 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體系。辦公室為本單位職業衛生管理機構,並配備專 兼 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具體的職業病防治工作。3 定期召開職業衛生工作會議,聽取工作匯報,親自研究和制訂...

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4 員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並享有職業病預防 和 的權利。四 一般規定 1 職工醫院及各生產單位應對員工進行崗前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每年要定期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的培訓工作。對從事有害作業的員工每年進行一次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及時將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