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連續牆規範

2022-12-17 02:54:04 字數 5219 閱讀 3695

一般規定

第11.1.1條廣東地區地下連續牆常用的施工工藝如下:

用液壓抓斗(或機械抓斗)和沖孔樁機進行聯合成槽作業.抓斗抓土。沖孔樁機入巖並修邊,形成具有一定長度、寬度、深度的單元槽段,然後在槽段內放入預先製好的鋼筋籠,灌注水下混凝土築成牆段。

如此連續施工,使各牆段相互連線形成一道完整的地下牆體,作為擋土防滲的施工支護結構,或(兼)作為承重的永久性地下結構。

第11.1.2條施工前,應具備詳細的地質條件資料,其內容包括:一、土層的分布是否存在孤石、土洞等;

二、地下水的水位(有無承壓水)及變化情況,是否具有腐蝕性等;三、基岩的構造、岩性、風化程度和層厚度,是否存在溶洞、斷層破碎帶等。第11.1.

3條由於成槽機械和澆築裝置的限制,地下連續牆的最小牆體厚度為600mm。第一節導牆的施工

第11.2.1條槽段放線後,應沿地下連續牆軸線兩側構築導牆,以防地表土的坍塌和保證成槽的精度。導牆要具有足夠的剛度和承載能力,導牆一般用現澆鋼筋混凝土製作。

第11.2.2條導牆的橫斷面一般可採用┑┏形、┘┗形或】【形等型式,導牆混凝土的厚度一般為200mm,導牆的高度一般取1.

5m。導牆頂面略高於施工地面,並應高於地下水位1.5m以上。

第11.2.3條導牆宜建築在密實的粘性土地基或雜填土地基上。

如遇不良地基時,應進行換填粘土夯實處理。

第11.2.4條現澆鋼筋混凝土導牆拆模後應立即在兩片導牆間按一定間距加設支撐。然後才能回填。導牆背後和導牆內均應用粘性土回填。導牆背後要分層夯實。

第11.2.5條現澆鋼筋混凝土導牆養護3d,強度達到設計強度的50%時,方可進行成槽作業。

第11.2.6條導牆的內間距要比地下連續牆設計厚度加寬50mm。

第11.2.7條導牆的施工允許偏差:

一、導牆的軸線允許偏差為±10mm;二、導牆頂面應平整,要求平整度為30mm;三、內外導牆淨距允許偏差為±10mm。

第11.2.7導牆一般採用單面配筋,宜採用螺紋筋,間距150mm~250mm。第三節槽段的開挖

第11.3.1條挖槽機械應根據成槽地點的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情況、施工環境、裝置能力、地下牆的結構、尺寸及質量要求等條件進行選用。

一般常用的機具有挖斗式、衝擊式、迴轉式。第11.3.

2條挖槽前,應預先將地下牆劃分為若干個施工槽段。槽段平面形狀常有一字形、l形(拐角處)、t形(與柱子相接處)等。有拐角的單元槽段,其拐角應不小於90°。

槽段的長短應根據設計要求、土層性質、地下水情況、鋼筋籠的輕重大小及裝置起吊能力、混凝土**能力等條件確定,一般為3~6m。

第11.3.3條地下牆槽段間應跳挖,宜相隔1~2段跳段進行。

第11.3.4條同一槽段內槽底開挖的深度宜一致,同幅不同深的槽段,必須先挖較深的槽段,後挖較淺的槽段。

第11.3.5條成槽機抓斗在成槽過程中必須保證垂直均勻地上下,儘量減少對側壁的擾動。

第11.3.6條如遇坍孔,宜回填黃泥,待其自然沉澱後再進行開挖,同時在鋼筋籠的靠基坑面上固定一夾板等措施進行處理。

第11.3.7條槽段終槽深度的控制應符合下列要求:一、非承重牆的槽段、終槽深度必須保證設計深度;

二、承重牆的槽段終槽深度應根據設計入巖要求,參照地質剖面圖上岩層標高,成槽時的鑽進速度和鑑別槽底岩屑樣品等綜合確定。

第11.3.8條槽段開挖完畢,應檢查槽位、槽深、槽寬及槽壁垂直度,合格後方可進行清槽換漿工作。

第11.3.9條槽段的長度、厚度、傾斜度等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槽段長度允許偏差±2.0%;二、槽段厚度允許偏差1.5%、-1.0%;三、槽段垂直度允許偏差±1/50;

四、牆面上預埋件位置偏差不應大於100mm。第四節泥漿的拌制和使用第11.4.1條槽段的清底要求:

一、承重牆槽底沉碴厚度不應大於100mm;二、非承重牆槽底沉碴厚度不宜大於300mm。

第11.4.2條除某些土層能自行造漿外,一般應選用優質粘土來製漿,粘土的塑性指數ip>20,含砂率<5%,有條件時或設計有特殊要求時,應選用膨潤土。

第11.4.3條拌制泥漿前,應根據地質條件、成槽方法和用途等進行泥漿配合比試驗,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第11.4.4條泥漿池的容積應不小於每一單元槽段挖土量的2倍。

第11.4.5條槽內泥漿面應高於地下水位0.5m以上,亦不應低於導牆頂面0.3m.

第11.4.6條清孔後距孔底0.

2~1m處的泥漿比重應控制在1.1左右;對於土質較差的砂土層和砂夾卵石層,清孔後孔底泥漿的比重宜為1.15~1.

25,清孔後孔底泥漿的含砂率應≤10%,粘度應≤28s。

第五節鋼筋籠制安

第11.5.1條地下牆的鋼筋籠規格和尺寸應考慮單元槽段、接頭形式及現場的起重能力等因素。

鋼筋的淨距應大於3倍粗骨料粒徑,並應在製作現場成形和預留插放混凝土導管的位置。鋼筋籠如分節製作,可採用搭接接頭,接頭位置和長度應滿足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的要求。

第11.5.2條混凝土保護層厚度不應小於70mm。為保證鋼筋籠的保護層厚度,可採用預製混凝土墊塊或鐵墊件,綁紮或焊接在鋼筋籠外側的設計位置上。

第11.5.3條為保證鋼筋籠在起吊過程中具有足夠的剛度,可採用增設縱向鋼筋桁架(一般為2~

4榀)及主筋平面上的斜拉條等措施,所有鋼筋連線處應焊接或採用卡扣連線。

第11.5.4條鋼筋籠的連線除四周兩道鋼筋的交點需全部點焊外,其餘的可採用50%交叉點焊,焊接點必須牢固,臨時鐵絲綁紮點在鋼筋入槽前應全部清除。

第11.5.5條鋼筋籠應在清槽換漿合格後立即吊裝。

鋼筋籠應平穩入槽就位,如遇障礙應重新吊起,修好槽壁後再就位,不得採用衝擊、壓沉等方法強行入槽。鋼筋籠就位後應在4小時內澆築混凝土,超過4小時而未能澆築混凝土,應把鋼筋籠吊起,沖洗乾淨後再重新入槽。

第11.5.6條鋼筋籠的下端與槽底之間宜留有500mm間隙。鋼筋籠兩側的端部與接頭管或混凝土接頭面間應留有150~250mm空隙。

第11.5.7條鋼筋籠導管位置周圍需增設箍筋和連線筋進行加固。

第11.5.8條地下牆的預留錨固鋼筋一般採用光圓鋼筋,直徑不超過20mm,如採用預埋鋼筋聯結器則宜用直徑較大鋼筋。

第11.5.9條鋼筋籠應在驗收合格後方可吊裝入槽。

鋼筋籠的製作和入槽後的安置標高應符合設計要求,其製作的允許偏差應符合表11.5.9的規定。

地下連續牆鋼筋籠製作的允許偏差表11.5.9項次專案允許偏差(mm)1主筋間距±102箍筋間距±203籠厚度(槽寬)±104籠寬度(段長)±205籠長度(深度)±50

第六節混凝土的灌注和接縫處理

第11.6.1條灌注地下牆的混凝土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滿足設計要求的抗壓強度等級、抗滲效能及彈性模量等指標,水灰比應為0.45~0.6之間,

水泥用量不宜少於370kg/m3;

二、用導管法灌注的水下混凝土應有良好的和易性,入孔時的坍落度宜為180~220mm。粗骨料最大料徑不應大於30mm,宜選用中、粗砂,混凝土拌和物中的含砂率應不小於45%。三、水泥宜選用普通矽酸鹽水泥或礦渣矽酸鹽水泥,並可根據需要摻入外加劑。

第11.6.2條導管的構造和使用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導管直徑宜為200~250mm,導管壁厚不宜小於3mm,宜採用無縫鋼管製作。導管的分節長度應按工藝要求確定,底管長度不宜小於4m,兩管之間可用法蘭接頭、穿繩接頭或雙螺紋方釦快速接頭連線。

二、隔水栓宜用預製混凝土塞、鋼板塞、泡沫塑料等,如採用球膽或木球作隔水栓,必須確保球膽或木球在混凝土灌注時能順利排出。

第11.6.3鋼筋籠和導管就位後,應會同建設、設計和質檢部門對該槽段進行隱蔽工程驗收,合格後應及時灌注水下混凝土,其間歇時間不宜超過4h。

灌注前後複測沉碴厚度是否符合要求。第11.6.

4水下混凝土的灌注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開始灌注時,隔水栓吊放的位置應臨近水面。導管底端到孔底的距離一般為0.3~0.5m,以能順利排出隔水栓為宜;

二、開灌前儲料斗內必須有足以將導管的底端一次性埋入混凝土中0.8m以上深度的混凝土儲存量;

三、混凝土灌注的上公升速度不得小於2m/h;

四、隨著混凝土的上公升,要適時提公升和拆卸導管,導管底端埋入混凝土面以下一般宜保持2~4m,不宜大於6m,並不得小於1m,嚴禁把導管底端提出砼面。

五、在水下混凝土灌注過程中,應有專人測量導管埋深,填寫好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表。六、水下混凝土的灌注應連續進行,不得中斷,一旦發生機具故障、停電停水及發生導管堵塞、漏水或混凝土內混入泥漿等事故時,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並同時作好記錄。七、提公升導管時應避免碰撞鋼筋籠。

第11.6.5在乙個槽段內同時使用兩根導管灌注時,其間距不應大於3m。

導管距槽段接頭端不宜大於1.5m。各導管處的混凝土表面的高差不宜大於0.

3m,施工時應採取措施避免混凝土繞過接頭管注入另一槽段。混凝土應在終凝前灌注完畢,槽段過深時宜加緩凝劑。第11.

6.6各單元槽段的接縫一般選用圓形接頭管或工字鋼接頭。

第11.6.7清刷混凝土接頭面的工作應在清槽換漿即將完成之前進行。若用清刷錘清刷,清刷錘應與接頭混凝土面緊貼並上下來回拉動,直到鋼絲刷上不帶泥屑為止。

第11.6.8待混凝土澆築後強度達到0.

05~0.20mpa(一般在混凝土澆築開始後3~5h,視氣溫而定)開始提拔接頭管,開始時約每隔20~30min提拔一次,每次上拔30~100cm,上拔速度應與混凝土澆築速度、混凝土強度增長速度相適應,一般為2~4m/h。接頭管不宜停在初凝的混凝土內0.

5h以上,拔管時,不得損壞接頭處的混凝土。

第11.6.9灌注混凝土時,應按設計、質檢和施工單位商定的位置和數量留置混凝土試塊,每個單元槽段至少留置一組。

第11.6.10牆段的澆築標高應比牆頂設計標高增加500mm。第七節質量檢查與驗收

第11.7.1條地下連續牆的質量檢查,除對原材料、混凝土和鋼筋籠等項內容按國標gbj204-83、國標gbj107-87以及本規程的有關規定檢驗外,尚應對導牆結構、槽段尺寸、槽底標高、槽底岩性土質、入巖(土)深度、終孔泥漿指標、沉碴厚度、槽段垂直度、混凝土灌注量和灌注速度、牆頂及鋼筋籠標高、牆頂中心線的平面位置等專案進行檢驗,每一單元槽段完成後應進行中間驗收,填寫地下連續牆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灌注水下混凝土記錄表;當土方開挖後,尚應對牆面平整度、實測牆身垂直度、牆身質量及接縫質量進行檢查並填寫驗收記錄,承重牆尚應保留槽底巖樣備查。

第11.7.2條地下連續牆的牆身質量的檢查可採用鑽孔取芯或埋普超聲波(γ射線)等非破損檢測方法。

檢測孔的數量和位置由設計、建設、施工及質檢等單位共同研究決定。檢測孔最後應用壓漿法切實灌滿。

第11.7.3條地下連續牆的施工允許偏差和質量要求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槽底沉碴厚度:承重牆≤100mm;非承重牆≤100mm。二、牆身垂直度:

符合設計要求。三、牆頂中心線偏差:≤30mm。

四、裸露牆面應平整,區域性突出部分的允許值,由設計、施工單位研究確定。表面密實,無滲漏。孔洞、露筋、蜂窩的面積不得超過單元槽段裸露的5%。五、槽段接縫處僅有少量夾泥,無漏水現象。

地下連續牆

目錄1.工程概況 1 1.1工程概述 1 1.2圍護結構概況 1 1.3主要工程量 1 1.4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 2 1.4.1工程水文情況 2 1.4.2工程地質情況 2 1.5周邊環境 3 1.5.1周邊建築 3 1.5.2管線情況 3 1.6施工難點及關鍵技術措施 4 1.6.1地下牆圍護...

方案地下連續牆

4.4保證工期組織措施8 4.5資源保證措施9 附表 施工進度計畫表 附圖 施工總平面布置圖 施工流程圖 1.1.1質量總目標 確保本工程達到一次性驗收合格的質量等級驗收標準。1.1.2進度總目標 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畫的工期完成工程建設,確保在90日曆天內完成圍護施工。1.1.3安全施工管理總目標 ...

地下連續牆施工質量驗收規範

一般規定 第11.1.1條廣東地區地下連續牆常用的施工工藝如下 用液壓抓斗 或機械抓斗 和沖孔樁機進行聯合成槽作業.抓斗抓土。沖孔樁機入巖並修邊,形成具有一定長度 寬度 深度的單元槽段,然後在槽段內放入預先製好的鋼筋籠,灌注水下混凝土築成牆段。如此連續施工,使各牆段相互連線形成一道完整的地下牆體,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