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登記流程

2022-12-14 16:39:07 字數 1489 閱讀 3485

1.通過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可以取得《社會保險登記證》。

2.利用《社會保險登記證》可以向本單位員工告知已參加社會保險的資訊,有利於維護勞動者權益,穩定員工隊伍。勞動行政部門例行檢查中,《社會保險登記證》是檢查內容之一。

按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在辦理招聘和辭退人員時,也應向應聘人員或被辭退人員出示《社會保險登記證》。

3.根據我國有關法規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用人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非生產經營性單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就應當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4.社會保險登記實行屬地管理,社會保險登記地就是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所在地。現在社會保險費由地稅代徵,所以單位社會保險費繳費地就是地稅登記地。

5.只要地稅關係在西安市地稅局高新分局所屬各管理科或西安市地稅局涉外分局管理三科的各類用人單位,均在高新區社會保險**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社保中心)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保中心免費為企業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

6.在高新區內的分支機構也應當作為獨立的繳費單位,單獨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沒有稅務關係的,只要辦公地點在高新區,也可辦理社會保險費登記,繳納社會保險費)。跨地區的單位,可確定一地進行社會保險登記,但不要忘記在其他相關地社保經辦機構備案。

7.高新區社會保險實行數保合一的模式,用人單位在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所有社會保險險種(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女工生育保險)一併參加,不用分別登記。

8.高新區社會保險費由地稅稅務代徵,所以用人單位在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還應在地稅高新分局(或地稅涉外分局)的**科、徵管科辦理社會保險費的繳費登記手續。

9.用人單位在準備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首先確定一名經辦人員(即社會保險專管員),以方便工作。

10.社會保險登記前的準備:(採用社會保險輔助業務系統後,下述各種**均可用輔助系統自動生成,不需人工填寫,具體見「網上社會保險登記業務流程」中的介紹)

10.1獲取並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資料。攜單位地稅登記證到社保中心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表》、《人員花名冊》、《基數申報表》等(後兩者隨《社會保險登記表》一同發放,也可在本欄目中「社會保險基本業務-常用****」**同名**,注意要將3種**都**),按要求填寫並加蓋公章。

10.2具體準備以下資料:

(1)本單位的營業執照、批准成立檔案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副本原件及正本影印件1份,a4大)。

按不同單位的性質,分別提供:

單位性質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

證件名稱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單位行政介紹信

備註副本及正本影印件副本及正本影印件副本及正本影印件原件

*沒有上述資料的單位應提供其他相應核准執業或開辦的有關證件、資料。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證》(副本原件及正本影印件1份,a4大);

(3)《稅務登記證》(原件及正本影印件1份,a4大。按規定不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不提供);(4)最近2個連續月份的工資發放單(原件)。

10.3填寫以下資料,填寫時注意各種**填寫的相關內容應當真實一致,所需內容均與工商登記內容相同。

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登記流程

辦理登記所需資料及相關要求 一 所需資料 1.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資訊登記表 一式兩份 登記表中右上角有登記交易號 2.營業執照 副本 或其他執業證書的副本原件及影印件 3.組織機構 證書 副本 原件及影印件 4.法人或負責人 以執照為準 身份證件 中國國籍的 原件及影印件 外籍的提供護照影印件及機打...

社會保險登記登出

1.在高新區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社會保險繳費單位在發生解散 破產 撤銷 合併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社會保險繳費義務時,應當及時向社保中心申請辦理登出社會保險登記。2.登出登記的時間規定 有工商營業執照的單位,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登出營業執照之日起的30日內,向社保中心申請辦理登出社會保險登記 經...

社會保險登記表填表說明 社會保險登記表

社會保險登記表填表說明 1 單位名稱和住所 位址 需與工商登記或有關機關批准檔案上的單位名稱和住所 位址 一致。組織機構統一 為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 2 需經工商登記 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 如各類企業 填寫 工商登記執照資訊 欄 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 如機關 事業單位 社會團體等 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