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登記證年檢須知

2022-06-07 20:57:07 字數 472 閱讀 2069

2007-09-23 13:52:00

一、年檢時間為每年的10月1日——12月31日。

二、年檢時須提供以下資料:1.《社會保險登記證》正、副本。

2.《社會保險登記證年檢表》。

3.《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及影印件。

4.《組織機構統一**證》副本及影印件。

5.上年度勞動年審合格證副本及影印件。

如以上資料不全,必須提供書面報告,說明原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不予通過年檢:1.未按規定及時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手續的。

2.參保險種不全或參保人數與實際用工人數不符的。

3.沒有正當理由或未經辦理有關手續拖欠社會保險費的。

4.上年度未通過勞動年審的。

四、填表說明:1.「年檢時參保情況」一欄應如實填寫。其中在職總人數包括幹部、固定工、合同制職工和臨時工。如有未參保人員,必須提供書面報告,說明原因。

2.本表可以同規格紙張影印使用。

辦理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所須攜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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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繳社會保險須知

一 補繳需要提供的材料 1 補繳當年三個月以內 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 表四 乙份 基本醫療保險 補繳情況表 表十 乙份補繳報盤檔案 單位公章 支票或銀行卡 信用卡。2 補繳當年三個月 含三個月 以上 北京市社會保險費補繳明細表 表四 乙份 基本醫療保險 補繳情況表 表十 乙份 北京市補繳社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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