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考核與獎懲管理制度 x

2022-12-06 18:00:07 字數 5097 閱讀 1859

1.目的

1.1為提高產品質量,通過獎優罰劣的手段,以提高全員的積極性、責任感,從而有效的達到激勵全員參與,全員質量之目的。

1.2在產品生產各工序中所生產的零件、部件、半成品、成品實現一次做好,減少返工,降低成本,提高產品質量。

1.3為促進各項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提高全體員工的質量意識,保證質量體系的有效執行。公司將圍繞質量目標及其分解指標,對給公司產品質量提高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圓滿完成質量目標的人員給予獎勵;對達不到質量目標的、違反質量體系相關規定及質量問題的相關責任人員給予必要的處罰。

2.適用範圍

2.1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部門工作及生產場所的所有人員。

2.2 對生產過程中的違章違紀行為。

2.3 對生產過程中的生產管理人員的違章違紀管理行為。

2.4 對生產的零件、部件、半成品、成品及其他等產品的質量情況。

3.管理職責

3.1對生產員工的質量獎懲,由品管部或生產部門或其他監督部門提出,經生產車間主任確認,品質主管人員審核後實施;

3.2對主管級以上員工的獎懲,由生產總監或其他質量監督人員(部門)提出經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3.3品管部、綜合管理部、總經辦及總經理室負責監督本辦法的執行。

4.執行依據

本制度主要依據產品圖紙及工藝檔案、技術要求和各種質量檢驗的工藝標準,以及公司關於產品管理的各項相關質量管理規定進行考核。

5.獎懲辦法

5.1質量獎懲總則

5.1.1公司設立年度質量獎和月度質量獎,用於獎勵生產一線的員工。月度獎為100元/人,納入一線員工等級工資內,年度獎為120元/人,每年年底隨工資一起發放。

5.1.2及時發現質量問題的隱患,並向有關部門匯報或採取措施避免重大質量問題發生的人員,綜合考慮避免損失的大小、是否屬職責範圍內等因素給予10-800元的獎勵。

5.1.3對於年度內質量水平處於公司前三名、且每月均達到規定質量目標、考核年度內在公司工作滿10個月以上的員工,及為公司質量水平的提高或為避免重大質量問題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可評為公司的質量先進個人,予以表彰,並給予特別獎勵。

5.1.4各級管理人員應嚴格按照《質量手冊》和《程式檔案》以及作業檔案、管理制度等的規定,行使相應的質量職責。

因工作失職造成質量問題及公司財產損失的,對直接、主要責任人員按照本獎懲制度。對造成嚴重損失或累次出現質量問題的有關責任者,根據損失大小、主觀和客觀的原因,給予相應處罰。甚至行政處罰與質量罰款可同時進行。

5.2質量獎懲細則

5.2.1直接生產員工的獎勵細則

5.2.1.1能及時發現本工序產品質量隱患,避免批量不合格品發生者,每舉報一次,給予獎勵10元/次;

5.2.1.2發現工藝/技術檔案等編寫錯誤,避免產生嚴重後果者,每舉報一次,視其影響程度,給予獎勵10元/次;

5.2.1.3發現檢驗員將不合格品誤判為合格品,避免或減少質量損失者,每舉報一次,視其影響程度,給予獎勵10元/次;

5.2.1.4互檢時及時發現上工序產品存有嚴重質量問題,避免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者,每舉報一次,給予獎勵10元/次;

5.2.1.5對本工序存在的質量問題或隱患,能積極提出改善建議被採納者,視其改善效益,給予獎勵10元/次。

5.2.1.

6月度質量統計中,員工在本職工作上未造成質量問題的,且配合質量工作者;由所屬部門的主管及質檢員共同評選出1-3名人員,並推舉為「質量標兵」經審查確定後;給予獎勵10-50元/人。

5.2.2各職能人員的獎勵(檢驗/倉庫/搬運/其他)

5.2.2.1月度總結中,在本職工作上從未發生因人為失誤而造成質量問題者;由其部門主管推舉表現優異者向公司申請獎勵,視其職務重要度給予獎勵10-50元/人。

5.2.2.2對本職工作上存在的質量問題或隱患,能積極提出改善建議被採納者,視其改善效益,給予獎勵10-50元/次。

5.2.2.3在質量改進工作上有重大突出貢獻者,由公司總經理頒發特別獎,並召開表彰會進行表彰。

5.2.3管理人員的獎勵

5.2.3.1月度統計中,本單位/部門未因人為失誤產生產品不合格,且質量抽檢合格率及成品合格率均達成目標者;給予其負責人獎勵20-200元/人。

5.2.3.2管理層其它形式的獎勵按條款5.2.2.2及5.2.2.3之規定辦理。

5.2.4直接生產員工的處罰細則

5.2.4.

1各車間生產工人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確保生產過程的質量。對違規操作的人員給予10-100元的處罰,如因此造成產品不合格,追加不合格品處罰,並視情抗可以給予行政處罰。

5.2.4.2同一工序多人或小組操作,獎懲責任不能區分到個人時,由成員平均分攤或根據實際情況協調分攤。

5.2.4.

3對生產過程中故意以次充好,弄虛做假者,不按許可權規定私下處理,或故意隱瞞質量問題等情況,第一次給予最後警告,並給予10-100元的處罰;第二次開除,並給予100-500元的處罰。

5.2.4.4試模過程不列入考核範圍,但操作人員有責任及時將發現的質量問題向上級反映,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5.2.4.

5自檢互檢就是操作工按照操作規程作業,操作前檢查物料、操作完檢查產品是否合格;當不合格品自檢發現時,需即刻自行糾正;或未發現,流到下一道工序,互檢時才發現。對於每一位操作工有責任檢驗前工序的產品質量,根據操作規程,互檢未能及時發現上一工序的質量問題,而繼續加工,則同樣按照該工序不合格品處罰。並處罰不低於50元的處理。

5.2.4.

6因模具、裝置、工裝非計畫性故障造成產品不合格,在自檢時發現,不記入對應操作工的不合格數;但是操作工必須停機,通知人員進行除錯、維修,以免繼續生產不合格產品。除錯、維修完成並確認後方可投入生產,否則繼續生產造成的不合格,記操作人員的不合格品數。並處罰不低於100元的處理。

5.2.4.7顧客處發現的不合格品,上述條款同樣適用,處罰不低於200元的處理。

5.2.4.

8批量生產時,對來料批次不合格,獎勵首先發現人10-30元,如果已經明確檢驗方法和標準以及要求由操作工協助**挑檢或修復後使用的,還出現質量問題的,則扣罰10-30元的處理。

5.2.4.9操作工必須保護好產品標識的完整性和追溯性,如丟失標識,造成不合格產品不能追溯到責任人時,每次扣罰10-30元。

5.2.4.10批次不合格超過3個為批次不合格,直接責任人根據實際情況處罰50-500不等。

5.2.4.11員工質量意識淡薄,要求整改糾正時質量態度惡劣,視情節嚴重,扣除10-200元,並視情抗可以給予行政處罰。如造成了產品的不合格,則追加不合格品處罰。

5.2.4.12未進行首件產品檢驗確認,造成批量不合格者,給予處罰10-50元/次,並承擔相應的返工或賠償責任。

5.2.4.13未落實自檢,造成批量不合格者(不合格率超20%時),給予處罰10-50元/次,並承擔相應的返工或賠償責任。

5.2.4.14未落實互檢,造成批量不合格流入下工序或客戶者(與本工序有相關性的),給予處罰10-50元/次,並承擔相應的返工或賠償責任。

5.2.4.15未落實自檢/互檢,造成個別產品存有嚴重缺陷而流入下工序或客戶者,給予處罰10-50元/次,並承擔相應的返工或賠償責任。

5.2.4.16生產負責人員由於管理而造成不合格時,處罰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5.2.5各職能人員的處罰(檢驗/倉庫/搬運/其他)

5.2.5.

1在本職工作上因人為失誤而造成質量問題或客戶反饋者(包括誤判、開錯單、發/領錯料、使用或管理不善…違反有關程式/制度檔案作業);視其造成損失程度,給予處罰10-50元/次,並承擔相應的返工或賠償責任。

5.2.6管理層的處罰細則

5.2.6.

1各車間主任對車間的質量情況負全責,如出現批量事故和員工質量意識產生的處罰,當班直接領導-主管或間接領導承擔監督管理失職責任,處罰按照直接責任人處罰金額的30%-100%倍。

5.2.6.2違反以上各項規定的責任人扣款最高限額為:車間主任800元,普通員工500元;如造成損失嚴重、或在操作中態度惡劣的將按照相關的行政處分及過失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5.2.6.3及時發現質量問題的隱患, 向有關部門匯報或採取措施避免重大質量問題發生的人員,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在10-1000元之間。

5.2.6.4現場發生較嚴重的批量性不合格時,現場管理人員應承擔連帶責任,並視其情節扣罰100-300元。

5.2.6.

5發生重大質量問題(或客戶退貨)造成嚴重損失時,相關責任部門主管應承擔連帶責任,並視其情節扣罰200-800元,並如果出現損失的,根據實際情況賠償相關損失,甚至追究行政職責處理。

5.2.6.6管理層其它形式的處罰按相關規定辦理。

5.2.7不合格品返工或賠償責任說明

5.2.7.1返工責任:因故而造成不合格品產生,不合格品可通過挑選/返修等方式加工為合格品時;由此而產生之人力(或費用)損失,由責任人按相應比例無償承擔。

5.2.7.2賠償責任:因故而造成不合格品產生,且致使不合格品無法使用,須作報廢處理或改料以作它用時,由此而產生之原材料、工時的損失,由責任人按相應比例承擔。

5.2.8不合格品返工或賠償的責任分配比例(有此類質量問題出現時執行)

5.2.8.1本工序/崗位產生的批量性不合格

5.2.8.2操作者未進行首件產品確認產生批量性不合格時,責任分配比例則為:操作者60%,車間主管20%,質量檢驗員20%。

5.2.8.3檢驗首件確認錯誤產生的批量性不合格時,其責任分配比例為:操作者50%,檢驗員50%。

5.2.8.4首件確認合格,但操作者未落實自檢產生的批量性不合格時,其責任分配比例辦法按5.2.8.2條款執行。

5.2.8.5各職能人員因人為失誤而造成產品批量性不合格,由當事人100%承擔相應的返工或賠償責任,其部門自行協調處理。

5.2.8.2流入次工序/客戶發現的不合格

5.2.8.

2.1操作者未落實自檢/互檢,造成批量不合格流入次工序時(指流出兩個或兩個以上工序的不合格),其責任分配比例為:直接操作者30%,檢驗員20%,間接操作者30%,車間主任20%。

5.2.8.2.2操作員未落實自檢/互檢,造成個別產品存有嚴重缺陷而流入次工序或客戶者 ,其責任分配比例為:直接操作者60%,間接操作者40%。

5.2.8.

2.3質量檢驗員因批量誤判,造成不合格流入次工序時(指流出本工序的不合格),若為來料不合格,則由責任質量檢驗員及**商共同承擔;若為製造不合格或客戶退貨不合格,其責任分配比例質量檢驗員70%,操作者30%。

6.獎罰程式

6.1屬日常作業中突發而產生的質量獎罰資訊,由其部門/單位於事發後兩個工作日內填寫《質量獎罰處理單》,並及時知會品管部進行調查、核實,之後再逐級呈送至公司總經理處批准,最後轉綜合管理部人事處備案實施獎罰。

質量獎懲管理制度

為規範公司內部生產 質量管理,充分體現獎好懲差的原則,提高全體員工的質量意識,進一步提高公司產品質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 質量事故 1 在生產過程中產品發生重大質量事故 產品批量報廢,公司直接經濟損失超過3000元為重大質量事故 對相關責任人或班組罰款300 1000元。2 在生產過程中產品發生較大...

考核激勵獎懲管理制度

17.考核總分在1 100分之間,85分以下扣5元 80分以下扣效益工資8 75分以下扣效益工資15 70分以下不發效益工資。所謂效益工資就是罰款後存下得錢。18.辦公室之考核結果首先與考評物件見面,徵求員工對考核的意見,並需其簽寫書寫意見,然後請其負責人過目簽字。19.考核結果存入員工檔案。20....

機械城質量獎懲管理制度

機械廠質量獎懲管理規定 一 目的 為了貫徹各項質量管理制度的執行,提高全體員工的質量意識,保證質量體系的有效執行。公司將圍繞質量目標及其分解指標,對給廠產品質量提高有突出貢獻的人員 圓滿完成質量目標的人員給予獎勵 對達不到質量目標的 違反質量體系相關規定及質量事故的相關責任人員給予必要的處罰。二 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