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風險評價制度

2022-11-23 11:27:04 字數 2754 閱讀 7346

1 目的

為加強公司風險管理,預防事故發生,實現安全技術、安全管理的標準化和科學化,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生產裝置、裝置、設施、貯存、運輸的風險評價與控制,適用於作業現場、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和非正常情況,包括新改擴建專案的規劃、設計和建設、投產、執行、拆除各階段的風險評價、風險控制、風險資訊更新以及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3 法律依據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第70號)

3.2《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

3.3《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範》(aq 3013-2008)

4 職責

4.1總經理直接負責風險評價領導工作。

4.2風險評價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制定風險評價程式和指導書,明確風險評價的目的、範圍等。

4.3安全環保科是風險評價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審查各單位確定的風險評價準則,負責公司重大風險分析記錄的審查與控制效果驗收,建立、更新危險原始檔,定期進行風險資訊更新。

4.4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應負責組織、參與風險評價工作,提供相關資料,鼓勵從業人員積極參與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

5 控制程式

5.1風險的分級管理

5.1.1公司的風險根據公司《風險評價程式》進行評價分級。

5.1.2 各單位負責對所轄範圍內所有直接作業、操作崗位、關鍵裝置與重點部位進行風險評價。

5.1.3 作業風險:

巨大風險作業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初審簽字,經安全生環保部複檢簽字後,報公司領導終審批准;重大風險作業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初審簽字後,報安全環保部終審批准;中等風險、可接受風險和可忽略風險作業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終審批准。

5.1.4崗位(裝置、部位等)風險:

巨大風險和重大風險所在崗位(裝置、部位等)由所在部門作為重點部位和關鍵裝置按照《關鍵裝置和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進行管理;中等風險、可接受風險和可忽略風險所在的崗位(裝置、部位等)應由所在部門採取隔離、防護、制定操作規程等措施降低風險。

5.1.5風險評價、分析的範圍及職責

a.專案規劃,設計前應由有資質的機構做安全預評價;

b.專案的建設應由安全生產科進行風險分析並做好風險控制記錄;

c.專案投產執行後,常規和非常規活動(丟棄、廢棄、拆除、處置與開停車等)風險,應由各單位進行分析並做好風險控制記錄。

d. 裝置新增或拆除的風險應由安全生產科分析,並做好風險控制記錄;

e.事故及潛在緊急情況的風險應由所在部門進行評價,並做好控制記錄;

f.所有進入作業場所人員的活動,作業場所的設施、裝置風險,人為因素,包括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風險由所在部門進行分析,並做好控制記錄;

g.原材料、產品的運輸、安全防護用品的採購、儲存和使用過程的風險由綜合科進行分析並做好風險控制記錄;

h.氣候、**及其他自然災害等應由有評價資質的機構進行風險評價。

5.2 風險評價方法選擇

5.2.1各項直接作業的風險評價方法選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5.2.2崗位、部位、裝置等風險評價方法首選工作危險分析(jha),其次為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lec);

5.2.3裝置設施的風險評價,選用安全檢查表法(scl);

5.2.4其他風險分析法。

5.3 評價準則

公司風險評價採用的《風險評價程式》,由風險評價小組選用制訂;外部評價由相關資質機構自行選用評價準則。

5.4 風險評價活動的實施步驟

5.4.1安全環保科主持風險評價活動,成立評價小組。組織成員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員以及各單位、車間專業技術人員組成。評價組織編制風險評價指導書。

5.4.2各相關部門收集、整理風險評價所需資料,提交評價組織。

5.4.3危險源辨識。實施現場檢查,識別危險有害因素。

5.4.4通過定性或定量評價,確定評價目標的風險等級。

5.4.5根據評價結果,提出控制措施。

5.4.6得出評價結論。

5.4.7風險評價應從影響人、財產和環境等三個方面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分析,重點考慮以下因素:

a.火災和**;

b.衝擊和撞擊;

c.中毒、窒息和觸電;

d.有毒有害物料、氣體的洩漏;

e.人機工程因素;

f.裝置的腐蝕、缺陷;

g.對環境的可能影響等。

5.5 在確定重大風險時,應考慮:

5.5.1有關法規、標準的要求;

5.5.2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和後果的嚴重性;

5.5.3公司的聲譽和社會關注程度等。

5.6 風險控制的內容

5.6.1選擇風險控制措施時,應考慮:

a.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可靠性、先進性、安全性和經濟合理性及公司的經營運**況;

b.可靠的技術保證和服務。

5.6.2控制措施應包括:

a.工程技術措施,實現本質安全;

b.管理措施,規範安全管理;

c.教育措施,提高從業人員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

d.人體防護措施,減少職業傷害。

5.7 風險資訊更新

不間斷地組織風險評價工作,識別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風險和隱患,定期評審或檢查風險控制結果。風險評價的頻次一般每年一次,當下列情形發生時,公司應及時進行風險評價:

a.新的或變更的法律法規或其他要求;

b.操作變化或工藝改變;

c.新建、改建、擴建、技改專案;

d.有對事故、事件或其他資訊的新認識;

e.組織機構發生大的調整。

5.8 風險管理的宣傳、培訓

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風險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危險因素識別、風險評價方法、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等,增強從業人員的風險意識,使其認識到所在崗位的風險,並掌握控制風險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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