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值報告制度

2022-11-22 06:45:02 字數 1245 閱讀 104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我院「危急值」的管理,提早發現患者潛在的危險因素,採取及時、有效的**措施,保證患者的醫療安全,避免意外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醫院所有科室。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三條 「危急值」通常指某種檢查結果出現時,表明患者可能已處於危險邊緣,此時如果臨床醫生能及時得到檢查結果資訊,迅速給予患者有效的干預措施或**,可以挽救患者的生命,否則就可能出現嚴重後果,失去最佳搶救時機,甚至危及生命。

第四條所有醫技人員應當在發現危急值的第一時間,立即報告。

第五條 「危急值」報告與接收均遵循「誰報告/接收,誰記錄」原則。各臨床科室、醫技科室應分別建立「危急值」報告登記記錄表(本),對「危急值」處理的過程和相關資訊做詳細記錄。

第六條 「危急值」報告程式

(一)門、急診病人報告程式

門、急診醫生在診療過程中,如疑有可能存在「危急值」時,在常規診療的基礎上應詳細記錄患者的****。醫技科室工作人員發現門、急診患者出現「危急值」情況時,應及時通知門、急診醫生,由門、急診醫生及時通知病人或家屬取報告並及時就診;一時無法通知病人時,工作時間應及時向門診辦公室報告,非工作時間應向總值班報告。必要時門診辦公室應及時幫助尋找該病人,並負責跟蹤落實,做好相應記錄。

醫生必須將診治措施記錄在門診病歷中。

(二)住院病人報告程式

1.醫技人員發現「危急值」情況時,檢查(驗)者首先要確認檢查儀器、裝置和檢查(驗)過程是否正常,核查標本是否有誤,操作是否正確,在確認臨床及檢查(驗)過程各環節無異常的情況下,立即**通知科室醫護人員「危急值」結果,並做好「危急值」登記,內容包括:報告時間(精確到分鐘)、患者姓名、住院號、異常結果數值、報告者簽名、接受報告人員姓名、有/無複核報告。

盡快出具書面報告,並做好交接簽收登記。

2.臨床醫生和**在接到「危急值」報告後,應認真核對患者一般資料,立即通知主管(值班)醫生,並做好登記工作,內容包括:接收報告時間(精確到分鐘)、患者姓名、住院號、異常結果數值、接受報告人員簽名、處置時間。

如果認為該結果與患者的臨床病情不相符或標本的採集有問題時,應進行複查,醫技科室複查報告由上一級醫生出具。如結果與上次一致或誤差在許可範圍內,主管醫生或值班醫生應立即報告上級醫生或科主任,結合臨床情況,及時對該患者的病情做進一步了解,對「危急值」報告進行分析和評估,及時做出進一步搶救的方案(如用藥、手術、會診、轉診或轉院等);並在病程中詳細記錄報告結果、搶救方案、處理時間(時間記錄到分鐘)。

第四章附則

第七條本制度由醫務處負責解釋。

第八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危急值報告制度及危急值數值

一 危急值 通常指某種檢驗 檢查結果出現時,表明患者可能正處於生命危險的邊緣狀態。此時,如果臨床醫師能及時得到檢驗 檢查資訊,迅速給予患者有效的干預措施或 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則就有可能出現嚴重後果,危及患者安全甚至生命,失去最佳搶救機會。二 各臨床醫技科室應建立 危急值 專案表及制訂 危急值 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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