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光華 監事會議事規則

2022-11-08 04:48:03 字數 2519 閱讀 6787

恆逸石化股份****監事會議事規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恆逸石化股份****(以下簡稱「恆逸石化」或「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規範公司行為,規範監事會運作,保證監事會依法獨立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深圳**交易所**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深圳**交易所主機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和《恆逸石化股份****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本議事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一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即對監事會及全體成員產生約束力。

第二章監事會的組織機構

第三條監事會是公司依法設立的監督機構,對股東大會負責。

第四條監事會由3名監事組成,監事會設監事會主席1人。監事會主席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

第五條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監事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監事,其中職工代表監事的比例不得低於1/3。

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監事會中的股東代表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和更換。

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六條監事的任期每屆為3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原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監事職務。

第三章監事會職權

第七條公司監事會對全體股東負責,對公司財務以及公司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履行職責的合法性進行監督,維護公司及股東的合法權益。

第八條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對董事會編制的公司定期報告進行審核並提出書面審核意見;(二)檢查公司財務;

(三)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四)當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階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五)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在董事會不履行《公司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大會;

(六)向股東大會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階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八)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四章監事及其權利、義務

第九條監事應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規則規定範圍內行使職權。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監事會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做到:

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

監事應當保證公司披露的資訊真實、準確、完整。

監事不得利用其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監事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本章程的規定,給公

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章監事會會議

第十一條監事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第十二條監事會定期會議每6個月召開一次;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監事會會議由監事會主席主持。

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第十三條監事會議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主要議程、列席人員等由監事會監事召集人決定。會議通知應在會議召開10日前以通訊或書面方式送達全體監事及列席人員,會議檔案應於會前3天送到與會人員手中。屬緊急、臨時召開的會議,可提前3天通知,提前1天報送會議檔案。

第十四條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一)舉行會議的日期、地點和會議期限;(二)事由及議題;(三)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五條監事會會議應由監事本人出席。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託其他監事代為出席和表決,但在委託書中應載明授權範圍。代為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授權範圍內行使監事的權利。

監事未出席監事會會議,亦未委託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監事會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公司董事或高階管理人員列席會議。

第十六條監事會會議應當有過半數的監事出席方為有效。

第十七條監事會會議過程中,如果有監事提出臨時議案,需經會議主持人同意方可提交會議審議。監事會議事應遵循積極慎重的原則,對重要議題應採取研討的方式,形成決議應採取表決的方式。

第六章監事會決議

第十八條監事會決議表決方式可採用書面或舉手表決。

第十九條監事會表決程式:每名監事有一票表決權。監事會決議應由經半

數以上監事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第二十條監事會應當將所議事項的決定做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做出某種說明性記載。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儲存不少於10年。

第二十一條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

第七章附則

本規則未尺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本規則由監事會負責解釋。

本規則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實施。恆逸石化股份****

2023年5月16日

ST清洗監事會議事規則

藍星清洗股份 經2010年4月24日公司201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規範公司監事會的工作行為和工作秩序,保證監事會依法行使職權,履行職責,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以下簡稱 公司法 其他有關法律 法規 規範性檔案,以及 藍星清洗股份 章程 以下簡稱 ...

監事會議事規則

蕪湖金牛電氣股份 監事會議事規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銅陵潔雅生物科技股份 監事會的議事程式和行為,確保監事會公平 公正 高效運作和有效履行監督職能,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規則。第二條本規則對公司全體監事具有約束力。第二章監事會 第三條公司...

河南高速監事會議事規則

河南高速公路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北大縱橫管理諮詢公司 二零零四年五月 目錄第一章總則 1 第二章監事會的組成與職權 1 第三章監事會會議制度 3 第四章監事會議事程式 3 第五章監事會決議的執行 4 第六章附則 4 第一條為規範河南高速公路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 公司 監事會的運作,確保監事會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