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病歷書寫時限規定

2022-11-08 04:33:02 字數 771 閱讀 3772

根據《黑龍江省病案書寫規範》,電子病歷書寫必須要按病歷書寫時限要求及時列印並簽字,否則視為病歷書寫超時限,具體規定如下。

一、書寫時限要求

1、搶救記錄:搶救結束後6小時內據實補記。2、首次病程記錄:患者入院後8小時內完成。3、入院記錄:患者入院後24小時內完成。

4、24小時內入出院記錄:患者出院後24小時內完成。5、24小時內入院死亡記錄:

患者死亡後24小時內完成。6、主治醫師首次查房記錄:患者入院後48小時完成。

7、**記錄:由**醫師在**前書寫完成。

8、**記錄:應當由**醫師在**後24小時內完成。9、轉出記錄:

由轉出科室醫師於患者轉出科室前完成。10、轉入記錄:由轉入科室醫師於轉入後24小時內完成。

11、手術記錄:由主刀醫師在手術結束後24小時內完成。12、出院記錄:

由經治醫師於患者出院後24小時內完成。13、死亡記錄:由經治醫師於患者死亡後24小時內完成。

14、死亡病例討論記錄:患者死亡後1週內完成。二、注意事項1、病歷時限是指在規定時間內列印並簽字的紙質病歷為準。

2、醫生必須按照病歷書寫時限及時列印並簽字病歷檔案,不要等到病人出院時才一起列印全部病歷,否則視為病歷書寫超時限。

3、病程記錄應及時列印簽字,再次記錄可以用原病程記錄紙續列印。

4、病歷書寫超時限,給醫療糾紛封存病歷帶來麻煩,尤其是沒有及時手寫簽字的病歷資料,導致醫療糾紛敗訴。

如果因醫生未按病歷書寫時限規定列印紙質病歷,造成醫療糾紛引起賠償,由責任醫生承擔一切後果,醫院不承擔任何責任。

海林市人民醫院

病歷書寫時限要求

附件5 病歷書寫時限要求 注 以下內容各級醫師必須知曉 1 搶救記錄 搶救結束後6小時內據實補記。2 首次病程記錄 患者入院後8小時內完成。3 入院記錄 患者入院後24小時內完成。4 24小時內入出院記錄 患者出院後24小時內完成。5 24小時內入院死亡記錄 患者死亡後24小時內完成。6 主治醫師首...

電子病歷書寫規定

為規範醫院電子病歷的管理,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版 常規 和 軍字一號工程 醫生工作站模組的設計特點,做如下規定 一 入院記錄與病程記錄 1 完成時間 對新入院病人,住院醫師2小時內完成首次病程記錄,24小時內完成入院記錄,並及時列印出來,列印至當前頁。2 在書寫電子病歷時,簽名的最後乙個字與上行的...

電子病歷書寫規範

電子病歷文件時限限制 1 入院記錄 再次或多次入院記錄由經治執業醫師於患者入院後24小時內完成,24小時內入出院記錄應當於患者出院後24小時內完成,24小時內入院死亡記錄應當於患者死亡後24小時內完成。2 首次病程記錄由經治的執業醫師或值班醫師在患者入院後8小時內完成。3 上級醫師首次查房記錄應當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