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專項檢查評估

2022-10-18 04:51:19 字數 1547 閱讀 1452

關於做好藥品專項檢查評估工作的通知

各藥品經營單位:

按照市局《關於印發瀋陽市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檢查評估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市**五部門將組成聯合檢查組於2023年8月8日,對和平區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請各單位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瀋陽市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沈食藥監發〔2009〕32號)制定本單位的實施方案,制定時間為2023年10月11日-10月20日期間。

2、按照本單位制定的實施方案,寫出自查報告,自查報告時間為2023年7月12日-7月26日期間。

8月8日,聯合檢查組將到1家藥品批發企業、1家藥品零售企業、1家醫療機構現場檢查。檢查內容如下:

1、是否有《瀋陽市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沈食藥監發〔2009〕32號),是否制定了本單位的實施方案;

2、是否有自查報告;

3、是否有非藥品冒充藥品現象;

4、是否有違法廣告藥品;

5、是否將含麻黃鹼類複方製劑流入非法渠道;

6、是否有「掛靠經營」和「走票」現象;

7、零售藥店實行藥品分類管理情況:是否按處方藥與非處方藥、藥品與非藥品劃分區域,是否張貼相應的標識;

8、基本藥物經營和使用環節推行電子監管制度。

請各單位按gsp進行自查,並重點自查有無上述行為,形成自查報告備檢。必須於8月5日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並請在**留言。

附:《瀋陽市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沈食藥監發〔2009〕32號)

另外,分局於2023年7月至12月,開展零售藥店抗菌藥物整治工作和零售藥店許可後經營條件專項檢查工作,重點內容為:

1、零售藥店的經營面積是否符合《瀋陽市開辦藥品零售企業驗收實施細則》的規定,許可後零售藥店是否擅自減少經營面積或將部分經營區域挪作他用,許可審查時配備的設施裝置是否齊全並能正常使用。

2、零售藥店經營的保健食品、醫療器械以及其他產品(以下統稱健康相關產品)是否集中存放於非藥品區,健康相關產品是否擠占藥品應有的經營面積。

3、零售藥店經營的除藥品、健康相關產品以外的其他商品是否與藥品經營區域有硬隔離設施,是否有單獨的通道,其他商品是否擠占藥品應有的經營面積。

4、檢查制度人員。檢查企業處方藥銷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相關藥學技術人員和藥品銷售員上崗資格是否符合要求。

5.檢查藥品標識和擺放。檢查藥品與非藥品、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標識及警示用語內容是否準確,是否懸掛醒目,色標是否規範;是否按照藥品與非藥品、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功能主治、劑型、給藥途徑等進行分類擺放。

6.檢查處方藥銷售行為。檢查嚴格憑處方銷售的處方藥品是否100%憑處方銷售,特別要檢查注射劑、抗菌藥物憑執業醫師處方銷售的執**況,杜絕超劑量銷售行為;購銷渠道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做到票、帳、貨相符;處方是否經審核簽字後妥善留存;銷售藥品是否開具真實、完整的銷售憑證。

7.檢查藥品電子化實施情況。檢查藥店是否按規定上報藥品經營資訊,是否達到真實、完整、及時、準確的要求;檢查藥店驗收藥品時是否按規定錄入銷售單據號;檢查駐店藥師每月是否按要求進行考勤;檢查藥店是否按規定程式以指紋控制嚴管處方藥銷售。

以上是必檢專案,也請各零售企業做好自查工作。我局在檢查中,如發現有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嚴肅查處。

和平分局

2023年8月3日

安全檢查評估報告

2014年第1季度 根據集團公司2014年安全環保保衛工作安排,按照公司安全 環保目標考核細則,自6月26日至7月2日,安全環保保衛部組織專業管理人員,對公司下屬12個單位第2季度安全環保工作進行了檢查。情況如下 一 檢查情況 本次檢查,重點檢查了各單位安全環保組織機構設立 工作基礎檔案的建立和執行...

專項檢查匯報

回坡底煤礦專項檢查活動情況匯報材料 為了認真落實集團公司近期下發的霍煤電辦字 2011 652 672 674號文精神,認真研究三起事故發生的經過 處理過程 需要吸取的教訓,為此我礦12月16組織了一次全礦井下大檢查,認真對生產系統業務安全管理情況進行自查自糾,現將各專業科室自查自糾情況匯報如下 一...

專項檢查匯報

關於開展 若干準則 若干規定 專項檢查和教育工作的 情況匯報 按照金豐公司 關於若干準則 若干規定專項檢查和教育工作實施方案 的要求,我公司黨委領導高度重視,認真動員部署,制定計畫,嚴格按照專項檢查和教育工作的主要內容開展工作,現就檢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 加強學習宣傳。1 知曉率達100 11月初,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