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共同侵權行為的判定標準

2022-09-30 06:09:02 字數 789 閱讀 4674

作者:吳曉卿

**:《今日湖北·中旬刊》2023年第06期

作為現代侵權行為法中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共同侵權在理論和實踐中運用都是非常普遍的。關於共同侵權行為「共同性」之含義的**,學界目前主要存有主觀說、客觀說以及折衷說等觀點,以下分別闡述之。

一、主觀說

持主觀說的學者強調,共同侵權行為共同性的本質特徵在於各個加害人主觀狀態上的共同性。人的主觀狀態可分為故意和過失兩種,因對共同侵權行為中「共同意思」所涉的主觀狀態涵義理解的不同,主觀說又可以細分為意思聯絡說、共同過錯說以及共同認識說。

意思聯絡說,又可以稱為共同故意說或共同意思說,它認為共同侵權行為的成立必須以行為人之間存在意思聯絡為構成要件,即行為人之間應有主觀上的共同故意。學者主張各個行為人之間如果有意思聯絡,即使他們之間有行為分擔上的不同,但是因為意思聯絡的存在,他們的主觀意志達到了統一,有著共同的願望和動機,他們的行為也才能被當成是乙個共同的行為,將其視為乙個統一的整體予以考慮而由他們共同承擔起相應的民事責任。該學說並不要求每個行為人都實際實施了侵權行為,只需要他們之間有通謀,有同心協力實施侵權行為之故意。

,存在共同故意或共同過失,便是具有共同過錯。也就是說,共同過錯說承認共同侵權人之間應當存在意思聯絡,只是對傳統的意思聯絡說中主觀要件的內容進行了擴充套件,將共同過失也納入了共同過錯的範圍。

共同認識說主張數人之間並不必須有意思聯絡,只要數個加害人對損害結果的發生存在共同認識便可以成立共同侵權行為。所謂共同認識是指「各加害人之間雖然勿須通謀,但對於共同加害需經過認識且相互利用」。還有學者認為,只要數個侵權行為人對造成損害的行為群或者說整體的侵害活動具有共同的認識即可構成共同侵權行為。

專利侵權的判定標準

教師範讀的是閱讀教學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我常採用範讀,讓幼兒學習 模仿。如領讀,我讀一句,讓幼兒讀一句,邊讀邊記 第二通讀,我大聲讀,我大聲讀,幼兒小聲讀,邊學邊仿 第三賞讀,我借用錄好配朗讀磁帶,一邊放錄音,一邊幼兒反覆傾聽,在反覆傾聽中體驗 品味案情簡介 觀察內容的選擇,我本著先靜後動,由近及遠的...

論侵權行為法上的過失相抵制度 下

程嘯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六 過失相抵的效果 過失相抵產生的法律效果就是賠償義務人的賠償責任的減輕或者免除。不過,在今天除了極少數的情況外,過失相抵不會導致賠償責任的完全免除,而只是由受害人與賠償義務人根據具體情況分擔損失。所謂 極少數的情況 如 葡萄牙民法典 第570條第2款規定,如果賠償責任是源...

大學生面試中的求職侵權行為

企業在招聘 面試中對學生權益的典型侵害主要有 一 歧視行為。其中常見的是性別歧視。一些企業在招聘中不招收女生或提高同一崗位女生的學歷 技能等方面的要求,變相對女同學設定就業障礙。勞動法規定,女性勞動者和男性勞動者享有平等的就業權利。此外,還有形象歧視 身高歧視等。二 虛假廣告。一些企業在招聘會上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