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的通知

2022-09-27 22:18:15 字數 1062 閱讀 4403

中國廣播***北京市建委今天(19日)下午舉行發布會,正式公布《關於加強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的通知》,外來人員持續穩定工作滿一年無住房可申請公租房。該通知將於今年12月1日起實行。

***北京10月19日電(記者於立霄)繼限價房、經適房、廉租房後,北京市19日公布了《關於加強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的通知》,城市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和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的人員,都納入了公租房准入範圍。

《通知》規定,公共租賃住房的**物件包括三類人員:一是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輪候家庭;二是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公尺(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三是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能提供相應證明且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

公共租賃住房由**專門機構、產業園區通過新建、收購、長期租賃等多渠道籌集,鼓勵社會單位、投資機構、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持有、運營公共租賃住房,並按**規定租金標準面向取得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備案資格的家庭配租。

《通知》在公租房的租金方面明確規定,按照「市場定價、分檔補貼、租補分離」原則,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考慮專案建設、運營和管理成本,按照略低於同地段、同型別住房的市場租金水平確定。

在租金補貼方面,《通知》規定,補貼物件、標準將根據承租家庭收入水平、家庭人口及保障面積標準等因素確定。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和租金補貼單獨核算,承租家庭交納租金後,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再依照相關規定向承租家庭發放租金補貼。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用於交納租金。

《通知》在租賃合同期限上也作出了明確規定,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限由雙方約定,一般為3年,最長不超過5年。租金可以按月、季或年收取,但最長不得超過1年。

承租人擅自改變該房屋居住用途或房屋結構,將房屋轉租、轉借他人或者獲得其他住房的,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人騙租公共租賃住房的,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取消其申請資格,5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保障性住房,已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的,收回房屋。

該《通知》將於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據了解,北京市從2023年開始發展公共租賃住房,根據規劃"十二五"期間,將建設收購公租房30萬套以上,佔公開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60%。今年開工建設公共租賃住房為6萬套。

經濟適用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申請表編號 sq由街道辦事處人員填寫 第一部分 申請類別 必填 第二部分 申請人基本資料 必填 第三部分 共同申請人基本資料 必填 一 共同申請人 1 二 共同申請人 2 三 共同申請人 3 四 共同申請人 4 可在第11頁繼續填寫第4位以後的共同申請人資料 第四部分 家庭 單身居民 年可支配收入申...

深圳市經濟適用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

申請表編號 sq由街道辦事處人員填寫 第一部分 申請類別 必填 第二部分 申請人基本資料 必填 第三部分 共同申請人基本資料 必填 一 共同申請人 1 二 共同申請人 2 三 共同申請人 3 四 共同申請人 4 可在第12頁繼續填寫第4位以後的共同申請人資料 第四部分 家庭 單身居民 年可支配收入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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