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實施住宅建築容積率計算規則的通知

2022-09-06 13:24:09 字數 944 閱讀 9512

各建設單位、各設計單位:

根據福建省建設廳印發的《容積率計算規則》(閩建規[2008]14號),為進一步規範住宅建設專案容積率計算辦法,我局結合福州市實際,對現行的容積率計算辦法進行調整和補充,具體意見明確如下:

一、住宅建築容積率計算規則

1、下列功能用房建築面積單列,計入總建築面積,不計入容積率:

(1)僅作為人防、裝置用房和車庫用途的,且在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過1.0公尺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築面積。

(2)住宅建築底層架空作為休閒綠化公共用途,且層高不低於2.8公尺、不高於5.1公尺的建築面積。

2、下列功能用房的建築面積應計入容積率:

(1)住宅陽台、入戶花園、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陽台、入戶花園和挑廊的水平投影面積總和不應大於住宅套型建築面積的15%。

(2)建築物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結構(裝置管道)轉換層,底層車庫,當層高在2.2公尺及以上的按全面積計入容積率,若層高不足2.2公尺的按1/2面積計入容積率。

(3)利用坡屋頂內空間的建築面積。

(4)除作為裝置用房、停車外的其他用途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築面積。

(5)露出相鄰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超過1.0公尺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築面積。

如建築室外地坪標高不一致時,按其相鄰室外標高最低點一側的地面作為室外地坪,核定建築層數及計容建築面積。

二、住宅建設專案在申報《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階段,設計單位應在建設工程總平面圖上註明建設專案建築面積和計入容積率的建築面積計算值詳細清單。

三、本《通知》適用於福州市新建、擴建和改建的住宅工程專案。

四、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出具規劃設計條件的招、拍、掛專案,或已批准總平面規劃、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住宅專案按原計容辦法執行,但必須於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報批工作,超過此期限報批的按本通知要求計容。其他新建、改建、擴建的住宅工程專案按本《通知》要求執行。

建築容積率計算規則

頒布部門 鶴壁市城市規劃管理局 頒布日期 2007 01 01 實施日期 2007 01 01 一 為進一步規範建築容積率 以下簡稱容積率 計算方法,統一容積率計算規則,明確計入容積率的建築面積數值和計入方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則。二 一般情況下,計入容積率...

容積率計算規則

一 容積率是指一定用地範圍內,地上總建築面積計算值 即計入容積率的總建築面積 與建設用地面積的比值。地上總建築面積為建設用地內各棟建築物地上建築面積計算值之和。建設用地面積以各地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批的建設用地紅線圖的面積為準 不包括城市道路用地 河道用地 綠地 一般情況下,建築面積計算值按照 建築工...

容積率計算規則

1總則1.1為規範我市規劃管理審批行為,統一執行標準,根據國家和省相關規定,結合我市規劃管理實際,制定本規劃管理實施細則。1.2本細則是與 江蘇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2004年版 相配套的規範性檔案,適用於我市市區範圍內的的新建 擴建和改建工程,不適用於私有住房建設工程。我市其他地區可參照執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