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業工資發放規定

2022-08-18 23:09:05 字數 1212 閱讀 6258

莆田市德和鞋業****

為完善企業管理,明確公司員工工資發放的程式及內容,特制定如下規定。

第一條發放時間:

1. 公司員工工資發放時間為下月第乙個週六,發放上月工資(如5月第乙個週六發3月份工資,以此類推)。幹部工資在第二週周一發放前月工資。

2.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工資延遲至每月15日發放(如遇公司放假或節假日則延後一天);(曠工可按1天折3天合併請假算)

a、 次月請假超過4天,但低於7天的或請假回廠上班尚未滿15天者;

b、 次月有曠工1天及以上者;

c、 有重大過失尚未處理完成者。

d、 次月計件工資不足1200元或不足所領補貼者;

3.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工資延遲至當月25日發放(如遇公司放假或節假日則延後一天);(曠工可按1天折3天合併請假算)

a、 次月請假超過7天或請假回廠上班尚未滿15天者;

b、 次月有曠工2天以上者;

c、 有重大過失尚未處理完成者。

d、 次月計件工資不足800元者。

4. 辭職、辭退開除員工工資延遲在每月25日發放;如遇公司放假則延後一天發放。辭職開除員工如沒有辦理銀行卡,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方可領取工資。

5. 連續曠工超過三天按自動離職,不予發放工資。

6. 如在正常發放工資時間沒有領的,應該統一在下週六的上午統一領取,其餘時間財務不對外發放工資。

第二條發放程式。

1. 幹部工資統一由銀行轉賬。入廠乙個月內須提供莆田市涵江興業銀行卡號給財務。

2. 員工工資發放現金。發放現金時,應當場核對是否正確完好;如有異議應當場提出,事後提出將不予受理。發放工資中錢幣如有破損等原因員工當場要求退換的,財務應予以兌換。

3. 正常辭職人員必須在離職時回人事部辦離職手續,否則會影響本人的工資款項。

第三條其他相關事項。

1. 行政部應於每月第乙個周五統計上月員工請假超過4天,曠工、辭職人員名單送財務部。

2. 行政部應於每月16日送上月考勤報表給財務部。延遲上交一天扣行政主管20元/天。

3. 車間應於每月11日前送考勤明細到行政部,及上月工資有關報表到廠長處審核並於16日前送財務部,延遲上交一天扣車間主管20元/天。

4. 若因車間報表不及時以及生產或財務原因,公司有權稍作延遲工資發放時間,但須提前公告全廠員工。

5. 如因公司原因造成工資改期發放,應提前通告全廠。

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莆田市德和鞋業****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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