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珩科學技術學院學生管理辦法

2022-07-26 16:45:06 字數 1104 閱讀 6093

長理工教字〔2010〕12號

主題詞:教育學生選拔辦法通知

長春理工大學校長辦公室2023年7月9日印發共印30份)

為了更好地實現我校王大珩科學技術學院「厚基礎、寬專業、重實踐、強能力」的人才培養目標,使學生能夠適應新的應用型創新人才培養模式,特制定此選拔辦法。

一、選拔原則

1.堅持學校選拔和學生自願相結合的原則;

2.堅持知識、素質、能力相結合的原則;

3.堅持客觀、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二、選拔名額

從理學院、光電工程學院、機電工程學院、電子資訊工程學院、計算機科學技術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學生中,各選拔30名學生分別組成光資訊科學與技術、測控技術與儀器、機械電子工程、通訊工程、電腦科學與技術、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6個專業的創新實驗班。

三、選拔基本條件

1.每學期考試平均成績在75分以上,單科成績在65分以上的;

2. 未受到過學校警告及以上處分的。

四、選拔及滾動管理

1.王大珩科學技術學院學生選拔分兩次進行。首次選拔學生在第一學年末轉專業學生名單確定後進行。

第二次選拔在第二學年末進行,學生數額補充到35人。相關學院根據選拔學生的學年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學生名單。

學年考試綜合成績計算公式:

學年考試綜合成績=∑學期綜合成績

學期綜合成績計算方法見附件。

2.滿足選拔基本條件又獲得創新型學科競賽國家級獎項的學生可直接進入王大珩科學技術學院創新實驗班。

3.王大珩科學技術學院在第二學年每學期末進行淘汰,有不滿足基本條件情況之一的學生調到相關學院相應專業普通班繼續學習。

王大珩科學技術學院每次選拔學生名單確定後,經學生本人同意,由學院公示3天,報教務處教學研究科,在全校公示一周,由學校確定進入創新實驗班學生名單。

五、附則

1.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原《長春理工大學王大珩科學技術學院學生選拔管理辦法》(2023年6月18日印發)同時廢止;

2.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附件:1.王大珩科學技術學院學生選拔學期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2.王大珩科學技術學院學生選拔專業

附件1王大珩科學技術學院學生選拔學期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附件2王大珩科學技術學院學生選拔專業

浙江海洋新學院東海科學技術學院學生獎勵方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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