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驗管理標準
qg/xq0305-09
一、制定依據
本標準依據以下標準(檔案)的條款制定:《煤礦安全規程》《新橋煤礦機電裝置管理標準》等標準(檔案)。
二、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機電裝置安全保護裝置試驗管理。
三、機電裝置配備安全保護裝置試驗專案及要求
(一)主井提公升機
(二)主井提公升機
(三)空氣壓縮機
(四)主扇風機
(五)皮帶機
(六)鍋爐
(七)井下電氣
(八)斜巷運輸
(九)大巷運輸
四、機電裝置安全保護裝置現場使用管理
(一)各單位機電裝置安全保護裝置必須堅持正常使用,確保靈敏可靠。
(二)機電裝置安全保護裝置的試驗必須按照規定進行,認真做好試驗記錄,記錄中要將試驗時間、試驗資料和試驗人員等填寫清楚。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經允許不得私自拆除安全保護裝置,不得甩掉和短接安全保護裝置,否則按嚴重三違處理並將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四)拆除或短接安全保護裝置必須按照下列程式進行:
1.拆除大型固定裝置(主、副井絞車、壓風機、通風機、強力皮帶機、鍋爐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寫明原因,報機電副礦長批准,到機電科辦理手續後方可進行。
2.電氣裝置的接地、過負荷等保護影響裝置運轉需拆除時,必須經區隊跟班隊長和值班隊長同意後方可進行,但事故處理結束後必須馬上恢復。
(五)發生漏電事故而引起漏電保護裝置動作時,在漏電故障沒有處理好之前任何人不得甩掉保護而送電。
(六)移動式裝置,保護損壞時,必須立即修復,否則裝置不得使用。
(七)特殊情況下保護不能使用時,必須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寫清原因並制定防範措施,經機電副礦長批准,到機電科辦理手續後方可拆除。
四、處罰
(一)破壞安全保護裝置的,給予開除礦籍,並罰款1000元。
(二)擅自甩掉或短接安全保護裝置的,罰款1000元。
(三)保護裝置不按規定進行試驗的,一次罰款100元。
(四)保護裝置不起作用的,一次罰款500元。保護裝置試驗記錄填寫不認真的(記錄內容不全、字跡潦草模糊),一次罰款50元。
五、資訊傳遞
(一)本標準輸入的資訊
1.國家煤礦生產有關安全法規;
2.礦機電裝置管理有關制度;
3.保護試驗的專案、週期。
(二)本標準輸出的資訊
1.裝置臺帳:名稱、型號、廠家、基本引數等;
2.裝置保護試驗記錄本或保護試驗牌闆;
3.裝置保護試驗裝置運**況;
4.隱患通知和處罰單。
機電裝置管理標準
一 範圍 1 本標準規定了機電裝置管理體系 管理職責 管理內容與要求 檢查與考核。2 本標準適用於本礦機電裝置管理。二 管理體系 1 機電裝置管理工作在機電礦長 機電科長的領導下,以機電科為主,財務科 科 等多科參加共同構成管理網路。2 機電科裝置組具體管理礦井裝置。3 使用機電裝置的單位,必須配備...
煤礦機電裝置管理
裝置包機制度1 機電隊長抓機電制度2 機電班長抓機電制度2 配件管理制度3 防爆裝置及小型電器管理制度6 電纜管理制度6 油脂管理制度6 電氣試驗制度7 裝置執行維修保養制度7 裝置定期檢修制度8 雜散電流管理制度10 幹部上崗查崗制度11 綜採隊機電裝置管理制度 為了提高裝置的開機率,延長裝置的使...
機電裝置管理規定
煤礦機電裝置 高低壓供電 運輸 風水管路管理規定 1 新購裝置到貨後,站負責通知機運科 企管科共同驗收,並填寫驗收報告單入庫。防爆裝置應檢查其 產品 合格證 防爆合格證 煤礦礦用安全標誌 機運科負責登帳 編號和圖紙資料保管 財務科負責辦理固定資產入帳手續 部負責裝置和隨機部件的妥善保管。驗收中如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