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入庫 出貨檢驗管理規範

2022-05-26 18:00:05 字數 2254 閱讀 5110

1 目的

提供客戶良好之產品質量,使出貨之產品能滿足客戶要求而制訂之。

2 職責範圍

2.1 品保部oqc:成品入庫品質檢驗、出貨產品之規格、數量核對、品質檢驗。

2.2 製造部填寫【作業檢驗統計表】、開立【萬傑機械半成品/成品入庫單】、不良品之整修

2.3 倉管人員:成品存放、備出貨產品並在帳、卡上註明出貨產品或配件數量開立【成品出庫單】

2.4 售後部:出貨前調機。

3 作業內容

3.1成品入庫檢驗流程

3.1 .1製造部在作業完成後填寫【作業檢驗統計表】並知會品保部oqc進行檢驗,oqc依照【工程圖面】、【機型作業檢驗標準】、【外觀檢驗標準】【蒸房、蒸車作業檢驗標準】進行檢驗,若屬客戶特殊要求機型應依照客戶之要求進行檢驗,上述檢驗需進行試機,試機由製造部完成,必要時可由品保部協助。

3.1.2 成品oqc根據檢驗狀況填寫【作業檢驗統計表】,若檢驗合格在「合格數」一欄中填寫相應數字並在「品保簽核」一欄中簽字確認,若有不良品則在「特採數」「返修數」「報廢數」一欄中填入相應數字,並依據【不合格品管理程式】對不良品進行處理。

oqc將不良狀況登入於【巡檢與入庫檢驗報告】,並對不良品處理狀況進行跟蹤確認;若需返修,製造部應依照要求進行返修,返修合格後知會品保oqc進行再次確認,確認合格後oqc在「返修品處理狀況跟蹤」一欄中填寫「ok」並在「品保簽核」一欄中簽字確認。

3.1.3 品保部檢驗完成,製造部開立【萬傑機械半成品/成品入庫單】,品保部oqc會簽後,方可進行後續入庫動作,倉庫部核對簽核後【萬傑機械半成品/成品入庫單】之機器編號,未經品保部簽核之機器倉庫部不得接收。

3.1.4 機器入庫後倉庫部有機器保管責任,因倉儲所造成不良,應由倉庫部或協調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3.2 出貨檢驗流程

3.2.1 倉管根據銷售訂單開立【成品機器出庫單】,oqc根據倉管所開立【成品機器出庫單】核對機器規格,數量

3.2.2 oqc根據【外觀檢驗標準】【蒸房、蒸車作業檢驗標準】進行檢驗,若屬客戶特殊要求機型應依照客戶之要求進行檢驗

3.2.3 若遇出貨前調機情況,oqc應根據【機型作業檢驗標準】對機器效能進行確認。

3.2.4若檢驗不合格應進行換機或根據【不合格品管理程式】進行後續處理,oqc將不良狀況登入於【出貨檢驗報告】並對不良品改善狀況進行跟蹤確認。

3.2.5 檢驗合格後oqc簽發合格證,並將出貨資訊登入於【出貨檢驗報告】;未經oqc簽發合格證之產品任何人不得進行出貨。

4. 檢驗標準

4.1外觀

4.1.1 整體清潔度檢驗:產品可見部位(包括外部、可見縫隙內、使用者可見的機器內部)不得出油汙、灰塵、鏽跡、鐵屑、蜘蛛網等汙物。

4.1.2 各零、部、元件安裝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裝錯、漏裝、安裝歪斜。

4.1.3 各固定用螺絲、鉚釘不得鬆動、歪斜和漏裝;各孔位不得有影響美觀的多打、重打等缺陷;孔位及螺絲不得出現鏽跡。

4.14 機架無開焊、變形、扭曲、歪斜等缺陷;可見焊縫應打磨平整,不得出現氣孔、砂眼、夾渣、裂紋等缺陷;機架可見部位不得出現焊渣殘留。

4.1.5 護罩類(包括鐵皮護罩、不鏽鋼護罩、塑料蓋板、和麵機蓋)不得出現開焊、裂口、歪斜、凹坑、大幅度凸凹不平等缺陷,用鋼板直尺比對測量50cm範圍內凸凹不平幅度不得超過3mm;相連線護罩之間縫隙不得超過4mm,且兩端縫隙應均衡;搭接、重疊的護板搭接、重疊處不得出現翹起、邊緣突出的缺陷。

4.1.6 不鏽鋼護罩不得出現毛刺翻邊、焊渣殘留、焊接灼燒印跡殘留;需打磨部位手感應光滑平順,不得有明顯粗糙感;成裝護罩目視50cm以外勻速移動不得看出有明顯打磨痕跡、明顯紋理混亂、碰傷、擦傷等缺陷。

4.1.7 蒸房蒸車檢驗依【蒸房、蒸車作業檢驗標準】

4.1.8 噴漆部位目視50cm以外勻速移動不得看出有明顯劃傷、擦傷;不得有大面積(0.25cm以上)掉漆,補漆應色調一致。

4.1.9 外露電鍍零部件不得出現大面積(0.25cm2以上)鍍層脫落、氣泡;不得出現明顯碰傷、擦傷;不得出現鏽跡。

4.1.10 塑膠類(包括尼龍、四氟)零部件不得出現碰傷、擦傷;表面光潔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4.2 效能

4.2.1 成品試機各效能指標應符合設計要求和【機型作業檢驗標準】。

4.2.2 成品試機不得出現異常噪音,各迴轉部件不得與護罩、機架、電路摩擦。

5 參考檔案

5.1【出貨檢驗管理程式】【不合格品管理程式】

5.2【外觀檢驗標準】【蒸房、蒸車作業檢驗標準】【機型作業檢驗標準】

6 表單

6.1【巡檢與入庫檢驗報告】【出貨檢驗報告】

6.2【糾正預防措施報告】

6.3【作業檢驗統計表】

7 流程圖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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