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規範化研究,雖不能代

2022-04-28 15:03:05 字數 3568 閱讀 1140

進行中醫診斷名詞術語的規範化研究,雖不能代替中醫診斷學科概念體系的研究而侷限於名詞術語本身,但必須盡可能地同時研究中醫診斷學科概念體系的構架,完善其現代屬性,以促進中醫診斷學術進步,促進中醫診斷學科現代化。

參考文獻

1 朱文鋒主編.《中醫診斷學》.第1版.上海.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1995:188~190

2 張衛冬.病、證規範化研究中若干問題的思考.陝西中醫.2002;23(12)∶1103~1105

3 鄒曉平.談談中醫術語的標準化及國際統一問題.湖南中醫學院學報.2003;23(5)∶26~27

4 朱文鋒.中醫診斷規範研究述評.中醫診斷學雜誌.1997;1(3)∶12~15

(收稿2004202205;修回2004203202)

試論消渴病的中醫臨床診斷

陳星石斌亞陝西省人民醫院幹五科(710068)

摘要:就現代中醫臨床對消渴病的分型提出了框架性的觀點。認為消渴病的診斷應該堅持辨病與辨證相結合的原則,對基本病變和基本證型只須做原則性的劃分。

作者認為,消渴病可分為「消渴本病「和」消渴續病「兩個大類。消渴本病的證型

以燥熱內盛證、氣陰兩虛證、陰陽兩虛證為基本證型。在這三型之中又以陰虛為

核心病機,以燥熱、氣虛、陽虛為平行病機,以挾瘀、挾溼等為外圍病機。消渴續

病的證型要比消渴本病更加複雜,診斷時除考慮本病的因素以外,還要根據續

病的性質來明確辨證的理念。

主題詞:消渴診斷中醫學術發掘

關於消渴病的診斷,始見於《黃帝內經》。《黃帝內經》中根據消渴的發病機理和臨床表現,將該病分為消渴、消癉、肺消、隔消、消中等13種型別。張仲景在《金匱要略》中以消渴為病名,而將胃熱、腎虛作為消渴的主要證型。

宋代王懷隱的《太平聖惠方》中明確提出「三消」的概念,後世關於消渴的分型大多沿襲此說。至現代,黃文東主編的《實用中醫內科學》將燥熱和燥熱傷陰等列為消渴主證,將消渴病久而見的癰疽、眼疾等病變歸為消渴併發症。林蘭編著的《中西醫結合糖尿病學》認為消渴病應分為熱盛、陰虛、氣虛、陽虛4種主證,另有夾溼和夾瘀兩種夾證,並根據證候的衍變規律,將消渴病歸納為陰虛熱盛型、氣陰兩虛型、陰陽兩虛3型。

上述關於消渴病的病證分類,具有一定的歷史延續性,也大致上反映了現代中醫臨床的實際情況。但是,筆者認為,消渴病的中醫診斷固然還有進一步規範化和細緻化的空間,但框架性的理念可能更有意義。以下僅就消渴病的病證分類略述管見如下:

首先,三消分證不應該有乙個絕對的界限。從

內在病機來分析,消渴本病以陰傷津燥為主,陰傷不能滋潤,體中燥幹,故見多飲;陰傷致生火熱,銷鑠水谷,故見多食;腎中陰虧,不能攝納,故見多尿。對於臨床上以多飲、多食、多尿之一為主要見症的消渴病患者,固然可以採用三消分證來辨證,但如果患者的臨床表現中上述三症都很突出,都很典型,實際上是無法用三消來區別的。還有一部分患者由於個體差異及病情的不同,起病隱匿,或病久不癒,精奪正衰,三多症狀均不明顯,自然無法再根據三多症狀來劃分三消分證。

因此,三消分證儘管仍有一定的指導意義,但顯然已經不能完全適應現代臨床對消渴病辨證的要求。其次,消渴病的病證分類應嚴格區別「證」、「病」的概念。目前關於消渴病病證分類的觀點很多,所用概念有本證與併發症、本證與標證、主證與兼證等等。

筆者認為,辨證論治固然是祖國醫學有別於現代醫學的基本特點之一,但祖國醫學絕對不是只辨證,不辨病。創立了祖國醫學辨證論治體系的張仲景在《金匱要略》中就是將辨證與辨病結合來進行消渴病診斷的。因此,在確定消渴病診斷的時候,應該緊緊抓住辨證與辨病相結合的理論,才不至於出

035陝西中醫2023年第25卷第6期

現概念上的混淆和錯位。筆者認為,消渴病病程漫長,病情複雜,早期和中期可能是單純的消渴病,到了中晚期則一般不再是單純的消渴病,而是在消渴病的基礎上發生的複雜病變。因此,對消渴病的診斷,首先應該從辨病的層面分為「本病」和「續病」兩種。

所謂「本病」,即是消渴病本身,應該具有典型或雖不典型但很確切的消渴病臨床診斷指徵,而沒有或沒有明顯的繼發病變指徵;所謂「續病」,即是消渴病的繼發病變,這些患者的消渴本病臨床診斷指徵可能很典型,也可能不典型,甚至臨床診斷指徵缺失,但可以確定其現在的病變跟消渴病有直接的關係,例如消渴病繼發的癰疽等。臨床診斷時,在明確患者是「本病」還是「續病」的前提之下,再析其病機,辨其證候。這樣的話,才能在臨床診斷方面起到提綱挈領的作用,不至於病、證相混,概念不清。

第三,證候的劃分既可以是相對固定的,也完全可以是靈活變通的。現代中醫臨床關於消渴病的證型劃分有多種觀點,其中有些證型是多數專家認為一致的,如消渴本病早期的燥熱內盛證型、中期的氣陰兩虛證型和後期的陰陽兩虛證型等,但也有部分專家對此有不同意見,如《實用中醫內科學》中關於消渴病的基本證型中就沒有列入一般認為常見的氣陰兩虛型。筆者認為,關於消渴病證型的確定,既要遵循中醫基本理論的規範性,又必須考慮到臨床情況的複雜性。

無論是對於消渴本病還是消渴續病,基本證型的劃分都是必要的,因為基本證型的確定對疾病的診斷具有綱領性的指導意義。但是,基本證型不宜過於複雜,太過複雜則不易為臨床工作者掌握,並可能失去綱領性的指導意義。至於臨床上實際可能出現的具體證型則完全應該允許靈活界定,不必完全拘執於基本證型。

例如瘀血證候,不僅可以見於消渴病的中期和後期,也完全可以見於消渴病的早期。從中醫病機學說的理論上講,凡病必瘀,即使像外感風寒表證這種病程只有數日的病變,其所表現出來的頭身疼痛、脈緊等症狀實際上就是血行鬱滯所致的。因此即使是消渴病早期的燥熱證型,其隱蔽在內而不顯的仍有瘀血病機。

因為燥熱,所以傷陰傷津,因為傷陰傷津,所以血液粘稠,因為血液粘稠,所以執行遲澀而有凝滯之機。事實上,臨床醫生在用語言或文字表述所辨證型時,一般也只是概括了其中的主要部分,而對兼夾的部分往往略去,例如外感風寒表證一般只說風寒襲表,對因寒凝而致肌腠血行淤滯的病機則略去不提。因此,筆者認為,在歸納消渴病診斷提綱時,不僅要強調該病證候的共性,還要充分考慮到該病證候在臨床上的差異性;不僅僅是歸納出幾個或十幾個證型,更重要的是要把消渴病的病機看成是乙個複雜的動態變化過程,強調不同證候之間的兼夾性和聯絡性,全面分析,靈活辨證,才能充分體現祖國醫學以辨證為主、辨證與辨病相結合的優勢。

基於上述認識,筆者認為可將消渴病分為「消渴本病」和「消渴續病」兩個大類。消渴本病的證型以燥熱內盛證、氣陰兩虛證、陰陽兩虛證為基本證型。在這三型之中又以陰虛為核心病機,以燥熱、氣虛、陽虛為平行病機,因為這些病機和陰虛在時間上是同時的。

至於氣滯、血瘀、濕盛、痰凝、火旺等可能出現也可能不出現的病機則是外圍病機。消渴續病的證型較消渴本病要複雜得多,診斷時除考慮本病的因素以外,還要根據續病的性質來明確辨證的理念。例如癰疽、水腫等均是消渴病的常見續病,這些病變不僅是不同的病,而且是繼發於消渴病的,與本病癰疽、本病水腫也不相同,各有其不同的發生發展機理和變化規律,不必要也不可能制定出一套完美無缺的辨證方案。

因此,對消渴續病仍然要堅持先辨病,後辨證,在辨病的基礎上進行辨證,才能執簡馭繁,才能真正突出祖國醫學辨證論治的科學精神。當然,消渴續病的病機也並非沒有規律可循。根據筆者的臨床所見,凡屬消渴續病的患者,臨床多見多種病機兼夾,既可能出現消渴本病的病機變化,更可能出現在本病階段沒有出現過的病機變化,這些病機變化是彼此交錯而與某種單純病機具有不同的性質。

例如氣滯決非一般的肝氣鬱結,瘀血也決不同於外傷之後的瘀血阻滯,而是在原本就比較複雜的消渴病機基礎上兼夾的病機變化,具有更加複雜更加易變的性質。因此,在對消渴病進行臨床診斷時,只有緊緊抓住辨病與辨證相結合,病機分析與證型劃分相結合這兩個綱領,才能對該病的診斷做到提綱挈領,疏而不漏。以上僅是個人觀點,不妥之處尚望同道指正。

(收稿2003212215;修回2004203215)

135陝西中醫2023年第25卷第6期

公司的規範化管理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 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範本。一 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二 公司倡導樹立 一盤棋 思想,禁止任何部門 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 形象 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公司的規範化管理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 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一 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二 公司倡導樹立 一盤棋 思想,禁止任何部門 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 形象 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關於送審的規範化要求

鉛山縣審計局關於投資建設專案審計應提供資料 清單及資料規範性要求 一 投資建設專案送審應提供資料清單如下 1 工程結算書及電子盤 並加蓋編制單位公章 送審單位簽章 工程量計算書及電子稿 即計算底稿 鋼筋抽料表及電子稿 即計算底稿 2 施工合同,補充合同或施工協議書 3 圖紙類 招標圖紙 施工設計圖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