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突發事件資訊報送管理規定

2022-04-26 18:36:03 字數 1049 閱讀 2258

1 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範公司重大(突發)事件資訊報送工作,提高資訊報送的質量和水平,明確相關職責,確保公司能夠及時準確掌握和有效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制定本規定。

2 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及所屬各單位重大(突發)事件資訊報送的管理。

3 術語和定義

3.1 重大(突發)事件

本規定所稱重大(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或緊急事件。

4 職責

4.1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

4.1.1 是重大(突發)事件資訊報送的歸口管理部門;

4.1.2 負責組織各類重大(突發)事件資訊的收集、報送和處置;

4.1.3 負責涉及群體性社會安全事件資訊、涉外事件資訊、涉及公共衛生事件資訊的收集和上報稿件的整理;

4.1.4 負責持續跟蹤事件動態、及時向上級匯報和統一對外聯絡。

4.2 公司各業務主管部門

4.2.1 生產執行處、管道處、質量安全環保處等業務主管部門

負責按照職責分工,對涉及事故災難、自然災害事件的資訊進行收集和上報稿件的整理。

4.2.2 生產執行處

歸口負責涉及網路與資訊保安事件資訊的收集和上報稿件的整理。

4.2.3 其他各相關業務部門

負責按照職責分工,歸口負責其他事件資訊的收集和上報稿件的整理。

4.3 所屬各單位

4.3.1 辦公室

4.3.1.1 是本單位重大(突發)事件資訊報送的歸口管理部門;

4.3.1.2 負責組織本單位各類重大(突發)事件資訊的收集、統一報送;

4.3.1.3 組織對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4.3.1.4 負責組織對本單位各類重大(突發)事件資訊上報稿件的整理、審核、上報工作。

4.3.2 各業務部門

負責按照職責分工,對重大(突發)事件的資訊進行收集和上報稿件的整理。

5 管理內容

5.1 重大(突發)事件管理原則

5.1.1 重大(突發)事件資訊報送實行分類管理、分級負責。

突發事件報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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