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制度

2023-01-02 00:39:05 字數 2907 閱讀 314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光華****(以下簡稱「公司」)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機制,有效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保護投資者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 規範性檔案以及《光華****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等內部制度的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重大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的、有別於日常經營的、已經或可能會對公司的經營、財務狀況以及對公司的聲譽、股價產生嚴重影響,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偶發性事件。

第三條公司應對重大突發事件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遭遇重大突發事件時的應急處理。

第二章重大突發事件歸類

第五條按照社會危害程度、影響範圍等因素,重大突發事件包括但不限於:

一、治理類

1、公司大股東出現重大風險,對公司造成重大影響;

2、大股東之間存在重大紛爭訴訟,或出現明顯分歧;

3、公司與股東、員工之間存在重大紛爭訴訟;

4、 公司董事、監事及高階管理人員涉及重大違規甚至違法行為;

5、 決策管理層對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資產被大股東或有關人員轉移、藏匿無法調回;

7、 其他事件。

二、經營類

1、公司的經營和財務狀況惡化;

2、公司面臨退市風險;

3、公司因重大生產事故等無持續經營能力;

4、涉及重大經濟損失或民事賠償風險;

5、 其他事件。

三、政策及其環境類

1、國際重大事件波及公司;

2、國內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變化波及公司;

3、自然災害造成公司經營業務受到影響;

4、公司內的各類重大安全事故、公共設施和裝置事故等嚴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

5、公司涉及重大行政處罰風險;

6、 其他事件。

四、資訊類

1、公司的股價異常波動;

2、報刊、**對公司問題集中或不實報導;

3、社會上存在不實的傳言或資訊,給公司造成了影響;

4、公司發布的資訊出現重大的遺漏或錯誤,對市場造成了影響;

5、可能或已經造成社會不穩定,引發投資者群體上訪或投訴事件等;

6、其他事件。

第三章組織體系

第六條公司對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理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快速反應、協同應對。

第七條公司成立重大突發事件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由公司董事長任組長,總經理、董事會秘書任副組長,成員由公司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公司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第八條應急領導小組是公司重大突發事件處理工作的領導機構,統一領導公司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就相關重大問題作出決策和部署,根據需要研究決定公司對外發布事件資訊,主要職責包括:

一、決定啟動和終止重大突發事件處理系統;

二、擬定重大突發事件處理方案;

三、組織指揮重大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四、協調和組織重大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對外宣傳報道工作,擬定統一的對外宣傳解釋口徑;

五、負責保持與各相關部門或**的有效聯絡與關係;

六、重大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的其他事項。

第四章預警和預防機制

第九條公司應對可能引發重大突發事件的各種因素採取預防和控制措施,根據重大突發事件監測結果及重大突發事件預控的程度對重大突發事件進行確認。

第十條公司各部門、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責任人作為重大突發事件的預警、預防工作第一負責人,定期檢查及匯報部門、分公司或子公司有關情況,做到及時提示、提前控制,將事態控制在萌芽狀態中。

第十一條公司相應崗位人員應保持對各類事件發生的日常敏感度,不斷地監測社會環境的變化趨勢,收集整理並及時匯報可能威脅企業的重要資訊,並對其轉換為重大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進行評估。

第十二條有關單位和人員報送、報告重大突發事件預警資訊,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漏報、瞞報、謊報。

第十三條預警資訊包括重大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預警事項、應採取的措施等。公司預警資訊的傳遞主要由控股子公司、公司各部門、分公司的責任人負責向董事會秘書進行匯報,然後由董事會秘書協同有關人員對資訊進行分析及調查,確定為有可能導致或轉化為重大突發事件的各類資訊須予以高度重視並立即向公司董事長報告,必要時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

第十四條當預警資訊被董事會秘書確定為需披露的資訊後,則及時按照有關資訊披露制度規定進行披露。

第五章應急處置

第十五條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並根據職責和規定的許可權啟動制訂的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

第十六條應急領導小組確定重大突發事件後,應根據重大突發事件性質及事態嚴重程度,及時組織召開會議,決定啟動專項應急預案,並針對不同重大突發事件,成立相關的處置工作小組,及時開展處置工作。

一、治理類重大突發事件主要處置措施:

1、對大股東出現重大風險及大股東之間存在的重大紛爭訴訟,應約見大股東或其負責人員,請其予以配合,並詳細了解事情的進展情況;

2、對公司董事、監事及高階管理人員涉及重大違規甚至違法行為,應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案件的查處工作;

3、對公司資產被大股東或有關人員轉移、藏匿無法調回的,應深入了解公司現有的資產狀況,對轉移資產的詳細情況報告有關部門,必要時報警處理;

4、按照規定做好資訊披露工作。

二、經營類重大突發事件主要處置措施:

1、徹底了解公司的財務狀況,必要時聘請中介機構進行審計或評估;

2、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談話及控制;

3、暫時停止公司的重大投資等經營活動;

4、對於公司經營虧損或面臨退市,積極與各方相關部門或機構進行溝通,尋找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5、按照規定做好資訊披露工作。

三、政策及其環境類重大突發事件主要處置措施:

1、深入調查、了解目前環境包括國際、國內重大事件、政策變化、自然環境詳細情況以及對公司的影響程度;

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重點局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實施方案 為確保社會大局的持續穩定,不斷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能力,降低影響社會穩定的較多因素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力維護社會穩定,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根據 和省 市 縣檔案精神,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一 堅持乙個原則 堅持黨委統一領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方案

為了加強公司突發事件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應對突發事件和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及協調水平,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理各類突發事件,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本預案。一 安全應急工作原則 安全應急是指發生突發事件時,能迅速有效地組織應對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 和財產損失,防止突發事件擴大,安全應急工作應堅持以下原則 ...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為充分發揮公司處理突發事件的處理能力,建立健全公司應對突發事件的組織管理和緊急處置機制,提高公司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反應速度和戰鬥力,在 公司的統一領導和協調下,及時 高效 妥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 保障 分公司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為公司和諧建設作出積極的貢獻。結合 分公司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一 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