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崗位應急突發事件處理制度

2022-01-02 08:03:30 字數 625 閱讀 7800

前言本標準由浙江新安物流****標準化委員會提出。

本制度起草部門:綜合辦公室

本制度起草人:林濤

本制度審核人:孫彪

本制度批准人:江東

本制度2023年首次修訂。

1 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監控崗位發生應急突發事件時處理的原則及方法。

2 目的

為維護監控工作正常運作,保障車輛監控、資訊採集正常進行,處理好應急突發事件,根據公司情況特制定監控崗位應急突發事件處理制度。

3 原則

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處結合」,監控崗位必須做好資訊傳遞、措施到位、反應迅速、記錄完整、反饋及時。

4 內容

4.1當衛星定位裝置不能正常工作時,監控人員根據情況及時做好備案,查處取證工作,並及時抄報通知物流運作部門協調維護、維修。

4.2當新安物流園區停電,園區出現網路故障、主機故障時,監控人員應及時通知直管領導,積極配合維修維護,並向相關監管部門匯報備案,同時記錄好當班台賬。

4.3監控崗位發生突發事件後,當班人員在控制事態的同時,要在10分鐘內如實向綜合辦公室、安全環保部、物流運作部門領導報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資訊**、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同時和監管部門保持良好的溝通。

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光華 以下簡稱 公司 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機制,有效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保護投資者的合法利益,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等法律 法規 規範性檔案以及 光華 章程 以下簡稱 公司章程 等內部制度的規定,結合...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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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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