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系統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動作統計和分析辦法

2022-04-02 20:03:40 字數 4859 閱讀 8259

水利電力出版社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電力系統各級繼電保護專業部門,應充分依靠群眾,和生產執行人員密切配合協作,對所管轄的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以下統稱為保護裝置)的動作情況,按照本辦法認真地進行統計分析,以檢驗保護裝置的實際效果,積累經驗,有所發現,有所前進,不斷提高電力系統安全執行水平

第二章統計分析物件

第二條列入統計分析的保護裝置如下:

1.繼電保護裝置:包括發電機(調相機)、變壓器、母線、電動機、靜電電容器、電抗器、架空線及電纜線路的繼電保護裝置,但不包括高低壓熔斷器、一次直接動作式跳閘線圈、低壓膠扣線圈、廠用電動機組的聯動裝置、廠用低壓電動機的熱力繼電器等。

對作用於訊號的保護裝置,如發電機定子接地、變壓器輕瓦斯及線路選擇性接地訊號等的統計分析由各網(省)局自定。

2.安全自動裝置:包括自動重合閘、備用裝置及備用電源自動投入裝置、強行勵磁和強行減磁、發電機低頻率自起動、發電機自動同期、按頻率自動減負荷、振盪解列及保證系統穩定的自動裝置,但不包括自動調頻、自動調節勵磁、自動準同期、遠動等自動裝置以及與熱工、水工有關的自動裝置。

3.故障錄波器。

第三章保護裝置的動作統計分析

第三條保護裝置的每次動作(包括拒動)均應進行統計評價。為了深入地分析研究問題,應以保護裝置每段為一單位來統計動作次數。例如,在第一段範圍內發生接地短路時,接地保護第一段拒動,而第二段動作時,則按兩次動作分別統計分析評價。

線路縱差或高頻保護在原理上是由線路兩側的裝置共同構成的一套保護,但在統計動作次數時,應按兩側分別進行。若繼電保護裝置的不正確動作的一側統計,另一側不統計。如查明兩側裝置有問題或原因不明,則不正確動作的兩側都應統計。

第四條保護裝置的動作評價分為「正確」和「不正確」(包括原因不明)兩種。

第五條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時,保護裝置的動作應評為「正確」。

1.在電力系統故障(接地、短路或斷線)或異常執行(過負荷、振盪、低頻率、低電壓)時,保護裝置的動作符合設計、整定和試驗要求,並有效地消除故障或使異常運**況得以改善。

2.保護裝置的動作雖不完全符合消除電力系統故障或改善異常運**況的要求,但由於某些特殊原因,事先列有方案,經班組討論,有關專業部門同意,並經總工程師批准,認為此情況是允許的,則仍評為「正確」。

第六條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保護裝置的動作應評為「不正確」。

1.在電力系統故障或異常執行時,按保護裝置的動作效能、正確的整定值和接線,應動而拒動。

2.在電力系統故障或異常執行時,按保護裝置的動作效能、正確的整定值和接線,不應動而誤動。

3.在電力系統正常運**況下,保護裝置誤動作跳閘。

第七條如果已經對電力系統故障情況及保護裝置的動作情況進行過詳強烈地調查分析,仍不能確定保護裝置不正常動作的原因時,則須寫出調查報千並經班組討論,總工程師同意,才能定為「原因不明」。

第八條保護裝置的正確動作率、重合閘裝置的重合成功率及線路重合成功率按以下幾類分別統計:

1.全部保護裝置。

2.主系統保護裝置。指6000千瓦以上發電機(調相機)及其母線,電壓為110千伏(包括66千伏)及以上的變壓器、母線和線路,發電廠高壓廠用變壓器及母線的保護裝置。

3.220千伏及以上系統保護裝置。指100兆及以上發電機、調相機,電壓為220千伏及以上的變壓器、母線和線路的保護裝置。

以上各類保護裝置的正確動作率和重合成功率按下式計算:

注:中性點非直接接地電力網試用重合閘進行接地檢查時,對重合閘的動作不予評價。

第九條對故障錄波器只進行錄波完好情況的評價,而不進行裝置本身的動作評價。

錄波完好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第十條保護裝置運**況的記錄和統計分析見表1~表5。

保護裝置正確和不正確動作情況的統計分析見表2-1~2。

保護裝置不正確動作的責任分析見表3。

線路重合成功率的統計分析見表4。

故障錄波器的動作分析見表5。

第四章執行記錄、表報和總結

第十一條各級繼電保護專業部門或專責人員,應按下列要求作好記錄、表報、執行分析和總結工作。

1.基層繼電保護專業部門或專責人員,應建立繼電保護與安全自動裝置動作統計分析記錄本。在保護裝置每次動作(或拒動)後,由繼電保護人員根據執行值班人員填寫的記錄及所提供的情況和自動記錄儀器的記錄,按故障發生的時間、地點、系統運**況、一次裝置故障及保護裝置動作情況,進行認真記錄並仔細地分析和評價,對不正確動作應提出存在的問題和改時的對策。

2.基層繼電保護專業部門或專責人員,應於每月十日以前,將本單位上月份主系統保護裝置的每次動作情況及非主系統保護裝置的不正確動作情況,按照表1的格式報省局繼電保護專業部門。跨省電網的省局繼電保護專業部門,應於每季度第乙個月內,將上季度的保護裝置動作情況,彙總(按表1)報網局繼電保護專業部門。

3.每年各網局、 省局以及基層繼電保護專業部門,應進行繼電保護裝置運**況的年度總結。總結中應包括主系統一次裝置(發電機、變壓器、母線和線路)故障次數、型別、故障率及按表2~表

5填寫的保護裝置動作情況的統計分析,並應根據本系統的具體情況結合一次裝置故障,有重點地進行某幾種保護的專題總結,包括執行經驗、存在問題及改進辦法。

4.每年一月中旬前,基層繼電保護專業部門將上年度的保護裝置執行總結,報省局繼電保護專業部門。

5.每年二月中旬前,跨省電網的省局繼電保護專業部門將上年度的保護裝置執行總結,報網局繼電保護專業部門。

6.每年二月底前,各網局、省局的繼電保護專業部門將上年度的保護裝置執行總結和220千伏及以上系統保護裝置的不正確動作情況(按表1),抄報水利電力生產司。

第十二條因保護裝置問題引起或擴大的系統瓦解、大面積停電、全廠停電或主機、主變、主母線嚴重損壞等重大事故,均應從最有效地消除電力系統故障的要求出發,對保護裝置動作情況進行綜合性分析並提出改時措施,和技安部門的事故報告一起,逐級報送省局、網局、水利電力部電力生產司。

表1 電力系統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動作統計分析月報表單位年度(月份)

1. 年月全部保護裝置動作總次數 ,其中正確動作次數 。

2.主系統保護裝置動作總次數 ,其中正確動作次數 。

3.全部重合閘裝置動作總次數 ,其中成功次數 。

4.主系統重合閘裝置動作總次數 ,其中成功次數 。

審核繼電保護專責人

表2-1 電力系統各類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動作統計分析表

單位年度

表2-2 電力系統各類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動作統計分析表

單位年度

表3 電力系統各類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不正確動作責任分析表

單位年度

表4 線路重合成功率統計分析表(220千伏及以上線路)

單位年度

注:重合不成功的原因不可能多於乙個,只選乙個主要原因填寫。

表5 故障錄波器動作分析表

單位年度

附錄統計和分析辦法的幾點說明

一 、 第二條中,保護裝置的統計分析範圍:

列入統計分析的保護裝置由附圖中的電氣裝置構成。在統計分析保護裝置的動作是否正確時,應包括附圖中構成保護裝置的全部電氣裝置。

附圖列入統計分析的保護裝置的全部電氣裝置

1-電壓互感器;2-電流互感器;3-高頻保護通道;4-繼電器裝置(甲);5-繼電器裝置(乙);

6-斷路器

圖中包括:

1.供保護裝置使用的電流、電壓互感器的二次繞組。

2.交流電流、電壓迴路--自互感器的二次繞組端子起至連線到繼電器裝置的迴路,包括電纜、導線、接線端子、試驗部件、電壓切迴路、熔斷器等。

3.高頻保護通道--供保護用的高頻通道裝置,包括阻波器、耦合電容器、結合濾波器高頻電纜、分頻濾波器等。

4.繼電器裝置--每一套保護裝置的主體,包括全部繼電器、元件及其迴路。

5.直流迴路--自保護直流迴路的分路熔斷器起(不包括熔斷器)至斷路器操作機構的端子排間的全部連線,包括電纜及端子排。

6.直流電源--自直流電源裝置起至各分路熔斷器間的全部直流迴路。

7.斷路器--指操作機構的直流迴路,包括跳閘線圈、合閘線圈(不包括電磁式的主合閘線圈)及輔助觸點等。

以上規定,只作為統計分析的範圍,不作為現場繼電保護部門執行維護的職責範圍。

二、第三條中,保護裝置動作次數的統計要考慮裝置的完整性、動作的效能、消除故障的效果,並有利於加強執行維護和簡化統計方法等原則。例如:

1.母差保護動作於多個斷路器跳閘,若由於某種原因使其中乙個或多外斷路器拒絕跳閘時,則整套母差保護按不正確動作一次統計。

2.由於同一原因引起多套保護裝置不正確動作時,例如,零序電流保護及高頻保護等共用乙個出口中間繼電器,如因其線圈斷線致使斷路器不能跳閘,則應按套數為單位,統計為不正確動作多次。

3.同一次故障,根據裝置原理可能引起多套保護置動作時,例如,在保護一段範圍內發生接地短路故障,距離及零序保護有可能同時動作,則每套裝置均分別按正確動作一次統計。

4.具有重合閘的線路發生永久性故障,保護裝置兩次動作正確切除故障時,應按正確動作兩次統計。

在短期內保護裝置發生重複性的不正確動作,應按實際不正確動作次數統計。例如,因保護裝置誤動使線路跳閘並重合後,保護裝置再次誤動跳閘,則該保護裝置應按不正確動作兩次統計。

系統故障時,多台發電機的強行勵磁裝置可能多次動作、則分別按每套裝置正確動作一次統計。

5.電力系統長期處於異常運**況,例如,長期低頻率、低電壓執行,則按頻率自動減負荷、強行勵磁裝置在異常執行時的動作,不予統計評價。

三、第五條和第六條中,每次故障以後保護裝置的動作是否正確,要根據對保護裝置的校驗、故障電氣量與整定值的驗算和對一次裝置故障情況的檢查等綜合分析後給予評價。例如:

1.當發生單相接地故障時,如距離保護與接地保護同時動作,經分析認為距離保護動作是合理的,則評為「正確」。

2.在接地保護第一段範圍內發生故障,如零序電流保護動作而相差高頻保護未動員,經分析認為相差高頻保護未動是合理的(例如,動作時間慢等原因)則不予評價。

3.在裝有高頻保護的線路上,當一側出口發生接地故障時,另一側應由高頻保護動作跳閘,如高頻保護未動而由零序二段動作跳閘,則應查明高頻保護拒動的原因。如順後跳側高頻保護不正常引起的,則後跳側的高頻保護評為「不正確」,如因先跳側高頻保護未停訊引起的,則後跳側的高頻保護不予評價,先跳側的高頻保護評為「一正確」。

電力系統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評價

電力系統繼電保護和 安全自動裝置評價規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電力部 關於頒發 電力系統繼電保護和安全 自動裝置評價規程 的通知 87 水電電生字第106號 現正式頒發 電力系統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評價規程 自1988年1月起執行。原1978年頒發的 電力系統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動作統計和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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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電力部 關於頒發 電力系統繼電保護和安全 自動裝置評價規程 的通知 87 水電電生字第106號 現正式頒發 電力系統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評價規程 自1988年1月起執行。原1978年頒發的 電力系統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動作統計和分析方法 及其後所發的補充規定同時停止執行。新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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