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電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

2022-03-25 05:46:56 字數 4721 閱讀 4662

基礎工程:

一、《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02

7.2.1 水泥進場時應對其品種、級別、包裝或散裝倉號、出廠日期等進行檢查,並應對其強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效能指標進行複檢,其質量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矽酸鹽水泥、普通矽酸鹽水泥》gb175等的規定。

當在使用中對水泥質量有懷疑或水泥出廠超過三個月(快硬性矽酸鹽水泥超過乙個月)時,應進行複驗,並按複驗結果使用。

鋼筋混凝土結構、預應力混凝土結構中,嚴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7.4.1 混凝土的強度登記必須符合設計要求。用於檢查結構構件混凝土強度的試件,應在混凝土的澆築地點隨機抽取。取樣與試件留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每拌製100盤且不超過100立方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於一次;

2 每工作班拌製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盤時,取樣不得少於一次;

3 當一次連續澆築超過1000立方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取樣不得少於一次;

4 每一層樓、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樣不得少於一次;

5 每次取樣應至少留置一組標養試件,同養試件的留置數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8.2.1 現澆結構的外觀質量不應有嚴重缺陷。

8.3.1 現澆結構不應有影響結構效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裝置基礎不應有影響結構效能和裝置安裝尺寸偏差。

二、《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程》jgj-2000

7.1.4 進行抗滲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尚應增加抗滲效能試驗。

7.2.3進行抗凍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時,尚應增加抗凍融效能試驗。

三、《普通混凝土用砂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jgj52-92

3.0.7 對重要工程混凝土使用的砂,應採用化學法和砂漿長度法進行集料的鹼活性檢驗。

四、《普通混凝土用碎石和卵石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jgj53-92

3.0.8 對重要工程的混凝土所使用的碎石或卵石應進行鹼活性檢驗。

集電線路:

一、器材檢驗

1、所有進貨檢驗和實驗都應按檢驗計畫和《產品的監視與測量控制程式》執行。

2、進貨檢驗和試驗必須依據設計圖紙、現行有關國家、行業、企業的技術標準、檢驗標準或驗收規範所要求的檢驗和試驗方式、方法實施。

3、所有進貨物資符合下列要求:

1)、有該批產品的出廠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2)、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該批產品各項質量檢驗資料。

3)、對無質量檢驗資料的產品,或對產品檢驗結果有疑問的均應重新抽樣,經有資格的檢驗機構或部門進行檢驗和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4)、產品超過保管期規定,或因保管不良變質的、以及檢驗和試驗抽樣的代表性不夠的,必須重新做檢驗和試驗。

二、線路複測

轉角樁角度允許偏差不大於1`30``;檔距誤差不超過設計檔距的1%;直線樁橫向偏差允許值小於50㎜

三、土石方工程

1、基坑檢驗重點放在坑體形狀、根開尺寸、底盤面積、標準坑深、坑口尺寸、放坡狀況方面。

2、基礎坑深允許偏差:+10㎜,-30。

3、基礎坑底板斷面尺寸:-1%。

四、架線工程

1、張力放線理想放線段長度為15個放線滑輪的線路長度,5~8km,特殊情況不宜超過20個。

2、導線損傷處理

1)、外層導線線股有輕微擦傷,其擦傷深度不超過單股直徑的1/2,切面積損傷不超過導電部分截面積的5%,可不修補,用不粗於0號細砂紙磨光表面稜刺。

2)、當導線損傷已超過輕微損傷,且損傷截面積不超過導電部分的12.5%時為中度損傷,應採用補修管進行補修。

3、不同金屬、不同規格、不同絞製方向的導線或地線,嚴禁在乙個耐張段內連線。

4、懸垂線夾安裝後,絕緣子串應垂直地平面。個別情況順線路方向與垂直位置的位移不超過4°。

五、接地及保護帽工程

1、接地體的規格不應小於設計規定,接地提埋深不小於設計規定。

2、接地體的間距不宜小於50㎜,在丘陵、山地開挖時,接地體應盡可能沿等高線布置。

3、接地體測量時,應選擇在晴天或乾燥天氣,所測得的接地電阻值應根據土壤情況考察季節係數。接地體埋深為0.5公尺時,電阻值為1.

4-1.8;接地體埋深為0.8-1公尺時,電阻值為1.

25-1.45,如土壤較乾燥,應採用較小值,如土壤較濕潤,應採用較大值。

六、工程驗收及資料移交

工程驗收應按隱蔽工程驗收、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的規定、專案、內容進行。

風機裝置安裝工程:

一、《風力發電機組安全要求》gb 18451.1-2001

12.10 風力發電機組的豎立

wtgs的豎立應由經過培訓和指導的人員用合適和安全的方法進行。

豎立過程中,wtgs的電氣系統,除非特殊需要,不要接通電源。電氣裝置的供電工作應遵守製造廠的說明。

零件的執行**動或傳動)潛在著危險。在整個豎立過程中,要將這些零件固定。

12.11 緊韌體和聯接件

螺栓和其他聯接件應根據wtgs製造廠推薦的扭距和其他檔案提供的扭距擰緊。應檢視緊韌體標記,以確定擰緊時的扭距和其他要求。

特別是要進行檢查,以便確定:

——拉索、電纜、轉動接頭、其中把杆和其他器具的聯接和組裝是否合適。

——提公升裝置的聯接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二、《風力發電場安全規程》dl 796-2001

5 風電機安全措施

5.1 風電機開始安裝前,施工單位應向建設單位提交安全措施、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審查批准後方可開始施工。安裝現場應成立安全監察機構,並設安全監督員。

5.2 風電機安裝前應指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應符合國家及上級安全生產規定,並報有關部門審批。

5.3 風電機安裝現場道路應平整、暢通,所有橋涵、道路能夠保證各種施工車輛安全通行。

5.4 風電機安裝場地應滿足吊裝需要,並有足夠的零部件存放場地。

5.5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應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5.6 施工現場應根據需要設定警示性標牌、圍欄等安全措施。

5.7 風電機安裝的吊裝裝置,應符合dl 408、dl 409、電力工業部(電安生[1994]227號)《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的規定。

5.8 安裝現場應準備常用的醫藥用品。

5.9 安裝現場應配備對講機。

5.10 風電機安裝之前必須先完成風電機基礎驗收,並清理風電機基礎。

5.11 吊裝前吊裝人員必須檢查吊車各零部件,正確選擇吊具。

5.12 起吊前應認真檢查風電機裝置,防止物品墜落。

5.13 吊裝現場必須設專人指揮。指揮必須有安裝工作經驗,執行規定的手勢和訊號。

5.14 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在吊裝過程中負有主要責任。吊裝前,吊裝指揮和起重機械操作人員要共同制定吊裝方案。吊裝指揮應向起重機械操作人員交代清楚工作任務。

5.15 遇有大霧、雷雨天、照明不足,指揮人員看不清楚各工作點,或起重駕駛員看不見指揮人員時,不得進行起重工作。

5.16 在起吊過程中,不得調整吊具,不得在吊臂工作範圍內停留。塔上協助安裝指揮及工作人員不得將頭和手伸出塔筒之外。

5.17 所有吊具調整應在地面進行。在吊繩被拉緊時,不得用手接觸起吊部位,以免碰傷。

5.18 機艙、漿葉、葉輪起吊風速不能超過安全起吊數值。安全起吊風速大小應根據風電機裝置安裝技術要求決定。

5.19 起吊塔筒吊具必須齊全。起吊點要保持塔筒直立後下端處於水平位置。應有導向繩導向。

5.20 起吊機艙時,起吊點應確保無誤。在吊裝中必須保證有一名工程技術人員在塔筒平台協助指揮吊車司機起吊。起吊機艙必須配備對講機,繫好導向繩。

5.21 起吊漿葉必須保證有足夠起吊裝置。應有2根導向繩。

導向繩長度和強度應足夠。應用專用吊具,加護板。工作現場必須配備對講機。

保證現場有足夠人員拉緊導向繩,保證起吊方向,避免觸及其他物體。

5.22 敷設電纜之前應認真檢查電纜支架是否牢固。

5.23 新安裝風電機在正式啟動前應做以下工作:

5.23.1 測量絕緣,做好記錄。

5.23.2 相序校核,測量電壓值和電壓平衡性。

5.23.3 應用力矩扳手將所有螺栓擰緊到標準力矩值。

5.23.4 按照裝置技術要求進行超速試驗、飛車誓言、振動試驗,正常停機試驗及安全停機試驗、事故停機試驗。

5.23.5 通過現場驗收,具備併網執行條件。

5.23.6 填寫風機安裝報告。

5.24 所有風機試驗,應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參加。

5.26 風電機除錯期間,應在控制盤、遠端控制系統操作盤處掛禁止操作牌。

三、《風力發電場執行規範》dl/t666——1999

3.1.2塔架和機艙:

塔架應設攀登設施,中間應設休息平台,攀登設施應有可靠的防止墜落的保護設施,以保證人身安全。機艙內部應有消音設施,並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塔架和機艙內部照明裝置齊全,亮度滿足工作要求。塔架和機艙應滿足到防鹽霧腐蝕,防沙塵暴的要求,機艙,控制箱和筒式塔架均應有防小動物進入的措施。

3.1.4制動系統

風電機組至少應具有兩種不同原理的能獨立有效制動的制動系統。

3.2.1風電場的控制系統應由兩部分組成:

一部分為就地計算機控制系統;部分為主控室計算機控制系統。主控制室計算機應備有不間斷電源,主控制室與風電機組現場應有可靠的通訊裝置。

3.2.3處在雷區的風電場應有特殊的防雷保護措施。

風電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執**況:

在本工程的施工過程中,各施工單位嚴格按照以上內容要求進行施工,監理處監理人員嚴格按照以上內容逐條檢查,所有檢查內容全部合格。

內蒙古康遠工程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

北方龍源輝騰錫勒風電場100mw風電專案監理處

2023年4月20日

風電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執行內容

內蒙古康遠工程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

世行貸款輝騰錫勒風電場100mw風電專案監理處

2023年4月20日

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

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 房屋建築部分 第一章建築設計 1 設計基本規定 1 1 一般規定 民用建築設計通則 jgj37一87 2 1 2基地高程 一 基地地面高程應按城市規劃確定的控制標高設計。2 1 4相鄰基地邊界線的建築與空地 三 除城市規劃確定的永久性空地外,緊接基地邊界線的建築不得向鄰地方向...

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 目錄

房屋建築部分 第一篇建築設計 1 設計基本規定 2 室內環境設計 3 各類建築的專門設計 第二篇建築防火 1 建築分類 耐火等級及其構件耐火極限 2 總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3 防火和構造 4 安全疏散和消防電梯 5 滅火設施 第三篇建築裝置 1 給水和排水裝置 2 燃氣裝置 3 採暖 通風和空調裝置...

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 安全

臨時用電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 在建工程 含腳手架具 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最小安全操作距離應不小於表 所列數值。在建築工程 含腳手架具 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 邊線之間的最小安全操作距離表 注 上 下腳手架的斜道嚴禁搭設在有外電線路的一側。施工現場的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