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裝置事故管理規定

2022-03-17 16:02:19 字數 918 閱讀 7123

1 目的:進一步規範分廠的裝置(事故)管理,明確上報程式、時間,分清事故責任。

2 適用範圍:分廠內各車間、工段的裝置事故管理。

3 職責

3.1 裝置廠長對本規定的全面實施負領導責任。

3.2 裝置科負責本規定的控制與保持,對本規定的全面實施負責,並負責制度彙編的發放,制度更改的控制和管理。

4 工作流程

4.1 裝置事故的上報

4.1.1 各單位出現裝置事故,應在5分鐘內上報排程,排程根據情況立即匯報主管科室及相關廠長。

4.1.2 事故單位應組織本單位相關人員5分鐘內到達事故現場並處理故障。由事故發生的當班寫出詳細的發生及處理經過,於當班下班前報分調。

4.1.3 事故單位在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

4.1.4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隱瞞事故,否則視情節給予處罰。

4.2 事故分析會的召開

4.2.1 事故發生後,相關單位應在事故後16小時內召開事故分析會。

4.2.2 小型事故分析會由各車間、工段自己組織,裝置科參加;一般事故由裝置科組織召開,車間、工段、相關科室的人員參加;較大事故由分管廠長組織召開,相關車間、工段及科室參加。

4.3事故責任的劃分

4.3.1 出現裝置事故,責任明確的,直接考核責任人或責任單位。

4.3.2 出現裝置事故,使用和維護雙方均有責任的,根據責任的大小,按相應的比例處罰責任人或責任單位。

4.3.3 出現裝置事故,使用和維護雙方均推脫責任的,可由分廠事故鑑定小組根據實際對事故進行鑑定,確定事故責任,並做出處罰,對事故方罰款1000元。

4.3.4 分廠事故鑑定機構:

組長:分廠廠長生產廠長裝置廠長

成員:裝置科長生廠科長安全科長車間主任

4.4 中、夜班或休息日所發生裝置異常或故障,由當班寫出事情經過,班長簽字後報分調。

裝置事故管理規定

檔案內容 一 目的2 二 適用範圍2 三 職責2 四 定義2 五 內容2 六 歷史修訂內容和原因3 七 相關業務流程4 附錄5 目的 認真分析事故原因,總結經驗教訓,積極做好預防措施,加強安全教育,防止裝置事故,保證裝置安全執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各種裝置事故的管理。職責 公司生產總監 條件...

裝置事故管理規定

1 目的和適用範圍 裝置事故的管理要求與考核。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屬各生產單位 含水泥作業區 保障作業區 化驗室 微粉作業區 礦山作業區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3 術語 定義 3.1 裝置事故 投產的裝置,在生產過程中造成裝置的零件 構件損壞使生產突然中斷者,或由於本企業原因直接造成能源 中斷而使生產突...

23裝置事故管理規定

一 總則 裝置事故是對生產力的破壞,它直接妨礙生產的正常執行,由於裝置事故造成停產,減少產量,損壞裝置,人身 使企業遭受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各級領導和全體職工,必須高度重視,要把裝置事故當作生產活動中的一項大事來管理。事故管理要貫徹 預防為主 的方針,實行全員 全工程的管理,加強對職工的技術培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