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事故管理規定

2021-04-18 16:05:12 字數 1780 閱讀 5447

安全事故管理規定

為規範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的管理,根據《安全生產法》、《工傷保險條例》等****生產法律法規及地方性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對安全生產事故的管理規定如下:

一、安全事故的申報程式

事故發生後,事故所在單位應先救護受傷者,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同時派專人保護好事故現場。對於輕傷事故,事故發生單位必需在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報告;對於重傷及以上事故,事故發生單位必需在事故發生後30分鐘內報告。公司安全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經了解事故基本情況後再逐級上報。

具體申報程式為:

發生事故的班組立即報告發生事故的車間立即報告發生事故的分廠(分公司) 輕傷24小時內報告 、 重傷及以上事故30分鐘內報告公司安全主管部門 1小時內報告公司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

二、事故調查組織程式

公司安全主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後,應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勘查拍照完後事故單位方可清理現場。重傷事故由公司成立事故調查組,輕傷事故由事故單位成立事故調查組,死亡事故按照國家規定成立事故調查組。事故調查組履行的職責包括:

查明事故的經過、原因、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或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範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調查報告書。

三、工傷認定的辦理

工傷認定由公司安全部門在事故發生後30日內向清鎮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並提供受傷者身份證影印件、勞動合同、疾病證明書、事故現場**、調查筆錄等資料。清鎮勞動局出具的《工傷認定結論書》,作為是否認定為工傷的依據。

四、勞動能力鑑定

職工認定為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的鑑定由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向公司人事勞資部門提出申請,人事勞資部門再向貴陽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結論書及工傷醫療有關資料後,由人事勞資部門組織受傷者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進行勞動能力鑑定。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為受傷者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依據。

五、工傷保險費用的理賠

工傷保險費用的理賠由人事勞資部門負責辦理,其他單位配合。具體為:公司安全部門提供受傷者的工傷認定結論書、身份證影印件、疾病證明書等資料;事故發生單位或工傷職工提供**期間的**發票、費用明細清單及**出院小節等資料到公司人事勞資部門後;人事勞資部門再辦理工傷保險費用的理賠。

六、工傷資料管理

職工的工傷資料由公司安全部門負責整理歸檔,包括:工傷認定結論書、身份證影印件、疾病證明書、傷殘等級鑑定結論、工傷認定申請表、事故快報單、事故調查筆錄、事故調查報告、現場**等資料。

七、考核

安全事故的考核按照每年各單位與公司簽定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執行,每月由公司安全部門根據《安全管理規定》提出考核意見報考核小組進行考核。

八、其它

1、事故發生後,受傷者在醫院**墊支的費用由事故發生單位或受傷者先行借支,待受傷者出院後,事故發生單位或受傷者將**發票及醫療有關資料轉人事勞資部門,用於工傷保險費用的理賠,衝減借支款項。對於工傷保險報銷費用與實際**支出費用之差的處理,按照《事故調查報告》中確認的事故責任單位或事故責任者承擔;對於陪伴人員的陪伴費用按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對於輕微傷或皮外傷,今後傷情不會**,其**費用在500元及以下的,事故單位可以不申報工傷,**費用由事故發生單位自行處理。

2、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相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承擔完全責任。

3、對於工傷**的職工,需提供醫療單位出具的相關憑證並確認為工傷**後,安全部門才能提供相關資料到人事勞資部門,按工傷保險待遇報銷**費用。

4、裝置事故的申報和處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九、本規定由公司安全部門、人事勞資部門負責解釋。

十、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工傷事故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加強公司工傷事故管理,明確各部門職責範圍,維護公司及員工的合法權益,確保工傷事故得到有效處理,參照國家 工傷保險條例 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與員工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 經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同意並簽訂來公司實習協議的人員及聘用人員。因專案建設在公司內工作的...

工傷事故處理管理規定

新區高線廠安 2014 02號簽發 為了加強全體人員對安全的認識和重視,杜絕工傷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正常進行,現根據公司 工傷管理制度 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制定如下規定。1 各車間主任,職能科室負責人是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所管轄的人員發生的工傷事故負責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2 員工發生工傷事...

生產企業工傷事故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對工傷事故的調查 報告和處理,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的工傷事故是指員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 包括未遂事故 或急性中毒事件及急性中毒事故。第三條 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避免不安全行為和作業環境的危險狀態,防止工傷事故的發生。第四條 工傷事故的範圍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