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事故處理管理規定

2021-03-04 00:01:41 字數 1597 閱讀 3628

新區高線廠安[2014]02號簽發:

為了加強全體人員對安全的認識和重視,杜絕工傷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正常進行,現根據公司「工傷管理制度」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制定如下規定。

1、各車間主任,職能科室負責人是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所管轄的人員發生的工傷事故負責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2、員工發生工傷事故,第一責任人首先通知分管安全的副廠長,聯絡就治醫院實施搶救。然後向廠長、等有關領導和部門報告。

3、發生重大**事故首先通知廠長、副廠長,根據搶救優先的原則,先安排對受傷人員施救,然後有廠領導似事故和搶救情況向公司安全處及公司相關領導報告。

一、費用承擔及事故處理

、工傷所支費用先由事故車間或廠部墊付;

、一千元以下的有當事車間承擔, 其中車間第一責任人,主任承擔500元,互保、聯保人員各承擔100元,剩餘300元有班組承擔。

、一千元以上至三千元含三千元保險理賠後,當事車間承擔600元。其中車間第一責任人,主任承擔200元,互保、聯保人員各承擔50元,剩餘300元有班組承擔。

、三千元以上至五千元含五千元保險理賠後,當事車間承擔750元。其中車間第一責任人,主任承擔200元,互保、聯保人員各承擔50元,剩餘350元有班組承擔。

、五千元以上至一萬元含一萬元保險理賠後,當事車間承擔1250元,其中車間第一責任人,主任承擔300元,互保、聯保人員各承擔150元,剩餘650元有班組承擔。

、一萬元以上至二萬元含二萬元保險理賠後,當事車間承擔1500元,其中車間第一責任人,主任承擔500元,互保、聯保人員各承擔200元,剩餘600元有班組承擔。

、二萬元以上至三萬元保險理賠後,當事車間承擔3000元,其中車間第一責任人,主任承擔1000元,互保、聯保人員各承擔300元,剩餘1400元有當事班組和車間集體承擔。

、所有應承擔的個人部分從當月獎金中扣除。

、出現工傷事故,車間要及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查原因,查責任,嚴格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執行,處理結果一定要起到警示的作用,同時對違章造成事故的責任人要結合互保、聯保人員承擔金額加倍考核。

二、工傷認定

、因喝酒或喝酒上班以及班中飲酒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不予認定工傷,所支費用均有自己承擔,直接上級承擔聯帶責任。

、上下班途中出現交通事故,屬於機動車事故的有交警部門處理認定責任,所支費用按交警部門處理結果執行。

、非機動車交通事故,由有責任方承擔責任,

、違犯治安管理,法律法規,勞動紀律等發生的傷害不予認定工傷。所支費用均有個人承擔。

三、責任追究

、事故處理要嚴格按照,「四不過」執行。

、責任追究按照安全「互保、聯保」辦法相關條款執行。

、認定工傷後,住院**其間發全額工資,指派陪護人員,生活費及其它費用自理。

、出院**其間發生工資1000元/月,每月到醫院進行一次**檢查,每次檢查情況報告廠長或分管副廠長,一般**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特殊情況除外)**到其不上班按曠工處理並停發工資,上交公司,自願辭職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傷者經醫院**,醫生認為可以出院時必須辦理出院手續,否則延期出院的費用在工資中扣除。延期住院按出院**對待,

、本規定適用於,「立恆」新區高線廠所有在職員工。

、規定從2023年元月1日起生效。此前規定作廢。

「立恆」新區高線廠

2023年12月15日

工傷事故處理制度 規定

編制單位 寧夏華建建築有限責任公司 金冠華庭7 樓 編制時間 工傷事故處理制度 為了及時 準確 全面的了解職工 事故情況及損失,引起各級人員重視 調查 分析,教育全體職工對國家財產 職工生命安全和身份健康應有的高度責任感,制定出預防事故重 生的措施辦法和規章,做好安全生產。根據公司領導及安檢室研究決...

工傷事故管理規定

安全事故管理規定 為規範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的管理,根據 安全生產法 工傷保險條例 等 生產法律法規及地方性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對安全生產事故的管理規定如下 一 安全事故的申報程式 事故發生後,事故所在單位應先救護受傷者,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同時派專人保護好事故現場。對於輕傷事故,事故發生單位必需在...

工傷事故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加強公司工傷事故管理,明確各部門職責範圍,維護公司及員工的合法權益,確保工傷事故得到有效處理,參照國家 工傷保險條例 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與員工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 經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同意並簽訂來公司實習協議的人員及聘用人員。因專案建設在公司內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