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作業管理制度 修改完

2022-01-10 23:16:56 字數 2090 閱讀 9339

1.乙炔瓶安全使用

1.1禁止用鐵製工具敲撞乙炔瓶及其附件,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

1.2溶解乙炔氣瓶使用時應豎立放置,並應採取措施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乙炔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裝置,與明火的距離不得小於10m(高空作業時,此距離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離)。

1.3乙炔瓶嚴禁用電磁起重機搬置。在同時使用乙炔瓶和氧氣瓶時,兩種氣瓶不准放在一起,兩瓶的距離不得少於5公尺。

1.4乙炔瓶不允許放在陽光下暴曬,表面溫度和環境溫度不得超過40℃,超過時應採取降溫措施。

1.5瓶閥出口處必須配置專用的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時,減壓器指示的放氣壓力不得超過0.

15mpa,放氣流量不得超過0.05m3/h·l。如需較大流量時,應採用多隻乙炔瓶匯流供氣。

切割壓力一般控制在0.02-0.03mpa,焊接壓力0.

01-0.02mpa為宜。

1.6在使用乙炔時必須緩慢開啟閥門,乙炔瓶內氣體不能用盡,必須留有不低於0.05mpa的剩餘壓力。

乙炔瓶使用過程中,開閉乙炔瓶瓶閥的專用搬手,應始終裝在閥上。暫時中斷使用時,必須關閉焊、割工具的閥門和乙炔瓶瓶閥,嚴禁手持點燃的焊、割工具調節減壓器或開、閉乙炔瓶瓶閥。

1.7嚴禁在瓶體上引弧,嚴禁將乙炔瓶放置在電絕緣體上使用;乙炔瓶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或有放射性射線源的場所使用;不能把乙炔瓶直接放在防空洞或地下室內使用,必須時應用膠管接出使用。

1.8乙炔減壓器出口與膠管必須專用軋緊不得洩漏,其它部位漏氣要及時處理。嚴禁在洩漏的情況下使用乙炔瓶。

2.乙炔運輸

2.1管理規定:

2.1.1必須用橡膠軟胎車輛運輸,在搬運和裝卸時應保證瓶閥的嚴密性要輕裝輕卸,嚴禁拋滑和碰撞。

2.1.2用汽車運輸時,夏季要有遮陽設施,乙炔瓶不准順車廂縱向放置,應橫向放置。嚴禁與氧氣瓶、可燃物品同車運輸。

2.1.3乙炔瓶的搬運應使用專門製作的手推車,禁止把乙炔瓶和氧氣瓶放在一起運送。

2.2乙炔瓶的管理

2.2.1使用車間現場,同一地點儲存量不得超過3瓶,超過5瓶應設單獨儲存室,乙炔瓶超過20瓶應設儲存間,超過40瓶應設定儲存室具體規定應符合「溶解乙炔瓶安全監察規定」。

2.2.2乙炔的儲存室(間)距離明火不得小於10公尺,室內應有良好的通風、採光、通道和特別的格架,在附近應設有滅火器材。

2.2.3乙炔瓶儲存室(間)應在醒目的地方設定「乙炔危險」、「嚴禁吸菸」的標誌牌。

3.怎樣防止火災

3.1為了保護財產和生命安全,我們必須防止和消滅事故,各單位必須做到如下幾點:

3.1.1加強對防火工作的領導,各級領導要親自動手,組織各單位和全體員工認真學習有關部門提出的防火要求,以及火災事故的經驗教訓,並結合本單位的情況制訂整改計畫,落實整改措施,對查出的問題限期解決。

3.1.2加強管理,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合理的規章制度是長期生產實踐的經驗總結,它反映了事物的客觀規律,生產任務越重,工作越忙,越要加強管理,越要嚴格執行規章制度。

3.1.3汽輪機組油系統漏油危害大,搞好保溫好處多,特別是機頭下部主蒸汽管道上必須在保溫層外部包一層鐵皮,防止油濺到上面引**災。

3.1.4油系統及給煤系統的動火應有動火工作票,動火工作票簽出後各有關單位要到現場進行聯合檢查,不做好可靠的安全措施絕不動火。

3.1.5工作人員及檢查人員,嚴禁身帶火種進入油區,值班人員嚴格做好攜火種記錄。

3.1.6電氣、熱工電纜要用阻燃電纜或塗防火塗料,電纜嚴禁與蒸汽管道併排穿越,電纜孔洞要封堵好。

3.1.7在未發生明火前往往先有小火和冒煙,各單位員工應及時發現及時消除,防止大火成災。

3.1.8電焊,氣焊在動火前要檢查周圍和下部嚴禁有易燃物品,確認後再動火。

4.凡在油系統動火及給煤系統內動火時,各級人員的安全職責

4.1凡在油系統及給煤系統內動火時,動火單位必須籤出動火工作票。

4.2動火單位在未籤工作票之前,單位主管領導或專工應事先去現場檢查周邊的環境和可燃氣體的濃度。

4.3有關負責人接到通知後,立即去現場觀測,有關人員要向觀測人員明確交代動火部分及周圍情況。

4.4在緊急情況下如搶修,在做好可靠安全措施的基礎上,動火單位值班人員要到現場監護方可動火。

4.5觀測不能替代必要的安全措施,仍應提高警惕,做好事故預防。

5.檢查與考核

依據本標準及相關安全管理制度進行檢查與考核。

明火管理制度

一 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執行審批手續。二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一級動火 1.禁火區域內 2.油罐 油箱 油罐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 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接在一起的輔助裝置。3.各種受壓裝置。4.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5.比較密封的室內 容器內 地下室等場所。6.現場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質的場所。三...

施工現場明火作業管理制度

一 各級領導要加強施工現場動火作業的安全管理,並嚴格督促執行。二 焊接 氣割 作業場所必須與易燃車間 危險品倉庫等物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作業場地不准有可燃物。確需在易燃 可燃物附近作業時,必須要採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後,方可明火作業。在高處進行明火作業時,事先要將下面的可燃物清理乾淨,並應有相應的火花...

動用明火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的消防監督管理,維護公共設施和人員的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xx市消防管理條例 等有關法規,結合大樓執行範圍內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一 施工單位在管理範圍內施工時,如需要動用明火 電焊 氣焊 須事先向管理中心維修部和保安部提出申請,並填寫 動用明火申請表 經審批後,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