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地產集團人事管理制度

2021-12-31 19:21:43 字數 5192 閱讀 8437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人力資源管理

一、 總則

(一)、人力資源管理應以建立精幹高效、團結協作的員工隊伍為目標,堅持公司需要與個人願望相結合的原則,不斷完善自我激勵、自我約束的用人機制,為公司發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集團公司建立、維持和持續改進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確保用適當的人在適當的時間做適當的事情,充分發揮人力資源的價值和效能。

(三)、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於:

1、 人力資源規劃;

2、 人員招聘、開發及離職管理;

3、 員工關係管理;

4、 薪酬與福利管理;

5、 考核與獎罰等。

二、 集團人力資源管理系統

(一)、集團人力資源部是集團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部門,各城市公司、專案公司(含商管、物管公司)在業務上須接受集團人力資源部的領導。

(二)、各下屬公司綜合管理部應履行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職能,設定人事管理崗位,配合集團人力資源部的要求,做好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

(三)、在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範圍內,集團人力資源部實行統一管理,各級公司管理層必須按規定的人事管理許可權履行職責。

(四)、各級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必須遵循集團發布的管理制度。集團總部尚未發布管理制度的,由各城市公司(或專案公司)根據其自身管理需要制訂和實施,同時呈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

三、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基本要求

(一)、各級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應滿足經營業務運作需要,兼顧效率優先、以人為本的基本原則。

(二)、各級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在日常工作過程中,必須堅持公正、客觀、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各類員工。

四、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監督

(一)、上級公司領導、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均有責任對下級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進行持續監督,監督方式包括,但不限於:

1、 審查下級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2、 定期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報告;

3、 例行的和臨時的現場監督檢查。

(二)、各城市公司、專案公司應按集團《人事報表上報目錄》(hrg101)中的規定,按時向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報送各型別人事工作報表。

第二章人力資源規劃

一、總則

(一)、為確保集團人力資源滿足經營業務發展需要,人力資源管理必須前瞻性地制定人力資源發展規劃,根據集團經營目標有效**人員需求和供給,明確制定崗位工作要求和人員編制計畫。

(二)、集團正式發布的中(長)期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及年度人員編制計畫,必須作為各級公司人員招聘、調動、培養及辭退管理的指導依據,以保證充分發揮人力資源效能。

(三)、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人力資源發展規劃的制訂,並對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實施動態管理,根據執行反饋和內外環境變化,適時修訂完善人力資源發展規劃。

二、人力資源發展規劃

(一)、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集團人力資源發展規劃的編制工作,各下屬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配合。集團人力資源發展規劃根據經營計畫週期確定為每三年編制一次,並在計畫週期內按年度進行滾動調整。

(二)、集團人力資源發展規劃的編制應對未來三年人員需求和供給進行**,明確滿足人員需求的策略性措施。人力資源發展規劃的內容應包括(不限於):

1、 人員需求(崗位、數量、到崗時間);

2、 人員富餘(崗位、數量、分流時間);

3、 人員**(招聘、培養提拔、調動等);

4、 可預見人工成本估算;

5、 人員招聘策略;

6、 人員培養開發策略;

7、 以及其它人力資源管理指導性策略(如提高人員吸引力,以減少人員流失;如何合理有序地安排富餘人員離職等)。

(三)、人力資源發展規劃由集團總裁會審議,批准後將作為集團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最高依據性檔案,集團人力資源管理制度應根據規劃要求進行必要的修訂和調整。

(四)、每年年初,集團人力資源部應根據各下屬公司上年度人員編制計畫執行報告、集團經營計畫調整情況,對人力資源發展規劃進行審查、修訂和重新發布,修訂後的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將作為各下屬公司制訂下年度人員編制計畫的依據。

三、年度人員編制計畫

(一)、各下屬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擬訂本公司年度人員編制計畫,並結合下屬公司年度經營計畫的實施情況,每半年進行一次滾動調整。

(二)、下屬公司《年度人員編制計畫》(hrg201),其內容包括(不限於):

a) 現有崗位、人數;

b) 擬補充人員崗位、人數、到崗時間、**;

c) 人工成本測算。

1、 在**下年度崗位變化及人員數量變化時,應綜合考慮以下因素:

a) 業務規模變化(按關鍵指標比率測算人員需求);

b) 人員流失(調動、晉公升、辭職、辭退、退休等);

c) 業務運作流程的變化(工作崗位調整、撤併或細分)等。

2、 到崗時間的確定應根據公司業務工作計畫,盡可能具體明確到月份,以指導公司人員招聘、任免、調動等工作的安排。

3、各下屬公司《年度人員編制計畫》在報送集團前,必須經過本公司管理層成員審議通過,並由總經理簽署。

(三)、下屬公司彙總形成的《年度人員編制計畫》,由集團人力資源部在規定時間內彙總報集團總裁審批。批准後的《年度人員編制計畫》由下屬公司執行。

非特殊情況下,人員招聘、培養、提拔、調動等必須依據年度人員編制計畫執行;

(四)、各下屬公司在《年度人員編制計畫》之外增加人員編制(新增崗位、職數),必須事先逐級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批後方可執行。

(五)、各專案公司每季度應對《年度人員編制計畫》的執**況進行總結,並根據實際業務變化提出修訂、調整意見,並逐級報集團人力資源部批准。

四、崗位工作要求

(一)、 有效的人員編制計畫必須以明確的崗位工作要求為基礎,各級公司在確定人員需求時,應明確設定工作崗位,並以《職務說明書》(hrg202) 的形式對工作崗位進行全面描述。

(二)、《職務說明書》應成為各級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檔案,人員招聘、考核、培訓、晉公升、調動或淘汰,以及申請新增或撤併工作崗位,均必須將《職務說明書》作為呈報審批的必需附件。

(三)、《職務說明書》批准許可權

1、 各公司總經理助理、總監級(含)以上級別的《職務說明書》,經本公司總經理、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核後,報集團總裁批准。

2、 各公司部門經理、副經理崗位的《職務說明書》,經業務分管領導審核、本公司總經理批准,並逐級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

3、 各公司其他級別崗位的《職務說明書》,由其本部門經理批准,並逐級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三章聘用管理

一、總則

(一)、集團公司引進人才遵循的基本原則是保證公司需要與個人發展的有效契合,各級公司必須遵照集團管理制度的規定,通過嚴謹、系統、客觀的招聘評估程式,篩選和吸收「契合型」人才。

(二)、集團公司嚴格遵循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要求,規範和健全勞動用工制度,與員工建立平等互信的勞動合同關係,並將之作為穩定員工隊伍、控制人才有序流動的基本措施。

二、員工招聘

(一)、招聘申請審批

1、 各級公司員工招聘,首先應由用人部門(公司)提出《人員招聘審批表》(hrg301),明確招聘崗位、任職要求,以及擬採用的招聘方式等,並按規定的招聘許可權報批。

a) 總經理助理、總監級別(包括同等級別技術類)以上(含)人員和集團總部人員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核,集團總裁批准。

b) 編制內其它人員由各公司綜合管理部審核,各公司總經理批准。但須在人員上崗當月內及時上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

2、 招聘申請的提出和審批,應保證擬招聘申請內容:

a) 符合年度人員編制計畫;

b) 崗位設定明確,已有該崗位的《職務說明書》,包括工作範圍和任職條件;

c) 招聘方式可行。

3、 《人員招聘審批表》經審批後,由所在公司人力資源部(或綜合管理部)負責組織進行招聘工作。必要時,可由集團人力資源部協同各公司綜合管理部集中組織招聘工作。

(二)、 招聘審查及錄用

1、 選才原則

a) 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b) 原則上須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商管、物管公司可適當放寬),如屬個別特殊人才可適當放寬但須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批。

c) 能勝任所聘之崗位;

d) 符合企業對人才成本的要求;

e) 有正確的求職動機和良好、積極的工作願望。

2、 各級公司招聘工作必須按集團《員工招聘管理規範》(hrg302)規定,遵循以下程式對應聘人員進行全面、客觀評價,以確保公司聘用員工滿足工作要求。

a) 初篩及面試

b) 技術考核

c) 背景審核、調查

d) 複審

e) 體檢

f) 審批

3、 經審批錄用的招聘人員,由所在公司人力資源部(或綜合管理部)發出通知,並與其簽訂《新進員工聘用確認書》(hrg303),約定報到日期。

4、 各級公司人力資源部(或綜合管理部)負責新員工的報到準備工作,指導、協助新員工辦理報到手續,並按集團《新員工入職手續辦理規範》(hrg304)的規定執行。

5、 各下屬公司招聘人員情況,應在新員工正式報到前由綜合管理部向集團人力資源部報備,資料報括:《人員招聘審批表》、《面試評估表》(hrg305)、《新員工錄用審批匯籤表》(hrg306)、《新進員工聘用確認書》、《求職申請表》(hrg307)等。

(三)、 試用及轉正

1、 所有新進入員工均應實行試用,各級公司在與新進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予以明確,並按《勞動合同訂立及續訂規範》(hrg308)的要求執行。

2、 新員工試用期滿,由其所在公司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負責按集團《轉正管理規定》(hrg309)的要求,組織新員工的轉正考核評估。考核結果包括三種:

a) 考核評估合格,由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按規定辦理轉正手續;

b) 延長試用期;

c) 即時辭退。

3、 各下屬公司員工轉正考核評估結果應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員工轉正審批許可權按上述界定執行。

三、 勞動合同訂立及續訂

(一)、各級公司均應根據國家及當地**部門的規定,與公司員工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簽訂應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

(二)、集團人力資源部是勞動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門,對各公司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等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並負責集團總部工作人員、下屬公司總經理助理級別以上(包括總經理助理)人員勞動合同的簽訂和管理。

(三)、各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本公司總經理助理級別以下人員勞動合同的簽訂,並對合同進行管理。

(四)、各級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必須遵循集團《勞動合同訂立及續訂規範》,按集團規定約定:合同內容、合同期限、試用期、簽約主體及授權簽約人員等。

(五)、勞動合同執行過程中,合同約定條件發生變化,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勞動合同期滿前乙個月內,各級公司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應組織進行任期考核,並根據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

1、 決定續簽合同的,按《勞動合同訂立及續訂規範》執行;

某大型地產集團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人力資源管理 一 總則 一 人力資源管理應以建立精幹高效 團結協作的員工隊伍為目標,堅持公司需要與個人願望相結合的原則,不斷完善自我激勵 自我約束的用人機制,為公司發展提供人才保障。二 集團公司建立 維持和持續改進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確保用適當的人在適當的時間做適當的事情,充分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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