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潤集團人事管理制度

2021-06-16 05:11:36 字數 3749 閱讀 4883

漢潤集團

書文管理制度

擬制部門: 綜合辦

歸口管理部門:綜合辦

批准:總經理

批准時間:

實施時間:

目錄目錄1

第一章總則2

第二章人事相關制度2

第三章考勤實務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使本人事作業規範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一)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本制度所稱員工,係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三)本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應規定,或參照本規定辦理。

(四)關於試用、實習人員,新進員工的管理參照本規定辦理或修訂之。

第二章人事相關制度

第三條入職程式

(一)接到錄用通知後,請在指定日期到錄用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報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應與人力資源部門取得聯絡,另行確定報到日期。

(二)提供個人資料

報到後,你需要向人力資源部門出示身份證、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提供**甲等醫療機構出具的近期體檢報告、免冠彩色近照(1寸、2寸)以及(三)公司人力資源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四條辦理入職手續

(一)在人力資源部填寫入職相關**。

(二)領取考勤卡、工作牌、辦公用品及其他相關資料。

(三)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並與負責人指定的入職引導人見面。

(四)到公司指定開戶銀行設立個人賬號並將賬號告知人力資源部。

(五)你的人事檔案存放問題,請與所在單位人力資源部同事商洽確定。

第五條試用

(一)入職引導人

試用期間,公司會為你指定入職引導人,幫助你接受在職培訓,熟悉與工作有關的各項具體事務,包括:向你介紹公司的有關規則和規定,所在部門職能、人員情況;講解你的本職工作內容和要求。此外,任何與工作有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辦公位、設定電子郵箱、領用辦公用品、使用辦公裝置、用餐等,你都可諮詢入職引導人。

(二)試用期內,如果你確實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你的工作表現無法達到要求,公司也會終止對你的試用。

(三)試用期內連續缺勤達15個工作日或累計缺勤達20個工作日,公司將終止對你的試用。

(四)你將在報到後3日內在入職引導人的幫助下完成漢潤《員工手冊》及各項企業政策的學習。

(五)試用期一般是三個月,一般情況下,集團建議維持三個月的試用期,以讓員工和使用公司對雙方有充分的了解和磨合。

第六條轉正

(一)試用合格,人力資源部門同事會適時提醒你填寫、提交轉正申請,執行轉正審批流程。

(二)如果在試用期內缺勤5個工作日(含)以上,你的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

第三章考勤實務

第七條考勤週期

(一)每月的1日至當月最後一天為乙個考勤計算週期,即公司以自然月為考勤計算週期。(薪金週期同此計算方法)

(二)工作時間:公司實行綜合工時制,每週工作6天,各單位具體工作時間因所屬行業不同而略有差異,各公司視具體公司環境及工作需要制定相應工時制度,每週保證至少一天的公休。在確保員工正常休息的基礎上,合理安排工時。

第八條考勤記錄

(一)考勤工作由各級人力資源部統一管理。考勤員應熟悉考勤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弄虛作假,確保考勤資訊真實。考勤員應按月於規定日期彙總本單位考勤報表並報相應人力資源部負責人。

(二)各部門的考勤記錄以打卡機或感應式門禁系統的刷卡記錄為主,以考勤員統計為輔。

(三)出勤員工每日必須保證二個上班刷卡和二個下班刷卡記錄。

(四)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上、下班時間刷卡,需及時填寫提交《未刷(打)卡說明》,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具體請諮詢入職引導人或所在單位人力資源部門。

第九條考勤專案及規定

(一)遲到/早退

非經公司批准,在上班時間10分鐘以後半個小時以內到崗,下班10分鐘前擅自離開公司的,視為遲到或早退。

(二)病假/事假

職員請病(傷)假、事假須依所在單位相關規定填寫《請假單》,按照審批許可權履行休假審批程式,獲得批准並安排好工作後,方可離開崗位。如來不及提前或當面請假,須於上班前或不遲於上班時間後15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行政人事部門,於上班當天補辦好請假手續。且病(傷)假,需同時向單位提供正規醫療機構出具的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附於《請假單》後人力資源部備案,申請病假,需出具國家**甲等醫院證明;

(三)工傷及工傷醫療期

職員因工負傷、患職業病、因工殘廢、,工傷所需工傷醫療期也由職員工作所在地勞動鑑定委員會書面確認。

第十條曠工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視為曠工:

(一)未經主管領導批准,私自缺勤1小時及以上的;

(二)超過批准的假期而未及時申請續假或申請未得到批准的;

(三)經批准休病假,銷假時卻未能提供有關證明的。

(四)以虛假理由請假並獲批准而不上班的。

(五)曠工時間的最小計算單位為0.5個工作日,不足0.5個工作日以0.5個工作日計。

第十一條休假程式

(一)員工請病/事假原則上要求最少提前24小時填寫<請假單>,按照審批許可權進行審批,禁止委託他人請假,每月最多隻可請三天事假,公司業務繁忙大時以公司利益為重,不允許請假,請病、事假後,將扣除全勤工資;

(二)病/事假如本人來不及提前或當面請假,須於上班前或不遲於上班時間後15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行政人事部門,經批准後方可休假,並於上班當天補辦好請假手續。如為病(傷)假,需同時向單位提供正規醫療機構出具的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附於《請假單》後。**請假未經批准擅自不來上班的視為曠工;

(三)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超假,應提前1天與部門負責人及具審批許可權負責人申請並獲批准方可續假;未及時請假或請/續假未獲批准的,按曠工處理。

(四)各種帶薪休假需提前至少2周申請(喪假除外),以便於工作交接及安排;

第十二條審批許可權

(一)部門主管級(含)以下員工請假,需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報相關人力資源部審批,同意後,報主管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審批,最終由集團總經理審批後,方可休假,並報相應人力資源部備案;

(二)集團部門經理級(含副經理)、各子公司經理級(含副經理)人員請假者,須經所在單位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審批同意,後上報集團總經理審批方可休假,相應人力資源部門備案;

(三)集團副總經理(含)、各子公司副總經理級(含)以上幹部請假需報集團總經理審批方可休假,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

(四)因公參加社會活動、赴外地出差,依公司相關規定履行審批程式並報人力資源部門備案,視為正常出勤。

第十三條雷區

(一)代他人刷(打)卡,每次扣除雙方薪金各200元,違紀三次以上除作上述處罰外,本年度薪金級別不予上調。

(二)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20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

(三)以下情況,一律視為曠工

一)遲到30分鐘以上,60分鐘以內(含)按曠工半日處理,遲到早退60分鐘以上按曠工一天處理 ;

二)無故缺勤1小時以上,返回單位上班後1個工作日內也未補辦請假手續或補辦手續未獲批准的;

三)請假未獲批准即擅自不上班的(包括續假未獲批准);

四)以虛假理由請假並獲批准而不上班的。

曠工時間的最小計算單位為0.5個工作日,不足0.5個工作日以0.5個工作日計。

(四)對曠工的處理:

一)曠工期間勞動報酬不予發放,包括崗位薪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二)曠工半日扣發當日薪資;

三)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資,加罰2天薪資;

四)月累計曠工3日者,或一年內累計曠工10個工作日,作嚴重違紀處理,公司將與之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XX集團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項管理標準化 制度化 規範化,以提公升企業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 檔案管理 保密原則 印鑑管理 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 行為規範管理 人事管理 安全保衛管理 後勤保障管理 獎懲制度等。第三條本制度適用粵華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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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人事制度 目錄第一部分人事管理制度 3 第一章總則 3 第二章人事招聘制度 4 第三章工作考勤制度 8 第四章薪酬與福利待遇制度 11 第五章培訓管理 13 第六章勞動合同 15 第七章離職管理 17 第八章公司考評制度 18 附件一 績效考評直接上級評價表 23 附件二 績效考評自我評價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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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辭職 1 員工因故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填具 辭職申請 經主管報集團批准後,辦理手續。並視需要,開給 離職證明 2 一般員工辭職,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請 責任人員辭職,根據職級的不同,需提前2 3個月提出辭職申請。3 辭職的手續和費用結算,按集團檔案和有關規定辦理。四 考勤 1 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