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的主要內容(賦分比例)
基本要求(30%)
服務通用基礎標準體系 5%
服務保障標準體系 25%
服務提供標準體系 40%
一、基本要求的評價
體系的規範性 30%
體系的完整性 30%
體系的協調性 20%
體系的有效性 20%
(一)體系的規範性評價
標準體系框架 60%
標準體系表 10%
標準明細表及彙總表 15%
標準文字 15%
1、標準體系框架的評價
首先考察體系框架層次是否合理,根據標準的適用範圍和檔案的屬性對組織內所有檔案有正確的定位,如圖中崗位手冊可以分解到上層體系中。
一層:法律、法規;政策、規劃;方針、目標(指導)
二層服務通用基礎標準體系
服務保障標準體系服務提供標準體系 (管理)
三層:崗位手冊 (使用)
其次要考察體系框架劃分是否合理,子體系之間應相對完整獨立,邊界清晰,無重疊交叉的區域。
同一標準不應同時列入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子體系中。
最後要考察體系框架是否滿足服務業組織的經營和管理目標。保障標準子體系能否滿足服務業組織管理的目標和需求,提供標準體系能否滿足服務業組織經營的目標和需求。
2、標準體系表
標準體系表結構圖層次關係和序列關係明確,邏輯清晰。關係線連線正確反應結構框圖間的關係。
結構圖的文字說明清楚,結構關係描述正確。
3、標準明細表及彙總表
標準明細表列項規整,資訊全面,符合體系結構的布局,滿足標準檢索和使用的需求,可為標準化工作規劃提供依據和支撐。
彙總資訊正確,能夠按照標準化的工作目標提供統計資料和彙總資訊。
4、標準文字
標準文字編寫與結構基本符合gb/t 1.1的要求,滿足服務業組織自身管理和經營的需求。文字規整,裝訂整齊、有序。
標準化管理部門有服務業組織整套文字用於管理,每個崗位有指導崗位工作開展和落實組織管理要求內容的標準文字。
(二)體系的完整性評價
標準體系覆蓋服務業組織的基本管理活動;
標準體系覆蓋服務業組織的服務提供過程;
1、基本管理活動
基本管理活動至少應包括:質量管理、安全與應急管理、人力資源管理、設施裝置管理、環境管理、財務管理、資訊管理、標準化管理。
可包括:職業健康管理、能源管理、合同管理。
2、服務提供過程
服務提供過程主要包括:服務的範圍,服務的過程、服務的內容、服務的質量與控制。
應明確本組織的服務專案,專案可歸類,明確每個服務專案的服務過程、服務各環節的管理和操作要求、服務專案設定的質量目標及其有效的控制方法。
沒有游離於標準外的事項。
(三)體系的協調性評價
標準體系內的標準文字應與外部檔案協調一致;
標準體系內的標準文字應與內部標準協調一致。
1、體系檔案與外部檔案協調
標準體系內的標準文字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應結合本組織(企業)的特點,細化並落實國家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要求,相關文字中有所體現。
標準體系內的標準文字應落實產業政策,積極執行行業規則,轉化相關的要求明確到自己的標準文字中。
2、體系內部檔案之間協調
標準體系內的標準文字應相互協調,具體表現在:(1)體系內相關檔案之間沒有相互矛盾的規定,乙個標準的實施不會造成另乙個標準實施困難。(2)體系內相關檔案之間沒有相互重疊的規定,相同範圍和內容的規定不應出現在不同的標準中。
(3)體系內相關檔案之間應相互支撐,邊界清晰,接駁緊密。
(四)體系的有效性評價
標準體系內的標準文字應有效;
標準體系內的標準執行應有效。
1、體系內標準文字有效
標準體系內的標準文字應為現行有效的合法的標準,標準的制修訂及管理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
體系內的標準文字應滿足服務業組織經營與管理的需要,符合服務行業的特點、本組織發展的定位、各崗位工作的需求。
沒有游離於事項外的標準。
2、體系內標準執行有效
標準體系內的標準文字應在各環節、各崗位得到落實,宣貫到位、執行到位、監督到位。沒有體系外的規制性檔案在執行。
體系內的標準文字在執行過程中,達到了編制該標準文字預期的目的,保證了質量、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保障了安全、保護了環境等等。
二、服務通用基礎標準體系的評價
通用基礎標準應能滿足服務業組織管理活動和技術工作的需要,以實用和適用為主要關注點,沒有無法使用、無需使用或並不使用的通用基礎標準。
力求全面,應能支撐保障標準體系和提供標準體系內相關的標準檔案。
調整過的體系結構合理,層次清晰。
三、服務保障標準體系的評價
保障標準應能滿足服務業組織重要管理活動的需要,至少應包括以下標準或子體系:
安全應急標準環境標準資訊標準財務管理標準設施裝置用品標準人力資源標準
保障標準應能滿足服務業組織其他管理活動的需要,根據行業特點可以有下標準或子體系:
能源管理標準職業健康標準合同管理標準文物保護管理標準供方管理標準其他標準
保障標準以實用和適用為主要關注點。保障標準應以實現服務業組織的經營目標為基礎,以保障服務的提供為核心。
保障標準主要適用於組織內部的管理活動。
保障標準體系結構合理,子體系間體量應平衡,邏輯層次平等。
四、服務提供標準體系的評價
服務提供標準體系核心是能夠合理的梳理本組織的服務內容和專案,對於服務專案多的,能合理的進行分類,構建起服務體系。
服務標準體系應覆蓋服務業組織整個服務體系,並與服務體系形成有效的融合。
主題功能區域的試點,應圍繞主題功能,結合本區域發展特點,明確主題功能體系。
如:某區城市公共服務提供標準體系
行政管理服務
城市管理服務
公共事業服務
如:某市旅遊服務提供標準體系
旅遊餐飲服務
旅遊住宿服務
旅遊交通服務
遊覽服務
旅遊商品服務
旅遊遊樂服務
針對服務的專案或內容,應制定相應的服務規範、服務提供規範以及服務質量控制規範。這三類規範可以分別制定,也可以分別結合在乙個標準檔案中,甚至三者結合在乙個標準檔案中。基本要求是明確服務的內容和過程、明確可驗證的效果或約定的目標、明確服務過程的控制方法和主要措施。
服務類別1 服務類別2 ......服務類別n
評價的主要方法
聽報告看檔案查現場
服務業管理體系質量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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