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安全生產職責

2021-12-24 02:26:03 字數 500 閱讀 7998

1.建設單位對工程專案安全生產負有主導責任,應加強工程專案各階段安全工作的綜合協調管理,按照合同約定督促工程參建單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按照每半年一次做好「平安工地」考核評價工作。

2.應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築物和構築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3.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4.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6.在辦理施工許可或申領施工許可證時,應提供工程專案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7.應依法將工程專案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建設中心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監測等單位簽訂的合同中,應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

建設單位安全生產承諾書

2 負責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檢查安全專員及班組安全員抓好安全施工工作。3 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專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監察部門的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4 按事故處理 三不放過 原則,組織對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5 加強對各項安全活動的領導,決定安全...

建設單位職責和義務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二章明確了建設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1 建設單位應當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不得將工程肢解發包。2 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對工程建設專案的勘察 設計 施工 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裝置 材料等的採購進行招標。3 建設單位不得對承包單位的建設活動進行不合理干預。4 施...

建設單位安全管理制度 職責

勇創 凱旋城工程 建設管理單位安全管理制度 2016.05 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執行 安全第 一 預防為主 綜合治理 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杜絕各類安全事故,促進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穩步提高,根據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及上級部門對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工程建設實際,特制定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