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中小學德育工作示範學校評估方案

2021-11-07 16:04:20 字數 1267 閱讀 1766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共**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紮實推進我市中小學思想道德建設工作,不斷提高中小學校德育工作水平,根據《中小學德育工作規程》和《中小學生行為規範》,結合我市中小學德育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滁州市中小學德育工作示範學校評估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緊密結合我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目標,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注重實效,加強德育工作領導,健全德育工作制度,創新德育工作機制,改進德育工作方法,教育和引導中小學生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發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樹立社會主義理想信念,養成高尚的思想品質和良好的道德情操。

二、指標體系

指標體系包括五個評估專案:組織機構、常規管理、德育活動、校園文化、團隊工作,主要評估中小學校是否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全面教育質量觀,促進學生全面、健康、和諧發展。本指標體系總分為120分,縣級評估得100分以上者為優秀等級,縣(市、區)教育局將獲得優秀等級的學校上報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對上報的學校進行複評,得分在100分以上者,則作為市級德育工作示範學校。

本指標體系設一票否決:學校發生師生犯罪、重大責任事故、重大惡性事件或辦學行為不規範受到處分等其中一項,則不能評為市級德育工作示範學校。本指標體系中學、小學分開評估,內容有所區別。

三、評估方式

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實地察看、問卷調查、師生座談等。

四、評估過程

各中小學每學年末根據本《方案》進行自評,寫出書面總結,報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學校直接報市教育局,然後由縣(市、區)教育局組建德育工作評估小組對學校實地評價計分,縣(市、區)教育局將獲得優秀等級的學校報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將組織德育工作評估小組對上報的學校進行評估審定。

四、評估結果的使用

1. 對學校德育工作的評估結果,納入中小學素質教育評估,作為對學校有關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

2. 評估得分在100分以上的學校,方可被評定為德育工作示範學校。市教育局將對被評定為德育工作示範學校的學校進行表彰,並授予「滁州市德育工作示範學校」榮譽稱號。

五、實施範圍和時間

本《方案》適用於滁州市中小學;自2012—2013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始實施,2023年下半年開始評估:各縣市區進行初評、申報,市教育局組織評估認定,每學年申報、評估一次。

附件:1. 滁州市中學德育工作「示範學校」評估細則

2. 滁州市小學德育工作「示範學校」評估細則

滁州市教育局

二o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1滁州市中學德育工作「示範學校」評估細則

(總分120分)

(總分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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