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近營業線施工安全措施

2021-10-12 01:43:40 字數 4701 閱讀 5779

中鐵二十三局集團齊北線齊齊哈爾至富裕段增建二線工程

專案經理部

目錄第一章總則 3

第二章施工等級劃分 4

第三章營業線施工前的準備 5

第四章營業線施工過程控制 5

第五章營業線橋涵施工 6

第六章營業線線路施工 11

第七章人身作業安全 3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營業線施工必須把確保行車安全放在首位,堅持「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保障鐵路工程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及行車安全。

第二條本措施適用於中鐵二十三局齊北線齊齊哈爾至富裕段增建二線工程專案經理部。齊齊哈爾(含)至富裕(含),k0+000[平齊線k570+821.9(齊齊哈爾站中心)]至齊北線k62+365.

51(富裕站中心),線路長62.904km。

第三條工區、各作業隊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證體系,按規定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檢查的職責;負責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施工安全教育,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責任制;要嚴格執行營業線施工的各項規章制度,科學制定施工方案,對ⅰ、ⅱ級施工還要制定施工方案示意圖,並嚴格按審定的方案、範圍和批准的封鎖慢行計畫組織施工。

第四條專案經理、副經理、安全、技術、質量等主要負責人必須經鐵道部(或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培訓,不允許未經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人員擔任上述工作。

第五條參加營業線施工作業人員應身體健康,並定期進行身體檢查,凡患有不宜從事該項施工作業的疾病人員,不得從事該項工作。施工使用的各類防護用品和勞保用品,必須符合國家專業標準並具有產品合格證和使用說明。

第六條施工現場必須設定安全防護設施,各類、各種機具裝置,必須定期進行檢查,不合格者嚴禁使用。

第七條營業線施工必須符合國家、鐵道部、鐵路局的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第二章施工等級劃分

第八條 ⅰ級施工

1、繁忙幹線封鎖5小時及以上、幹線封鎖6小時及以上或繁忙幹線和幹線影響信聯閉8小時及以上的大型站場改造、新線引入、信聯閉改造、電氣化改造施工。

2、繁忙幹線和幹線大型換梁施工。

3、繁忙幹線和幹線封鎖2小時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鐵路結構物施工。

第九條 ⅱ級施工

1、繁忙幹線封鎖正線3小時及以上,影響全站(全場)信聯閉4小時及以上的施工。

2、幹線封鎖正線4小時及以上,影響全站(全場)信聯閉6小時及以上的施工。

3、繁忙幹線和幹線其它換梁施工。

4、繁忙幹線和幹線封鎖2小時以內的大型上跨鐵路結構物施工。

5、大型養路機械維修、清篩,更換鋼軌和軌枕,以及不影響正線行車的更換道岔施工除外。

第十條 ⅲ級施工

除ⅰ級、ⅱ級施工以外的各類施工。

第三章營業線施工前的準備

第十一條施工前應對當地地形、地物、地貌、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氣象、水電**、交通運輸、施工環境及地下隱蔽物等做好調查。根據調查情況應對運輸道路、材料堆放、生產生活設施及環境保護工作全面安排,並繪製場地平面布置圖。

第十二條專案經理部主動與裝置管理單位和行車組織單位分別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和義務,及時協調施工與運營的關係,解決行車與施工中的安全問題。

第十三條既有線技改施工,涉及到裝置管理部門的施工專案,專案經理部要與裝置管理單位取得聯絡,劃定防護和責任範圍,經裝置管理單位和專案經理部協商一致後,方可施工。

第四章營業線施工過程控制

路基施工

第十四條通訊、電力、訊號的光(電)纜是鐵路的重要設施,一旦損壞,將影響行車,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因此,在路基施工前,專案經理部必須主動找裝置單位對光(電)纜的準確位置、埋深進行現場確認,並要求給出具體的位置圖後做好標記,方可施工。臨近光(電)纜作業時,要設專人(必要時可請裝置單位派人)防護,指揮作業人員和機械裝置,不得刮碰光(電)纜。

第十五條在營業線一側增建二線路基施工時,必須設定防護繩,長度比施工段兩側各延長10公尺,以警示所有機械裝置、人員不得進入防護繩以內。

第十六條在營業線旁開挖,擋護牆的基礎有礙路基穩定時,必須採用分段開挖隨挖隨砌,不得長距離連續開挖或長期不砌。當發生有坍塌可能時,必須及時支撐。

第十七條營業線施工應加強對路基下沉變形,原有路塹邊坡穩定性,山體滑動面的觀測,作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通知裝置單位整治,確保行車安全。

第十八條對影響營業線路基穩定的工程,應避開雨季施工,確需在雨季施工的控制工程,專案部應提出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報經有關部門審查同意後,方可施工。

第十九條營業線路基施工需要爆破作業時,專案經理部必須根據工程數量、施工環境、爆破規模制定爆破方案和安全防護措施、封鎖時間等,報請有關部門審批。

第五章營業線橋涵施工

第二十條營業線橋涵改建施工應符合下列規定:

1、改建施工應隨時觀測營業線路與橋涵狀態的變化。當需要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時,不得影響原有橋涵的穩定。

2、在加固線路時,應保持軌道線路絕緣良好,在無縫線路施工前,當需要變更線路鎖定範圍時,應與有關單位協商處理後,方可施工。

第二十一條營業線橋涵改建,當墩台混凝土需要拆除時,不宜採用爆破施工,確需採用爆破施工時,專案部編制切實可行的「爆破施工方案」,經有關部門審批後,方可施工。

第二十二條架設d型梁

1、架梁前應由技術人員對d型梁架設基礎進行驗算,編制架梁施工方案(報有關部門審批後,方可實施),制定安全保證措施和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包括:線路絕緣保護;連續雨天對d型梁的影響;頂進過程**現的特殊情況等)。d型梁運輸前,必須向運輸部門申請運輸計畫。

2、d型梁運輸時,要求用吊車將兩片d型梁吊放在轉向架上,將兩片d型梁聯結在一起,**固定在運輸車上。

3、運樑車進入施工現場前,應充分做好一切施工準備。必須保證所有機械裝置置於既有線建築限界以外,以確保行車安全。

4、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在車站《行車裝置檢查登記簿》內登記,通過車站值班員向列車排程員申請施工。施工負責人接到排程命令後,確認施工起、止時刻,設好停車防護後,方可開工。

5、樑車進入現場後,準確對位。卸梁時,應做到統一指揮、統一行動,確保在批准的時間內完成卸梁作業。用吊車將兩片d型梁分別吊放**路兩側的d型梁砼支座上,必須保證所有機械裝置置於既有線建築限界以外,以確保行車安全。

6、架空前先到運輸主管部門辦理運輸方案,待運輸方案批准後方可施工,同時應和工務段簽署安全協議。無縫線路應在d型梁架設前進行應力放散,並應和工務段及有關單位取得聯絡,幫助完成放散工作。

7、按架梁方案認真做好人力組織、機具裝置的配置,各類材料的質量達設計標準。

8、架空時,按《技規》要求,設定慢行標,專人防護。事先應將枕木間距調整,抽換橫樑應按工務規則要求「六抽一」,插入後的橫樑底道床要搗固夯實。挖空枕木後插入橫樑前,當有列車通過時應及時將挖空的枕木底墊實。

彈簧圈不得漏裝,隨時檢查,上緊鬆動螺栓,斜拉撐不得漏裝。

9、從d型梁架設開始,至全部拆除恢復線路前,應設專人晝夜值班防護、看守和維修,列車通過限速嚴格執行施工方案規定的速度。利用測速器及時對執行車輛進行測速並做好記錄,發現超速,立即通知有關部門。24小時設專人對d型梁的變化進行觀測(專案部技術部提出觀測測量方案),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通知有關單位。

施工過程中必須保持線路兩側排水系統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10、列車減速標牌製作標準,位置設定合理,防護用品齊全並登記。

11、凡參加線上施工的員工必須身體健康,無耳聾、色盲並經安全考試合格,方准上崗操作。

12、凡參加d型梁架設的工作人員須經操作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13、d型梁線路維修養護人員及慢行看護人員必須是經過培訓合格的專業人員。

14、嚴格執行作業標準,建立交**記錄,制定定期檢查制度。

15、施工作業人員上下班嚴禁在行車線上行走,工間休息時,撤到行車限界以外的安全處。

16、指派專人在每次列車通過後,對施工地段線路兩端20m範圍內和d型梁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治。

17、橋涵主體工程施工時,應在便梁上設專人進行安全防護,以防落石傷人。

18、橋涵主體工程完工後,回填路基、拆除便梁,恢復線路經檢查符合規定後方可恢復正常執行。

19、架設d型梁之前,在新線側開挖基礎土方,需對既有線進行打鋼軌樁防護。

20、無縫線路架設d型樑前應做線路應力放散同時做施工控制區(事先應同電務部門取得聯絡)。

21、制定施工控制區的安全質量管理措施。

22、經常同工務部門取得聯絡,對d型梁及兩側線路進行聯檢。

23、在架設區內備有應急防護材料。

第二十三條框架式橋涵頂進應符合下列要求:

1、頂進時,應對各觀測點變化情況進行仔細觀測。發現異狀,必須停止頂進,待問題處理後再頂進作業。

2、頂進中應做到隨挖隨頂,挖好的工作面不得長時間暴露,嚴禁超前挖土。

3、當施工需要開挖路堤邊坡時,必須派專人監護。發生異常情況時,應立即處理,危及行車安全時,應向開來的列車發出停車訊號。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挖土:

⑴、掏洞取土或倒坡挖土時;

⑵、列車通過時;

⑶、機械裝置發生故障時;

⑷、頂進暫停期內;

⑸、雨天時;

⑹、開挖面無上下扶梯,作業平台搭設不牢或未經檢查認定。

第二十四條在工作坑坡頂的一定範圍內,不得堆放料具和棄土。當採用機械開挖時,鏟斗不得碰撞梁體或橋涵主體結構。

第二十五條嚴禁施工人員接近或跨越頂鐵,或站在已經就位的頂鐵上。

第二十六條頂進過程中,每當油幫浦油壓公升高5—10mpa時,應停幫浦觀察。若有異狀及時處理,需要調整梁體頂進製置時,應針對實際問題,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第二十七條頂進過程中,每頂完一次作業或列車通過後,應對線路進行檢查,如發現線路異狀,立即處理。需要裝置單位配合時,要及時通知有關單位。

鄰近鐵路營業線大型機械施工安全措施

為保證大型機械施工安全,從而確保既有線行車裝置 列車執行安全,特制定鄰近既有線大型機械施工安全措施如下 一 安全預控措施 1 與既有線距離安全控制 大型機械進場前,必須測量樁位離既有線護欄的距離,形成施工位置與既有線裝置的距離表。凡使用機械的高度 樁位與護欄距離的樁位,一律劃出紅線,紅線內樁位大型機...

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措施

1 操作流程 2 技術措施 1 作業前施工負責人必須對施工現場情況進行調查,調查內容包括交通情況 作業區內的淨空情況 如 是否有高壓輸電線路 管線 等。若遇有淨空高度不能滿足作業要求應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確保施工中的安全。2 線材架設時採用閉口滑輪。3 進行的任何可能影響既有行車與運輸安全的任何施工...

鄰近營業線施工安全防護方案

針對5月份主要施工內容以及防護範圍編制安全防護方案如下 一 工程概況 1.作業地點 圖佳線石峴 汪清間28km100m 30km000m。2.施工起止實踐 5月1日0 00點 31日24 00。3.作業內容 樁基處理 墩台澆築,路基填築。二 安全防護組織 三 施工機械及防護措施 1.機械配備 汽車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