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物資產管理辦法

2021-10-01 09:45:23 字數 2838 閱讀 4030

一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實物資產管理,使實物資產得到合理配置,防止其流失、閒置和浪費,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聯港物業公司。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實物資產主要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

易耗品及計算機硬體。

第四條辦公室是實物資產的管理部門,對實物資產進行統一管理,並委託使用部門保管。財務部是實物資產的核算部門。

第五條實物資產管理包括購置、驗收、領用、維修、變更、盤點、處置等工作。

第六條實物資產的管理和使用,遵循「統一管理、分工

負責、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

第二章分類和作價

第七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

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較長,單位價值較高,並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資產。根據國家財政部《企業會計制度》有關規定,公司本部將固定資產分為:房屋及建築物、辦公家具、空調裝置、計算機網路裝置、音像裝置、交通運輸裝置、通訊裝置、其它等八類。

第八條低值易耗品分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種。

1、消耗品:鉛筆、裁紙刀、膠水、膠帶、大頭針、圖釘、筆記本、複寫紙、卷宗、標籤、便條紙、信紙、橡皮擦、夾子等。

2、管理消耗品:簽字筆、螢光筆、鉛筆、電池等。

3.管理品:剪刀、美工刀、釘書機、打孔機、鋼筆、打碼機、姓名章等。

第九條凡購買單價低於2000元、高於300元人民幣且耐用期一年以上的某些物品也按固定資產進行管理。

第三章購置和驗收

第十條實物資產由辦公室統一購置。

第十一條各部門在上年末提出下一年度的固定資產需求;每月末提出低值易耗品需求。辦公室根據需要制定購置計畫,報主管領導批准後施行。

第十二條實物資產購入後,驗收人應對其質量、數量、品種進行嚴格的驗收,並辦理入庫手續。由驗收人在物品清單上簽字,採購人持購置資產的發票及物品清單辦理報銷手續。物品清單一式四聯,財務部、辦公室、採購人、庫房各執一聯。

第十三條驗收合格後,各相關部門完成下列工作:

(一)財務部對固定資產進行統一編號。

(二)辦公室按資產編號登記《固定資產台賬》。

第十六條若購置的實物資產是在某項工程款中結算,該項工程的負責人須在工程合同或結算書中詳列實物資產清單,並依本章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其他單位撥入、捐贈的實物資產由辦公室統一登記造冊後報財務部備案。

第四章領用和管理

第十五條各部門填報由辦公室下發的《辦公用品採購申請單》,申報次月的辦公用品,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後交辦公室。

第十六條辦公室辦公用品管理人員對次月公司個部門申請的辦公用品進行彙總,彙總完畢後經辦公室負責人與主管領導協商同意後進行發放並辦理出庫手續。

第十七條辦公室安標準清單於每月的10日發放當月各部門申請的辦公用品(遇休息日順延),其他時間不准辦理,如遇到特殊情況和辦公急需用品,經部門經理與辦公室負責人,協商同意後進行發放並做好出庫手續。

第十八條對於在非辦公用品發放時間內到職的新員工,辦公室將在備用的辦公用品中提取部分給予發放,此辦公用品計入該員工下個月領用的辦公用品的臺帳。

第十九條辦公室留存每月辦公用品領用統計表,以進行成本核算。

第二十條消耗品應限定人員使用,自第三次發放起,必須以舊品替換新品,但純消耗品(如紙張)不在此限。印製檔案材料要有科學性和計畫性。要根據檔案材料印製要求及數量選擇合適的印製方式,既要方便快捷,又要使成本最低。

並力求使印製數與需用數基本相符,略有餘富,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辦公用品的使用本著節約的原則,每乙個員工應提高成本意識,杜絕浪費。

第二十一條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公司領導辦公室及公共區域資產的日常管理,各部門內勤負責本部門實物資產的日常管理,適時更新現有的本部門資產清單,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盤點工作。

第二十二條資產使用人負責對實物資產妥善保管和使用,若因本人過失造成資產損壞或丟失,由本人負責賠償。

第二十三條辦公用品應為辦公所用,不得據為已有,挪作私用;不許將辦公用品隨意丟棄廢置。

第二十四條辦公室專職人員定期對實物資產進行檢查、檢修。

第二十五條閒置實物資產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並在主管領導的授權下統一對閒置實物資產進行保值、增值的經營管理。

第五章變更

第二十六條實物資產的使用部門及使用人發生變更時,內

勤應到辦公室辦理實物資產內部轉移及使用保管人變更手續,不得私自轉移。

第二十七條員工調離時,內勤應將調離員工所使用或保管的實物資產查驗簽收後,內勤人員對離職人員的辦公用品進行**並做好入庫手續。

第六章處置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處置是指企業占用的固定資產產權或使用權的轉移和核銷,包括:

(一)固定資產的報廢。

(二)固定資產的非正常損失,包括遺失、被偷盜等。

(三)固定資產產權或使用權的轉移。

第二十九條固定資產的報廢於每年年底統一彙總處置一次,固定資產的有償轉讓可根據實際情況隨時處理。

第三十條固定資產的報廢標準

(一)使用期限已超過其正常使用年限且修復的費用超過重新購置的費用50%的固定資產。

(二)經過技術鑑定(技術鑑定人同驗收人),確定無法修復使用的固定資產。

(三)遺失、被盜資產,經公安機關證明無法找回的。

第三十一條固定資產的報廢、非正常損失由使用部門內勤提出申請,註明報廢、非正常損失的原因,報辦公室。辦公室擬定處理意見,報主管領導審批。

第三十二條固定資產的轉讓、贈予、出資、抵押,由財務部會同辦公室根據該固定資產的評估**來商定轉讓**,並形成書面意見,報主管領導審批。

第三十三條財務部根據領導對固定資產處置意見進行賬務處理,並辦理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

第七章盤點

第三十四條財務部會同辦公室對實物資產每年進行一次盤點。盤點後,由財務部出盤點報告,盤點報告經主管領導核准後報總經理。

第三十五條辦公室對各部門資產使用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抽查。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經總經理開會審議通過後生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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