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標管理辦法

2021-09-30 21:06:14 字數 2799 閱讀 4500

一、目的和依據

為進一步提高工程投資效益,保證工程建設質量,降低工程造價,規範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運作程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以及省、市相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二、工作原則

1.招投標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

2.招投標工作應當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3.招投標工作應依法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投標工作;

招投標工作應自覺接受省、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機構和學校監察部門的監督與檢查。

三、招標條件與範圍、規模、標準的確定

1.工程招標必須具備國家和省市規定的條件,不具備條件者,不得進行投標;

2.工程招標包括勘測設計、施工、材料裝置採購、建設監理等;

3.工程招標應由市工程交易中心或學校採購中心組織進行,滿足市建設工程交易管必須在市工程交易中心招標;不滿足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機構認定招標總價的,可以實行校內招標;

4.招標方式可以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採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等方式,重大專案可以委託有工程招投標**資質的機構負責招投標工作;

5.凡實行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的工程專案,按照國家及學校有關招標規定執行;

四、工程招標程式

1.提出工程招標申請;

2.編制標底並審定標底;

3.編制招標檔案;

4.發布招標資訊公告,按招標公告要求報名;

5.調查了解、比較各投標單位的在建或竣工工程質量、信譽和實力;

6.審查投標報名單位資質條件,確定入圍投標單位;

7.發出招標檔案、施工圖紙、地質資料和工程量清單,,踏勘工程現場;

8.組織招標答疑,以書面形式傳送給各投標單位;

9.投標單位交納投標保證金或銀行信函,編制、遞交投標書;

10.組織開標;

11.組織評標,並根據評標情況組織各投標單位進行詢標;

12.根據開標記錄和評標、詢標情況,由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單位進行打分,推薦擬中標單位;

13.發出中標通知書,招投標雙方按規定繳納招投標有關費用,簽定合同;

14.未中標單位退還施工圖紙和地質資料,退還投標保證金、圖紙押金。

五、投標

理機構認定招標總價的,1.投標單位應當符合相應資質條件,並在省、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機構登記,具有良好業績。公開招標的,投標單位不得少於3家。邀請招標的,投標單位不得少於3家;議標的,投標單位不得少於3家。

2.投標書須按招標檔案的規定編制,蓋章簽字、密封遞交。投標書遞交後,投標單位需區域性更正、補充投標書的,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按規定遞交。

3.在招標檔案約定的有效期內,自行撤回,否認或修改實質性條款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或者由出具保函的銀行兌付投標保證金。

4.投標書與法律、法規、投標檔案規定的主要內容和格式不符或逾期遞交的,均屬無效。

5.工程施工招標原則上採用實物工程量清單**方式。不能採用工程量清單**的,可以採用單價、費率**,但中標單位應當在接到施工圖後的約定時間內,根據中標費率、單價及其他承諾條件編制施工圖預算,提交招標單位審查。

六、開標、評標、決標、簽約

1.評標。評標應當根據科學、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制定評標辦法,根據工程情況選擇評標辦法。

評標辦法應當結合招標內容,綜合考慮技術、**、業績、服務等因素。工程勘察設計、建設監理招標的服務費用**不應作為評標的最主要因素。

2.開標。招標單位應當根據招標檔案規定的時間及最先遞交最後開標的順序,在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的主持監督下組織開標,公布投標**、工期、質量等。

投標單位必須參加開標,不參加不予以開標並對開標結果不予以確認。

3.開標後,工作小組對各投標書的內容和格式進行複核審查,確認投標書是否合格。對投標書中的疑問,應當按開標順序對投標單位進行詢標,詢標紀要經投標單位簽字確認後作為投標書的補充的檔案。

4.評標過程要保密,並且應按評標辦法對合格投標書及投標單位進行客觀地分析、評價,提出評標報告,推薦擬中標單位。

5.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招標單位與中標單位應當在招標檔案約定時間內簽訂合同,中標單位應當按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者提供銀行保函。

6.工程合同的簽訂程式:基建處根據招投標檔案、投標書、詢標紀要及中標結果草擬→發包合同→報主管校長審核→學校簽訂

7.中標單位接到中標通知書後,在招標檔案規定時間內藉故拒簽合同或拒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結果無效,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或由出具保函的銀行兌付投標保證金;招標單位在招標檔案規定的時間內藉故拒簽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投標保證金。

8.招投標雙方因前款規定而發生爭議的,可向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機構申請裁決。

投標單位發現招標中有失公正或不正當行為的,可向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申請核查。

9.禁止工程承包單位轉包工程;經發包單位同意,非主體工程可以分包。

七、招投標紀律

(1)參加招標工作的人員須遵守下述紀律:

①採用何種招標方式須經審批;

②在工程招標中,不得隱瞞工**實情況,弄虛作假;

③不得洩露標底或串通招標單位,排擠競爭對手公平競爭;

④不得接受相關企業宴請或禮物、禮金;

⑤不得私自在家中接待投標企業。

(2)與招標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有以下干擾招標工作的行為:

①在招標過程中以各種方式向工作人員授意、施加壓力;

②引薦投標企業到工作人員家中;

③向招標工作人員騙取有關情況並洩露給投標企業。

(3)投標單位應遵守下列紀律:

①不得在投標中弄虛作假;

②不得非法獲取標底;

③不得在投標中串通投標,抬高或壓低標價;

④不得採取行賄或其他手段串通投標單位排擠競爭對手;

⑤承包單位不得將承包工程轉包或違規分包。

附一:工程招標程式

附件二:工程投標程式

2023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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