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管理辦法 1 1版

2021-09-30 10:16:15 字數 4303 閱讀 7208

1.0 適用範圍及定義

1.1 本制度適用於鞋業/皮具/迷爾狐及其分子公司。

1.2 關於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的界定

1.2.1 固定資產是指預計使用壽命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機器、車輛、裝置、設施、工具等;包括但不限於空調、電腦、傳真機、印表機、攝像機、音響裝置等。

1.2.2 低值易耗品是指預計使用壽命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下可流轉使用,但不列入固定資產管理的各種辦公、運營裝置或工具等;包括但不限於檔案櫃、掛燙機、活動櫃、辦公椅等。

1.2.3 以上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統稱資產。

1.2.4 200元以下的辦公用品依照《辦公用品管理制度》專項管理。

2 .0流程說明/管理細則

2.1 資產入賬編碼規則及編號管理:

事業部/分公司編號:皮鞋—「01」,皮具—「02」,迷爾狐—「03」,雲南—「04」,

浙江—「05」,山東—「06」,湖南—「07」,陝西—「08」,湖北—「09」

2.1.1資產取得錄入系統時需在相應字段選擇資產類別,具體類別編碼明細如下:

例子:鞋業事業部電腦的編號:01.13.1.001(後三位為流水號)

2.1.2 資產編號管理:資產錄入後生成資產編號,行政中心固定資產管理員依據編號列印編號標籤(含編號、名稱、購入日期、使用人等),貼上至對應固定資產上,方便管理。

2.2 資產折舊:

2.2.1低值易耗品不計提折舊,一次性入費用;無形資產按規定計提攤銷;其它均計提折舊。

2.2.2折舊年限及殘值率

a)折舊年限及殘值率參考表

b)折舊計提方法:本公司固定資產的折舊按照平均年限法計提。

2.3固定資產的購置

2.3.1 申請

2.3.1.

1 對於新進人員配置電腦和辦公桌椅,部門提交「人力增補申請表」時就需註明所需電腦和辦公桌椅的型號、數量。在人力部確定新進人員到崗日期後,經歸口管理部門核對確認,能調配的進行調配,無法調配的,由採購專員進行物品的採購。

2.3.1.2除2.3.1.1外的其它購置固定資產,提交「固定資產與低值易耗品請購單」,需詳細填寫:申請理由、品名、規格、數量等資料。

2.3.2 採購、收貨及驗收

購置申請經批准後,由採購專員依據公司的採購制度及流程進行採購。固定資產收到後,由採購專員和歸口管理部門負責驗收。

2.3.3 領用

2.3.3.1領用部門需對實際領用資產負責管理,同時對領用確認資訊負責。

a 通過「人力增補申請表」申購資產的領用,統一簽字確認。

b 通過『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請購單』申購的資產,在請購單確認領用即為實際已領用。

c原則上所有領用需由使用當事人簽字,不得代領,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別人代領的,資產掛在代領人賬上,後續需及時補辦轉移手續。

d 資產歸口管理部門或採購部門在配發資產時,需嚴格遵守以上規則。

2.3.3.2財務中心固定資產會計按單入賬,領用人確認領用即判定為已領用,同時確認該資產的費用歸屬及管理責任。

2.3.3.3公司車輛的購置辦理驗收後需由使用部門領用時辦理領用手續。

2.4固定資產的變動

2.4.1 資產移轉處理

2.4.1.

1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的,需在實物轉移的同時填寫「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轉移申請單」 ,注意填寫資產編碼,經轉出部門及接收部門主管審核確認,並經歸口管理部門審核。實物轉移後,最遲不得超過五個工作日辦理轉移手續完成。

2.4.1.2 流程完畢後,由財務中心資產會計根據「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轉移申請單」進行賬務處理。

2.4.1.

3離職人員辦理離職手續時,需填寫「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轉移申請單」,作為離職辦理程式必經事項,把自己名下的所有資產辦理轉移,如果沒有移交清楚,人力部給予辦理離職手續,由人力部承擔相關責任。

2.4.2 資產報廢處理

2.4.2.1正常報廢:固定資產正常使用且達到報廢年限,因老化需更新換代,

沒有維修價值時,屬正常報廢。

非正常報廢:因資產已無維修及使用價值,但未達到報廢年限的,屬非正常報廢。

2.4.2.2當資產確無維修及使用價值,無論屬正常報廢或非正常報廢,資產使用

人均需在5個工作日內填寫「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報廢申請表」 申請報廢,經歸口管理部門技術鑑定,並出具報廢意見。

2.4.2.

3 流程簽批完成後轉至行政部,由行政部對實物進行處理,拍賣(拍賣所得款項在2個工作日內上繳財務中心)或者廢棄,固定資產會計必須隨同。損壞的報廢資產在實物處置前,行政部需報財務中心,以此判定向外部審計機構申請作出資產損失評估報告。行政部對報廢資產的處置,原則上在乙個月內完成,特殊情況不得超過半年。

2.4.2.4財務中心依據最後批准的單據和實物處理結果,進行賬務處理。必須經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

2.4.3資產遺失、被盜及人為損壞

2.4.3.1固定資產遺失、被盜或人為損壞,由保管人填寫「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遺失被盜損壞報告單」 ,說明具體情況,經部門經理和中心總監確認,提出處理意見:

a如果是由於個人管理不善或者疏忽大意造成的遺失、被盜、損壞,有附報警回執的,根據資產的淨值進行賠償;如無附報警回執,資產購入不滿一年的,按資產原值賠償,超過一年以上的,按資產淨值賠償,最低賠償額不低於資產原值的50%。

b如果不是由於管理不善,而是其它非人為所能控制的因素造成的,免於經濟賠償。

c以上處理意見在部門提出後由歸口管理部門核對確認,再根據簽核許可權自動流轉財務總監及總經理批准。

d被盜資產原值為2000元及以上需附報警回執。

2.4.3.2財務中心依據最後批准的單據進行賬務處理。必須經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

2.4.4 資產變賣

2.4.4.

1固定資產由於長期閒置、毀損等特殊原因需變賣的,由部門或者歸口管理部門提出,並填寫「固定資產變賣處置審批單」,部門經理和中心總監簽字確認後,由歸口管理部門進行核對並提出處理意見,最後根據簽核許可權,呈財務總監批准。

2.4.4.2對於變賣資產原值大於1萬元的,經辦人根據簽訂好的「固定資產變賣處置審批單」中的批示,和購買人簽訂協議。

2.4.4.3固定資產變賣所得款項在2個工作日內上繳財務中心,由財務中心進行賬務處理。必須經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

2.5固定資產的盤點

2.5.1公司固定資產的盤點,分年中盤點、年末盤點和季度抽盤(房產類資產半年盤點一次)。資產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實施固定資產的盤點工作,財務部門進行監盤。

2.5.2年中、年末盤點流程

2.5.2.1由財務中心聯合各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共同制定盤點計畫,明確各部門的盤點時間,部門盤點人員,並傳送固定資產明細清單及相關的注意事項給部門。

2.5.2.2各資產歸口管理部門在部門盤點人員的陪同下對各部門資產進行清點、核對,並登記異常情況,財務監盤。盤點結束時盤點人、監盤人、受盤部門主管要在盤點表單上簽字確認。

2.5.2.2資產歸口管理部門督促各部門提交異常狀況說明,並進行差異分析,提出處理建議,最後根據簽核許可權簽批。

2.5.2.

3對於車輛和房產等比較特殊的固定資產盤點,應由財務中心會同歸口管理部門每年定期檢查其證件的完整性,相關稅費繳交的及時性等。有異常的要及時提交異常狀況說明,呈公司領導審批、簽核。如果為公司代管車輛,行政部應督促雙方辦理協議,並每年督促辦理年檢、繳費等法律手續,財務中心負責核對檢查。

2.5.2.5 財務人員根據審批好的單據進行賬務處理。

2.5.3季度抽盤

2.5.3.1每季度由資產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抽盤,每季隨機抽取二個以上部門盤點,財務部門監督盤點,盤點結果在受盤部門簽字後由固定資產會計存檔。

2.6保管責任

2.6.1各固定資產使用人對領用的固定資產負有保管責任,為第一保管責任人。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使用的資產負全面保管責任。

2.6.2部門內所有財產,有新增、轉移、報廢、遺失、被盜、變賣等變動情況的,應辦理相應手續。

2.6.2.1出現擅自處理的情況,由行政部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2.6.2.2若人員離職帶走部門資產,工資不夠扣除的由部門主管承擔賠償責任。

2.6.2.3凡故意毀壞、破壞、盜竊固定資產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經濟賠償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2.7獎懲規則:

2.7.1 如因資產歸口管理部門或採購部門在配發資產時,沒有嚴格把關,造成賬實不符

的,每發現一單給予50元/單的處罰。

2.7.2如發現有新增、轉移、報廢、遺失、被盜、變賣等變動情況沒有及時辦理手續。

責任部門需做出書面的原因說明,並在5個工作日內補辦手續,如果在5個工作日

內未補辦,責任人及其主管各警告通報批評一次。如果由此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金額進行賠償,部門負責人負責收回賠償款。

2.7.3如發現有轉移、遺失、被盜、變賣等變動情況沒有及時辦理手續,累計達到3次,給予直接主管及二級主管記小過,並加罰款500元/人。

2.7.4 對能嚴格遵守公司資產管理制度,對資產管理提供合理化建議並經採納的,可視貢獻提請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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